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開路虎的diao絲
本體選d。因為孩子是未成年人,不具備買彩票的資格,在父親陪伴下購買應當認定為有效。但是,父親和母親才是孩子現在的監護人,這50萬元應當現在歸父親和母親保管,待孩子成年後歸還孩子。
即使父母離婚也並不影響孩子取得自己的合法收益,所以本筆獎金的最終歸屬為丁。
2樓:燈塔市張滿亮
這份錢是父親給女兒的,而且又在父親的陪伴下買彩票中獎,這份獎金應當歸女兒所有"法律上叫做贈與,贈與後該財產屬於被贈與人";
因為女兒沒有達到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法律叫做行為能力」,她是未成年人沒有行為能力,她的的行為必須由父親或母親看護「法學上叫做看護人」,因此她的錢由她的父母收藏「這是父母的義務」;
甲和乙共同存入銀行保管,其中任何一個人都不能取款「留父母的印鑑」,待女兒到18歲時,自己處置。
3樓:律師姜歡
1,依上述情形來看彩票獲得的獎金屬於丁所有。
2,甲父給丁的壓歲錢是屬於小孩丁的錢,後丁用該筆錢購買了彩票屬於未成年的純獲利益的行為。為丁的個人財產,不是小孩丁父母的共同財產,不過由於小孩未成年,其父母代為保管該筆財產,為未成年的利益考慮併合理使用。
3,若其父母離婚,那麼擁有丁撫養權的父或母有權代為管理與合理利用,利用的提前都是要為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行。
4樓:匿名使用者
答案:獎金歸甲父所有。理由:
2023年12月,財政部、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工商總局和體育總局作出了「關於制止彩票入侵校園有關問題的意見」,要求各彩票銷售網點嚴格遵守「禁止向未滿18週歲者**彩票和支付中獎獎金」的規定,所以從法律上講丁不具備購買彩票資格,也無法依法領取獎金,其中獎彩票應屬甲父所購買。所以答案為c。
5樓:匿名使用者
這題目怎麼這麼饒騰。
答案應當是d丁
雖然定是未成年人,但是可以依法享有純獲利的民事行為的。
6樓:披頭仙翁
d。屬女丁所有!
但歸撫養孩子的一方(即孩子監護人)代為管理這筆獎金,至孩子滿10歲時交還給孩子丁!!
7樓:匿名使用者
感覺像d。因為丁已十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她智力年齡相適應的活動。而且2元數額又小,其完全有能力有資格進行處分。
8樓:訫若葙依
d 所有權為丁所有!甲乙有共同管理權!根據我國民法規定,10歲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需在自己的法定**人下為民事行為,但可以從事與自己年齡相適應的民事行為!
甲父給丁的50元錢的這個行為,50元的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為丁所有,而丁在甲父的陪同下去買得的彩票,所有權也應該為丁所有!而出於甲乙為丁的法定**人,所以有共同的管理權!
9樓:乜硪續
d,10歲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他的民事行為並不是當然無效,在法定監護人陪同下購買彩票應當認定其父親對其行為的追認,應為有效的民事行為。購買彩票是射幸合同,訂立合同的當事人為其女,中獎後的獎金應為其女個人所有。非父母所有,父母可以以維護其女財產為目的對獎金進行管理。
10樓:匿名使用者
d 丁 甲乙有管理權,最終權利還是屬於丁
11樓:法律天空
這麼高的懸賞金這麼簡單的問題。答案d,歸小孩,現在由他的法定監護人代為保管,直到小孩成年。
就懂法律解答,請求懂法律的朋友幫我解答?
你好 這是搶劫罪,我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規定 以暴力 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但是殺人已經是加重處罰的情形。第5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 入戶搶劫的 二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 搶劫銀行...
請專業律師或懂法律的人幫助解答,謝謝
看不清楚。最好寫清醒才能得到幫助啊 1 和傳播都是違法的,嚴重的就是犯罪了,你這個情況不算嚴重,可能是這個時段比較嚴格 2 網警會查到,而且習慣查那些有記錄的 3 取保候審只不過是讓人出來而已,該怎麼辦還是按程式來的4 除非你堂弟是未成年人 你正常上網電腦是可以用的。不過不能再看那個了。不然明知故犯...
請各位懂法律的幫忙一下!謝謝,請懂法律的進來幫忙解答一下謝謝
他們已經構成了 故意傷害罪 你可以報案,對他們進行刑事起訴,外帶支付民事賠償。從你介紹的情況來看,我覺得已經構成輕傷了,你應該向公安局報案,他們會給傷情定等級的,如果確定構成輕傷以上,就按刑事案件處理了.但實踐中這類案件都會先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果達成了民事調解協議,就不會再追究刑事責任了.故意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