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有哪些權力不允許別人侵犯,公民的權利有哪些

2022-10-01 16:05:31 字數 5328 閱讀 9971

1樓:大葉兒

我國憲法並未規定公民的權利"神聖不可侵犯」,憲法第十三條規定第一款: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 "不受侵犯"比之"神聖不可侵犯",有如弱女比壯男,陰柔有餘,陽剛不足,氣勢差多矣.

因此國家和**雖然制定了許多保護公民權利的法律法規,但總因底氣不足而不能執行到位,由此可知,我國公民的權利暫時無法如樓主所言能達到"神聖不可侵犯"的境界,只有展望未來,英特那雄納耳實現的那一天了 求採納

2樓:最愛54豆豆

我國公民基本權利 有

1平等權即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2 政治權利和自由 包括選舉權 政治自由 :出版 集會 遊行 示威 結社

訴願權 :控告 檢舉 申訴 建議 取得賠償權3 宗教信仰自由

4 人身自由

5 社會經濟文化權利 包括 財產權 勞動者的休息權 勞動的權利 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 物質幫助權 受教育的權利 文化自由權利

6 特定主體的權利 保護婦女兒童老人的權利國家機構 是實現這些公民權利的機關發展和保障人權是國家的責任和義務

3樓:匿名使用者

國家的主權神聖不可侵犯

公民的權利有哪些

4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憲法》規定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5樓:小弈網路科技

公民的基本權利: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政治權利和自由,包括選

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3、宗教信仰自由;

4、人身與人格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訊自由和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5、監督權,包括對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批評、建議、申訴、控告、檢舉並依法取得賠償的權利;

6、社會經濟權利,包括勞動權利,勞動者休息權利,退休人員生活保障權利,因年老、疾病、殘疾或喪失勞動能力時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社會保障與物質幫助的權利;

7、社會文化權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權利,進行科研、文藝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

8、婦女保護權,包括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權利;

9、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

10、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利和利益受國家保護。

擴充套件資料

1、《憲法》規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組織或個人都不得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實現「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要消滅特權。特權是公民平等權可能被侵犯的主要表現。

有的幹部自視為不受法律的約束的「特殊公民」,他們不但不守法,而且還以權謀私,徇情枉法,包庇縱容違法者。

3、有的婦女在家庭關係上不能獲得與男子平等的地位和權利,而處於男尊婦卑的地位,她們在家庭重大事項中沒有發言權,經濟上沒有掌管和使用權。她們有的甚至成為只有幹活的義務而不能享受平等權利的「奴錄」。

4、在遺產繼承上,女兒往往沒有得到與兒子同等份額的遺產繼承,甚至被剝奪了繼承權。有的人認為,嫁出去的女如潑出去的水,沒有繼承權。

5、在一些工作、企事業單位中,女職工不能與男職工同工同酬,幹同樣的活,所得工資和獎金卻要少些。在一些單位,裁員下崗時,往往女職工被裁員下崗得多些。如此等等,上述些情況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平等權利。

因此,公民在平等權被侵犯時,要懂得用法律來捍衛自己的權利。

6樓:無問西東與南北

公民的基本權利:

政治權利和自由

政治權利和自由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加國家政治生活方面的權利和自由。具體包括兩大方面:第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第二,政治自由。包括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憲法規定我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廣義的人身自由權包括公民的人身、人格尊嚴和住宅不受侵犯,以及與人身自由密切聯絡的通訊祕密受法律保護。

社會經濟權利

社會經濟權是指公民享有的經濟生活和物質利益方面的權利,是公民實現其他權利的前提條件和物質基礎。它主要包括:第一,財產權;第二,繼承權;第三,勞動權;第四,休息權;第五,物質幫助權;第六,離退休人員的生活保障權。

教育、科學、文化權利和自由

憲法規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採取各種措施,發展各種教育事業。

特定人的權利

所謂特定人,這裡是指包括婦女、母親、兒童、老人、離退休人員、烈軍屬、華僑、歸僑和僑眷在內的人員。其權利包括:第一,婦女、婚姻、家庭、母親、兒童和老人受國家保護;第二,保障離退休人員和烈軍屬的權利;第三,保護華僑、歸僑和僑眷的正當權益。

監督權利

憲法規定公民有對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提出批評和建議的權利;對其違法失職行為有向國家機關提出申訴、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擴充套件資料:

公民的基本義務是國家對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法律要求,是公民必須履行的最低限度的、也是最主要的責任。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1)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

(2)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祕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4)保衛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5)依法納稅。

區別1、範疇不同:公民是與外國人相對應的法律概念,人民在不同歷史時期有不同內容。現階段,人民是指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

2、範圍不同:我國公民範圍比人民範圍更廣一些。

3、後果不同:公民中的人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一切公民權利並履行全部義務;公民中的敵人則不能享有全部權利,也不能履行某些義務。

4、所指概念不同:公民一般表示個體的概念,是非集合概念,是具體的概念,可以落實到某個人的身上;人民所表達的是群體的概念,是集合概念。人民作為一個集合概念,則無以指向任何一個人。

公民是指取得某國國籍,並根據該國法律規定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的人。人民是指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

7樓:臉譜

1、平等權。

2、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3、言論、出版、集會、遊行、結社、示威自由。

4、人身自由。

5、宗教信仰自由。

6、文化教育權利。

7社會經濟權利。

8、監督權與請求權。

9、特定主體權利。

公民權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通常由憲法加以明確規定。我國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體現了廣泛性、平等性、真實性以及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一國憲法確認的公民在政治、經濟、文化、人身等方面所享有的基本權利。資產階級國家稱為人權、公民權。公民權中基本的、主要的部分。

通常由憲法加以明確規定。我國憲法對公民基本權利的規定,體現了廣泛性、平等性、真實性以及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一、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

我國公民權利和自由的廣泛性主要表現在:

1、享有權利的主體十分廣泛。在現階段,我國的權利主體包括佔全國人口絕大多數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即社會主義的勞動者、社會主義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擁戶祖國統一的愛國者。

2、憲法確認並保障的公民權利和自由的範圍十分廣泛。

二、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

我國公民權利和義務的平等性主要表現在:

1、公民在權利的享有上一律平等。也就是說,公民不分民族、性別、出身、職業、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和職位高低,都一律平等地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也一律平等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公民的正當權利和合法利益平等地收到法律的保護,任何國家機關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視任何公民,公民有權要求得到平等的對待和平等的服務。不允許任何組織或個人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以外的特權,任何人都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的範圍內活動

2、公民的權利和自由平等地受到司法保護。司法機關在適用法律時,要以恰當的法律程式處理涉及公民權利的案件,以同樣的法律標準給與同樣的裁判。

三、公民權利和自由的現實性

我國公民權利和自由的現實性主要表現在:

1、以我國現階段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的實際水平為基礎,實事求是地確定公民權利和義務的範圍、內容。具體說就是,客觀上的確需要又非確認不可的就堅決寫進憲法。

2、規定法律和物質的保障。憲法在確認公民的權利和自由的同時,也規定了一些具體措施來保障它們的實現。

四、公民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

我國公民權利和義務的一致性主要表現在:

1、公民即享受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又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3條規定:"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

2、公民的某些憲法權利和義務是相互結合,如勞動權和受教育權,它們既是公民的權利,又是公民的義務。

3、權利和義務在整體上是相互促進的。

8樓:熱心網友

公民的權利有哪些公民有言論,自由權,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9樓:孫老皇帝

公民的基本權利

一、政治權利和自由

10樓:中顧網推薦律師

生存權、健康權、受教育權、遊行示威權、舉報權、勞動權、工作權等。

11樓:藍色小光

不回答你這個問題的權利。

12樓:匿名使用者

知情權 表達權監督權參與權

我國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不允許非法剝奪和侵犯

13樓:

孕囊醫院醫生當腫瘤絨癌化療後發現非腫瘤癌細,醫生故意將錯就錯將多個正常器管切除導致二級醫療事故致殘,法院認為醫生不構侵犯罪是職業不違法,法院庭長偽造虛假證據為判案依據,插手包庇問題醫生不受追訴,檢察院檢察長個人認為不構瀆職罪,是職業,請問犯法人有什麼身份區別?

侵犯人身權利的現象有哪些?

14樓:匿名使用者

毆打、辱罵他人;給別人起綽號

公民有沒有義務勸阻別人受騙,公民有無作證的義務,我國法律如何規定,其他主要國家又是如何規定的

首先你的問題是要回押金,你們簽訂了合同,對方沒在規定的時間裡為你提供勞務,押金無論如何都應該退換,至於你勸阻別人我個人覺得還是沒有必要,你可以去有關部門投訴。沒有義務勸阻別人,但是你是可以勸阻別人不要交錢給這個公司的,這樣他們可能會將你的錢還給你,但通過你的描述,可以看出你是被騙了,建議你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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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協助調查期間公民的基本權利 1.人格尊嚴。公民的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對公民進行侮辱 誹謗和誣告陷害。2.批評和建議 申訴 控告或者檢舉以及取得賠償的權利。3.政治權利和自由。5 平等權。證人義務和應當享受的保證有 1.證人 鑑定人的姓名 性別 住址 身份資訊 和有助於確認證人 鑑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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