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great搬磚的手
《民法通則》第16條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是法定權利和職責,不可以以約定的方式轉移。所以,如果父母有監護能力就必須承擔監護責任,沒有監護能力才由其他近親屬進行監護。
2樓:
祖母監護@,費用由@出,監護時間、權益、等
3樓:匿名使用者
有這種母親,真是不幸
監護權的法律規定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如果監護人的行為嚴重損害了被監護人的身心健康或者他的合法權益,其他有監護資格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監護權,以此來保護被監護人的合法權利。監護人有規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據有關個人或者組織的申請,可以撤銷其監護人資格。
5樓:法律快車
民法通則
第十三條 不能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人**民事活動。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
第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人。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親屬;
(五)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第十九條 精神病人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精神病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根據他健康恢復的狀況,經本人或者利害關係人申請,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他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6樓:公尋巧
不能完全辨認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活動;其他民事活動由他的法定**人**,或者徵得他的法定**人的同意。
第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護人是他的法定**人。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 配偶;
(二) 父母;
(三) 成年子女;
(四) 其他近親屬;
(五)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怎樣確認監護人?
7樓:七臺河李陽平
根據《民法通則》的規定,按以下程式與方式確定監護人。
《民法通則》第二節 監 護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注: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姐;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配偶;父母;
成年子女;
其他近親屬;
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八條 監護人應當履行監護職責,保護被監護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除為被監護人的利益外,不得處理被監護人的財產。
監護人依法履行監護的權利,受法律保護。
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或者侵害被監護人的合法權益的,應當承擔責任;給被監護人造成財產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有關人員或者有關單位的申請,撤銷監護人的資格。
8樓:js是哈
18歲了是不是就自動喪失監護權了,我覺得忍一年就不需要誰監護了,只討論一下,我也不確認
9樓:
同時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符合法定監護人條件的,例如,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都有監護能力時,則應從監護人與被監護人是否有撫養關係,對被監護人是否更為有利因素考慮,由他們共同協商確定。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協議確定監護,應由協議確定的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可以由一個人擔任監護人,也可以根據具體情況,由數人共同擔任監護人。
10樓:匿名使用者
挺你,你要堅強的活下去。
11樓:法律快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六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由下列人員中有監護能力的人擔任監護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第十七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員擔任監護人:
(一)配偶;
(二)父母;
(三)成年子女;
(四)其他近親屬;
(五)關係密切的其他親屬、朋友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經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同意的。
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沒有第一款規定的監護人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
父親不撫養孩子是否觸犯了法律?
12樓:摩羯精靈
孩子的爸爸是觸犯了法律。因為孩子的爸爸做為孩子的第一監護人,沒有給孩子付過費用。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具體意見(試行)》第十條規定,監護人的法定監護職責是:
1、保護被監護人的身體健康;
2、照顧被監護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護被監護人的財產;
4、**被監護人進行民事訴訟;
5、對被監護人進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監護人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或者與人發生爭議時,**其進行訴訟。
第三十七條規定: 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小孩的撫養權是母親!監護人是養父!母親能不能要撫養費!小孩一直跟養父姓!沒離之前說好了小孩隨母親姓
以山西省為例,根據 山西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第九十二條 年滿18週歲的公民原則上不予變更現用姓名。公民變更姓氏的需提交司法機關出具的公證書。第九十三條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應准予變更 更正姓名 一 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要求變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二 宗教名與世俗名改換的 三 收養或解除收...
如何辦理孩子監護人變更手續?小孩變更監護人要如何辦理?
變更孩子監護人的辦理方式 在法定監護人去世以後,孩子的監護人正常情況下就自動變更成為了祖父母或者已經成年能獨立生活的兄弟姐妹。其次,委託監護和遺囑監護等都是有相關的證明手續,但如果是通過法院變更孩子的監護人的,就按照正常的民事訴訟的流程來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六條監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
高考報名,父母離異,我又是單獨戶口,母親是監護人,父母那一欄我該怎麼填
你考大學,人家又不管你父母是誰,是否離婚,父母一欄,該填工作單位的就填工作單位,該填姓名的填姓名 雖然你父母離異,但是你爸還是你爸,血緣關係到什麼時候都不會發生改變,你該怎麼寫怎麼寫 你高考報名填寫家庭父母的情況,可以按 正常填寫父母的資訊。你父母雖已離異,但父母的資訊內容不影響你在父母那一欄的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