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市受的工傷是否可以到異地鑑定工傷的等級啊

2022-09-21 13:05:19 字數 5850 閱讀 7681

1樓:匿名使用者

因工傷殘職工在醫療終結後應攜帶資料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不能異地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2樓:吾本漁樵

不可以。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三款明確規定了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3樓:都燕果律師團隊

需要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你們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如果能確定勞動關係,你應當儘快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然後根據鑑定結果儘快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單位按照工傷賠償,因為時效只有1年,超過了時效法律上便不支援了。

工傷造成傷殘的賠償專案: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等。

4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不行,應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其原因是根據工傷保險條例中的屬地原則,所以只能是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辦理。

5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只能在用工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進行工傷認定和工傷等級鑑定。

縱橫法律網-湖北群力律師事務所-劉會清律師

在外地受工傷可以在本地申請工傷認定嗎?

6樓:匿名使用者

在外地受工傷是不可以在本地申請工傷認定的,.申請工傷認定必須要去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17條規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也就是說,我國現行的工傷認定原則是以統籌地優先原則。

我們應當在用人單位工傷保險統籌地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和人社部《關於執行《工傷保險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二)》(人社部發〔2016〕29號)規定。

工傷職工遭受事故傷害沒用的在用人單位工傷保險參保地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用人單位沒有參保的,應當按勞動合同履行地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有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進行初次鑑定,其它鑑定機構鑑定結論不具有法律效力。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

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

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也稱勞動鑑定,是指勞動者在生產工作中因種種原因造成勞動能力不同程度的損害,致使勞動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時,有關部門在醫學方面對其做出的鑑別和評定。

通常情況下,我國的勞動能力鑑定工作只負責因工傷或因病而導致的勞動能力鑑定問題。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工傷認定申請表。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7樓:愛喝粥

在外地受工傷,只能在用人單位參保地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規定,職工遭受工傷事故傷害,只能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統籌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向統籌地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鑑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8樓:匿名使用者

1.申請工傷認定必須要去工傷職工單位所在地的勞動部門。

2.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之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之規定,用人單位應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為職工申請工傷認定,如單位不給職工申請的,工傷職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自己到單位所在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

4.因為各地區在具體操作上有所不同,所以建議在申請前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我在外地受工傷,做工傷鑑定可以回到本地做嗎,

9樓:匿名使用者

原則上可以,但你出了結果後再回到受傷地索賠的話人家可能不認,建議還是在受損地做,因為工傷中很多賠付是涉及本地的一些法規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不行吧!在本地做你們公司會認可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公司屬於那裡就在那裡社會保障局申請

單位交的工傷保險在異地,工傷認定在本地嗎?

12樓:百姓的法律顧問

需來要到繳納社源保的異地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認定工傷。

法律依據《工傷認定辦法》

第四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按照前款規定應當向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根據屬地原則應當向用人單位所在地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

13樓:小螞蟻跑得快

工傷認定是在保險繳納所在地辦理的

14樓:匿名使用者

參保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

工傷等級鑑定必須要在參加社保的當地辦理嗎? 5

15樓:

由於各省之間工傷保險尚未統籌,因此工傷等級鑑定一般均需在參加社保的當地辦理。

16樓:捷煜白之

」因此,本市用人單位由註冊地或住所地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工傷認定《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十三條地二款規定,你可以在生產經營地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公司的說辭其實就是在拖時間讓你喪失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待工傷認定作出後:「受傷職工未參加工傷保險的,請抓緊時間辦理,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市外用人單位在本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生產經營地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工傷認定

17樓:範璇夏詩蕾

一、評定為工傷等級以後,公司和社保部門要分別按照法律的規定按各自的比例進行相應的賠償,賠償的金額按照所評定的級別進行相應的賠償;

二、你可以提供相關的資料給當地的社保部門,去社保部門的視窗進行辦理即可;

三、可以登入社保部門

的官方**進行查詢即可;

18樓:匿名使用者

《重慶市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十三條地二款規定:「受傷職工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本市用人單位由註冊地或住所地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工傷認定,市外用人單位在本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由生產經營地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工傷認定。」因此,你可以在生產經營地區縣(自治縣)社會保險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待工傷認定作出後,再申請勞動能力鑑定。

公司的說辭其實就是在拖時間讓你喪失申請工傷認定的時間,請抓緊時間辦理。

縱橫法律網-重慶勁源律師事務所-楊洪律師

19樓:月下獨漫兔

受傷所在地勞動部門鑑定

20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建議你致電律師諮詢或到律師事務所當面諮詢律師,謝謝!

縱橫法律網-重慶依斯特律師事務所-李登方律師

異地受工傷,工傷險可以報銷嗎

21樓:

可以報銷。

但所需材料各地規定不一致,建議諮詢當然工傷保險行政部門。

22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後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鑑定,鑑定工傷等級,然後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4.因各地在具體操作上可能會存在差異,建議撥打12333諮詢一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請問一下,我在外地受了工傷,可不可以回老家作工傷認定呢?

23樓:

在家幹活沒協議沒有同合從房上掉下脊椎骨折在家**3個多月了小老闆說看好完事怎麼處理

24樓:翹翹他爹

不可以,按照屬地管轄的規定,你只能受傷的地方申請工傷認定,以及後續申請工傷傷殘等級鑑定

25樓:陽光正好

回答你好,受傷之後,如果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對是否屬於工傷沒有爭議,即使工傷認定沒有下來,勞動者也可以根據受傷部門不同,向用人單位請求享受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的長短與受傷程度、受傷部門、所在省勞動部門的規定有關,具體可諮詢當地勞動部門。在停工留薪期期間,勞動者的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家在外地的,因為需要工傷保險統籌地區協議醫療機構複診,一般不可以回家休養。《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

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工傷鑑定需要在本地,不可以會家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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