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王敏律師來幫忙
1、可以先考慮協議離婚,跟對方好好談談;
2、如果對方不同意協議離婚,可以考慮訴訟離婚。如果能夠固定住分居兩年的事實,則第一次離婚訴訟請求被法院支援的可能性較大;
3、子女撫養權的問題,您慎重考慮是否要。如果要撫養權,在訴訟請求中一併提出,並按照男方年收入的20%-30%提出撫養費請求。
來自杭州律師的回答,希望能幫助您。
2樓:奉遠
離婚當然可以離,是正當權益。就是孩子要受到影響了,畢竟父母離婚對孩子傷害也挺大。但是如果真的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也不能因為孩子而苦了自己一輩子。
3樓:瞪附吃屹
分居兩年的話,你們的婚姻已經不被法律認同了,你可以去法院申請解除婚姻.如果存在財產或孩子的分割和歸屬問題,直接讓法院裁定吧.
4樓:宋敏
女方想離婚,那孩子怎麼辦,雙方離婚,最可憐的是孩子,為了孩子你們好好的談談,你的性生活不和諧,好好的勾通,性生活好了,一切就不是問題了嗎。
5樓:匿名使用者
社會越開放,越進步,科技越發達,很多傳統,人倫關係反而退步了,這個世界講自由,少了責任與包容
6樓:敏而
可以協議離婚或者訴訟離婚的。
7樓:
經不被法律認同了,你可以去法院申請解除婚姻.如果存在財產或孩子的分割和歸屬問題,直接讓法院裁定吧
夫妻因性格不合 分開兩年 女方提出離婚 女方在法律上應該怎麼離
8樓:1笑何奈
離婚是屬於夫妻雙方的權利與自由,可以協議離婚,也可以訴訟離婚。
訴訟離婚是指一方不同意離婚或簽了離婚協議後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訴訟離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或者在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訴。一審一般3個月。
除以上兩個離婚方法以外,我過婚姻法規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一般來說可以構成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證明。(分居」是指夫妻間不再共同生活,不再互相履行夫妻義務,包括停止性生活,經濟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互相關心、互相扶助等)。具有分居二年的情形,說明夫妻關係已徒具形式,名存實亡。
當事人以此事由訴請人民法院離婚的,如經調解無效,應准予當事人離婚。
適用此項規定,應注意以下問題:
①分居的原因是由於夫妻感情不和,而不是因工作、學習等原因導致的兩地分居,以及因住房問題造成的夫妻不能同室而居。
②分居強調的是夫妻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義務,而不是單方面的不履行家庭義務。
③夫妻分居已滿二年,但未造成夫妻感情確已破裂或經調解尚有和好可能的,則不能認為已具備准予離婚的條件。
④夫妻分居與否、分居是否滿二年,都不是當事人訴請離婚的必要條件。如果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雖無分居事實或分居未滿二年,也應依法准予離婚。
在婚姻法修正案草案徵求意見過程中,曾對是否規定該項內容,以及對分居年限的長短存在著不同意見。有的贊成這一規定,認為它反映了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情況,理當作為離婚理由;有的不主張規定這項內容,否則會給「喜新厭舊」的人以利用法律的機會,對無過錯方不公平。有的認為分居二年時間太短,不利於家庭關係的穩定,應改為三年或五年;有的認為分居已表明夫妻感情不和,要求達到二年時間沒有必要,而且分居時間長容易引發家庭惡性事件,不利於保護婦女權益,建議改為一年。
修改後的婚姻法集中多數意見規定為二年。
9樓:綠色草
可以起訴離婚
分居兩年是感情破裂的依據
起訴離婚即可
10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兩人協議離婚,包括財產分割,子女安排等
2如果兩人不能達成共識,那就採取訴訟離婚的方式,找律師,注意蒐集證據
11樓:果果
分開並不一定就構成分居,所謂法律承認的分居,必須符合以下四個個條件法院才可能判決離婚:
第一,必須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
夫妻分居,有客觀原因造成的、感情不和造成的、以及雙方自願協議分居的等多種情況。比如,夫妻分別在兩地工作,因相隔遙遠而沒有同居條件。這種夫妻分居,並不是因感情不和而造成的,即使分居的時間再長,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准予離婚的情形。
有些夫妻,他們感情尚好,也不願離婚,但由於某種原因,自願實行分居。這種情況,也不符合「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法定應准予離婚的條件。
作為應准予離婚的法定情形的分居,必須是因夫妻感情出現問題,感情不和、感情破裂、相互厭惡而造成的分居。
第二,分居必須是連續的,且已滿兩年
首先,從夫妻實際分居的第二日算起,到向法院立案提起離婚訴訟時為止,時間必須滿兩年。
其次,分居必須是持續的,分居時間必須連續計算。如果分居後又同居,則應從同居後又分居的次日重新計算。不能把前後幾次分居的時間累加計算。
第三,夫妻分居的實質是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義務
對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的理解,不能只簡單的理解為分開居住。有些夫妻因家庭住房條件所限,並非感情不和也在分別居住。但是,這種分居並不排除夫妻
之間的性生活。他們可以利用種種辦法,來滿足夫妻之間的相互需要。所以,作為法定應准予離婚的夫妻分居的實質,在於夫妻因感情不和而互不履行夫妻性生活之
義務,並持續長達兩年。
第四,「夫妻分居滿兩年」須以證據證明
我國婚姻法雖然將「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規定為法定的可以准予離婚的情形之一,但是,在實踐中要想憑藉這條規定而達到離婚之目的,卻著實不易。因為,訴
訟的靈魂是證據,法庭認定必須要靠證據的支援。要想證明夫妻分開居住容易,但要證明夫妻之間連續滿兩年未有性生活,卻談何容易。特別是在一方堅決要求離
婚,而另一方堅持不離的情形下,這種個人隱私性極強的證據,就更難舉出。
可見,離婚不一定要分居,分居也未必就能自動離婚,分居滿兩年也不是法院判決准予離婚的必要條件。很多人都諮詢怎樣才算分居兩年,顯然也是有很多條件和限制的。
如果您決心離婚,應首先考慮委託專業律師,找到居委會或物業公司或者工作單位出具分居證明,**協議或訴訟離婚。
12樓:壞狐細嗅薔薇
我個人建議你儘快去諮詢一下律師,不用花多少錢但對你有幫助的,儘快去,望採納
你好!我想起訴離婚,因跟老公性格、意見不合經常吵鬧;我們現在已經分居快一年了,他也不願意離婚還威脅
13樓:正商觀察者
首bai先,就該案例而言,如du果當事人想離婚zhi,而對方不想離dao婚。那麼,其可以單方面版到法院起訴離婚。但
權是,法院是否判決雙方離婚要根據起訴方的起訴理由進行判斷,是否判決雙方離婚。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二條規定,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同時,根據《婚姻法》(修正案)第32條第2款規定:「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這一規定說明,男女一方提出離婚後,是否准予離婚,不取決於另一方是否同意離婚,而是法院依據夫妻雙方的感情是否確已破裂和調解有無效來決定。
其次,如果法院判決雙方離婚,那麼關於孩子撫養權的問題,不是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因為,法院會本著對孩子有利的原則進行審判。
(1/2)我同我太太兩個人性格不合,我太太同我爸媽,姐姐關係也不好,我們分居六年了,小孩有兩個,大的... 20
14樓:匿名使用者
可憐的孩子啊。。
你這種事情真的很難處理,真的要離婚嗎?考慮過孩子嗎?
能不能再努力幾次,把全部人都叫在一起,從長遠和孩子的角度多考慮問題,都成年人別因為較真、意氣、面子。造成在終身的遺憾。
15樓:匿名使用者
性格不合什麼的都是藉口吧,2個人一點都不能容忍對方的話乾脆的說就是愛情沒了。剛好2個小孩1人一個很公平
16樓:匿名使用者
太太和家裡人不和,一般都會把錯歸罪在妻子身上。如果妻子做事不是特別過分的話,我強烈建議丈夫在中間能夠比較合理處理問題,因為你是這兩個家庭的紐帶,畢竟孩子是無辜的啊,而且還是兩個孩子。如果妻子實在無可理喻,那麼分手就分手吧,都分居六年了。
17樓:匿名使用者
要慎重考慮哦!孩子的身心健康會受到影響的
18樓:守望那米陽光
那樣 的話 還是離了乾淨點
19樓:麥芽糖露雨軒
可以試著從性格上做改變,還有就是要考慮下孩子啊,對孩子的成長會有影響的。
跟老公性格不合,分居兩地,共有一個兩歲的女兒,他們家現在不准我看小孩,小孩被奶奶帶到廣州邊上班邊帶
20樓:五子棋吧小寶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根據上述規定,結合你提供的情況,如果你要起訴離婚,你可以向法院提交孩子目前的生活環境證據(拍攝一些孩子在廣州生活的**),證明由男方帶孩子對孩子的健康成長不利,從而請求法院將撫養權判歸你。
結婚一個月,由於是閃婚,性格很不合,想離婚,男方不離怎麼辦?聽說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21樓:嶽輝律師
1、從來沒有分居多久可以自動離婚的說法。
2您好,如您確實想離婚的話,需要準備起訴書一式兩份、結婚證的原件、身份證及影印件,以及訴訟費用,去被告戶籍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經過審理後,依據夫妻感情是否已經破裂,來判決是否准予離婚。
同時,一般情況下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根據法律的規定,只有過錯方有上述法定情節,無過錯方提起賠償請求,法院才可能會支援。
22樓:
分居兩年,感情不合,可以離婚。
23樓:市倩秀
你這樣閃婚又閃離的壓根不能完全瞭解一個人,對自己和你老公都是不負責任的。人都是要磨合才能長久相處。
24樓:星空讓你知道
分居2年,就可以離婚了
夫妻性格不合經常吵架,分居9個月女方結紮了還要求離婚,各帶一個小孩,離婚後誰會更苦
25樓:愛新覺羅澤兒澤兒
最苦的就是孩子。其次就是女的,你都不會生了,得找一個不想要孩子的
26樓:塔曼安
孩子苦,為了孩子能不離就不要離
27樓:王光雲
離就離唄!她外面一定有男人了,離了誰更苦那就要看你的條件如何了。
28樓:匿名使用者
這怎麼知道呢,努力過好都不會苦
我跟我老公性格不合,誰也不願低頭,現在我想離婚了,該怎麼辦
你們現在小孩都有了 不要動不動就想離婚 你知道嗎 離婚容易結婚難 在說你們離了婚 你們自己是舒服了 心裡好過了 但是你有為你自己的小孩考慮過嗎 他那麼小 想想小孩以後多可憐 你願意看到的嗎 為了自己的小孩 忍忍吧 兩個人多用心的去溝通 我上次在電視上看見一天新聞 說是以個20多歲的小夥子 把自己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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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格不合 是假 只是兩個人愛的不夠深而已。既然分手了 就好好過自己的生活。他不肯 也沒辦法了。對於一個女孩子來說,對方的性格將直接影響你以後是否過的幸福,至於要不要分開,這個要看1,你們是否在磨合期,2,對方是否願意去改變自己。如果已經交往一段時間了,對方還是我行我素,那麼,還是離開比較好,至於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