1樓:勤勞的老克
勞動者按規定辭職,是可以正常結算工資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按此規定辭職是合法的,並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時間一到可以離職。不過勞動者要留存好按規定辭職的證據。
如果用人單位因此扣發工資,勞動者可向勞動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可以再要回工資。
2樓:書生之見是我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
按照《勞動法》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七條規定: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單位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辭職能提出雙倍工資嗎
你自己辭職是得不到的,只能拿到當月工資,如果你是被開除的,對於沒簽勞動合同的,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的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的工資,並與勞動者補訂書面勞動合同 勞動者不與用人單...
上班幾天辭職有工資嗎,上班幾天就辭職有工資嗎
工資是指僱主或者法定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 或行業規定 或根據與員工之間的約定,以貨幣形式對員工的勞動所支付的報酬。上班幾天就辭職的是有工資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只要勞動者進行了勞動用人單位就應當支付工資。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
臨時工上班時提出辭職經店長同意走人了,事後老闆以擅自離職沒有提前
在走人的時候沒有給你工資嗎?如果你要主張你的權利,那麼你就要證明你確實是跟店長談好了的,如果沒有任何證明,那麼你的權益基本無望了。臨時工辭職,而且店長同意的,那麼店長在離職單上簽字的,勞動者就可以反映到勞動局解決,要求單位支付工資及賠償。辭職跟離職有什麼區別,給工資嗎 離職和辭職有區別。離職,是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