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欠我工資,打電話不接,怎麼辦

2022-09-05 11:10:23 字數 5666 閱讀 5768

1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應當按月足額向勞動者支付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存在拖欠的,勞動者可以採取以下辦法:

1.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請求加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投訴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以及相關拖欠工資的證據。

2.以未按時足額發放工資為由,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解除勞動關係並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金。若仍想維持勞動關係的,可以只請求支付工資。

申請勞動仲裁時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2份);證據清單和相應證據材料(2份),證據材料主要有勞動合同,工資銀行賬單;身份證影印件(1份)。

法律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七條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樓:匿名使用者

1、儘量協商解決,這樣最快;

2、如果確實不能協商解決,可以去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立案處理或者直接打12333**投訴;

3、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老闆欠我工資,我打**不接,我該怎麼做?

3樓:寶貝馬龍

這種情況下。一般如果是**打不通。也找不到老闆。只有申請勞動監察大隊申訴了。他們是專門管這事的。

4樓:諾言

建議與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資的同事們一起,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法》規定,,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老闆欠我工資,現在打**不接怎麼辦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去法院起訴。

6樓:匿名使用者

當面追著、盯著要啊!

你以為討薪就是打個**,錢就自動來了?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部門報案。

我老闆拖欠工資兩年了,打**不接,怎麼辦?(當時沒有籤合同,沒有直接證據)

8樓:消道長

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9樓:愚公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你要想辦法證明你給老闆打工,老闆欠你工資,你的朋友同事能證明的也可以,找朋友或者同事幫你證明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吧,你這樣拖著解決不了問題,你給老闆打工不可能沒人知道吧

10樓:仁崖思

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去投訴吧。

11樓:兔哥的視界

你好,如你所述,可以申請仲裁或起訴。

12樓:

我只能說你這個沒有合同的話比較難受了,因為有一些東西需要合同才能認證,如果沒有合同的話那你肯定是不行的呀,這個東西。

老闆拖欠工資,打**不接,找不到人,怎麼辦

13樓:書生之見是我

建議與其他一同被拖欠工資的同事們一起,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要求解決。《勞動法》規定,,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 《勞動法》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

14樓:蟲文子

答:到勞動部門投訴!

辭職之後 老闆欠我工資不給 打**一直不接 找不到他人 怎麼辦

15樓:匿名使用者

一、勞動者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某些地區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當事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16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這種情況,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監察大隊申請監督。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勞動行政部門依法對下列實施勞動合同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一)用人單位制定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及其執行的情況;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三)勞務派遣單位和用工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有關規定的情況;

(四)用人單位遵守國家關於勞動者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的情況;

(五)用人單位支付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情況;

(六)用人單位參加各項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情況;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監察事項。

17樓:百事通零一

回答您好!我們正在為您解答這道題,我正快馬加鞭為您整理答案, 請稍候

、老闆欠錢不還**不接怎麼辦?

1、可以收集欠錢不還的證據後通過向法院起訴要求還款,法院會依法做出判決

2、勝訴之後,如果對方拒絕履行的,勝訴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後,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房產、車輛、**和存款;

4、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其採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採取限制出境,在徵信系統記錄、通過**公佈不履行義務資訊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5、有能力而拒不執行的情況下,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6、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條 【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對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有能力執行而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更多6條

老闆拖欠工資不接**怎麼辦?

18樓:職場導師小熊

回答你好,這種情況可以直接到當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解決如果勞動監察部門解決不了,就只有去法院起訴了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行政部門進行舉報,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支付工資,勞動監察大隊協調不成的,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對勞動仲裁裁決拒不執行的,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t(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更多1條

打電話對方不接怎麼辦,打電話一直不接怎麼辦

回答親愛的,正在為您緊急整理答案,打字較慢,約三分鐘內回答您稍等麻煩您稍等一會兒哈 心 心 心 親,您打 對方不接,有可能對方在忙啥,看到 他會給你回電噠,還有一種可能就是對方不帶手機在身上呢,我媽媽就經常不帶手機在身上,有時候有急事兒,打了幾十個 都沒人接聽呢,所以您的心情我非常的理解,但是對方看...

廣西南寧的老闆拖欠工資怎麼辦?電話不接簡訊不回,去勞動局有用嗎?大家有什麼高招?求支招

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如 工作證或工作牌 最好蓋有公章 工資卡交易記錄 工資條 有公司名稱的工裝 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 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 考勤記錄 社會保險繳納記錄 派工單 同事證言 離職在職的都可以 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

老闆欠我工資不給怎麼辦?怎麼才能要來

您好,先看您是勞動關係還是承攬關係,如果是勞動關係,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或者投訴。對仲裁結果不服的也可以直接向當地法院起訴。勞動法 第50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7條規定 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