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這很簡單,只要雙方達成一致意見,直接辦理房屋產權變更手續就行了!!!
不需要那麼麻煩吧,又沒什麼其他的原因!!!!!
2樓:匿名使用者
去當地房管局辦理房屋登記變更手續即可。程式和所應出具的材料以下法條都有詳細說明了,你按步驟去辦理即可。如有不明白的,可以補充提問。
《房屋登記辦法》
第七條 辦理房屋登記,一般依照下列程式進行:
(一)申請;
(二)受理;
(三)稽核;
(四)記載於登記簿;
(五)發證。
房屋登記機構認為必要時,可以就登記事項進行公告。
第十三條 共有房屋,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登記。
共有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可以由相關的共有人申請,但因共有性質或者共有人份額變更申請房屋登記的,應當由共有人共同申請。
第十六條 申請房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登記費。
第二十三條 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於下列時限內,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房屋登記簿或者作出不予登記的決定:
(一)國有土地範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30個工作日,集體土地範圍內房屋所有權登記,60個工作日;
第三十三條 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3樓:房產蔣店長
房產變更也就是產權人發生變化,個人房屋轉讓有幾種形式:
1、房地產買賣:轉讓人將房地產移轉給受讓人所有,受讓人取得房地產產權並支付相應價款。這種行為貫徹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
2、房地產贈與:當事人一方將自己擁有的房地產無償地轉讓給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協議。
3、婚姻變更:婚姻變更分婚內變更和離婚析產,婚內變更就是指夫妻婚姻關係存續關係內,將產財的一定份額或所有份額轉移給另一方;離婚析產指離婚時,對財產進行分割,分割僅限於婚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離婚析產是夫妻雙方因離婚後彼此就個人對房屋所佔的份額進行轉移的一種登記手續。
4、其他合法方式:①以房地產作價人股、與他人成立企業法人,房地產權屬發生變更的;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權;②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資金,合資、合作開發經營房地產,而使房地產權屆發生變更的;③因企業被收購、兼併或合併,房地產權屬隨之轉移的;④以房地產抵債的;⑤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4樓:心靈感情
這個不存在贈於,這個就跟房產轉讓是一類的.
需要辦理的手續就是過戶。
1、到房產局辦理轉讓登記,
2、然後到地稅居申請報稅,
3、完稅過後,甲乙雙方到房產局簽字過戶就ok,房產局會出一個回執單,20個工作日後憑回執單領取乙方的獨立產權就ok咯!
(備註:不存在贈於)
關於房產持有人變更的問題
5樓:王元頁
房產所有權人和戶主兩回事
房產證登記誰名下,誰是所有權人,可以通過買賣或者贈予方式把房過戶給你,和爺爺奶奶籤買賣合同或者贈予合同,是房產交易中心辦理過戶
戶主是戶口本登記的,和房產是誰的無關
6樓:潘增飛
物權法 第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登記,應當根據不同登記事項提供權屬證明和不動產界址、面積等必要材料。
國家所有法律的實施都是以家庭為基礎的,人民群眾在家庭生產生活遵守、使用、執行,俗話說得好,家有千口主事一人,戶主不是隨便誰都可以當的。物權法第十一條規定裡面的權屬證明優先由一家之主出具,特別特殊情況可能確實不屬於家庭而屬於個人,由這個人出具,物的所有者或者擁有者(家庭)隨著時間的流逝發生變化是必然的,不過物權登記根據家庭發展需要隨時可以改變。改戶主當然是去派出所
7樓:匿名使用者
不需要測量,除非對房屋的面積發生爭議,單獨向房地產主管部門申請了異議登記。離婚後房產過戶更名給對方,只需要辦理離婚變更登記即可,繳80元登記費,相應的國土、地稅部門不再另行收費。
8樓:濤茗佬
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身份證明;
(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者房地產權證書;
(四)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項材料,可以是買賣合同、互換合同、贈與合同、受遺贈證明、繼承證明、分割協議、合併協議、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或者其他證明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的材料。
9樓:別稱我是老師
讓你奶奶爺爺寫遺囑,去公證處公證,拿公證的遺囑去房產管理局更改戶名
關於房屋產權變更的問題
10樓:房屋拆遷那些事兒
你這個問題bai
可能不太好辦du,法院一般是很zhi難對義務登記的房屋dao,沒有更高其他效力的證據回情況下改判到別答人名下的。
因此還是建議律師介入,幫你去做這個事情,問題確實比較複雜。而且你的描述只是把事實描述了一下,一些基本的證據,還有相關的證人證明等等,說的都不是很清楚,不能隨便下定論。
房產過戶要注意哪些問題
11樓:委誠府綾
在購買二手房檢視清楚以下幾部分就不太會有大問題出現。
1、核實產權是否清晰:賣方必須是房屋的所有人,通過查驗產權證和產權人身份證核實,確認無誤即可。
2、核實房屋狀況:在看房的時候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瞭解:
房屋建築狀況、房屋小區狀況、房屋權利情況。這些情況的核實,有利於你控制好交易的實際成本和風險。
3、明確交易程式:二手房交易可分為看房、簽約、按合同約定明確時間給首付款、過戶、交房、給餘款幾大步驟。這幾個步驟需要注意:
保留好交易的證據、過戶是一定要房產證上所有人都到場才可以過戶、在交房時要檢視清楚對方是否繳納清了物業費、水電煤氣費。
4、明確違約責任:和賣方要明確嚴格的違約責任,是雙方誠信履行二手房買賣合同的保障。實踐中,小額的定金處罰或簡單的「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損失」,缺少實際效果。
當房價波動、資金不足、稅費改革等情況出現時,一方拖延或拒絕履行合同的情形時有發生。如有的買方簽約後認為房價偏高或不想支付過戶稅費,就拖延辦理過戶手續,致使賣方交房後無法及時收到餘款;有的賣方發現房價飆升,則稱未徵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買賣合同無效,要求買方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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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匿名使用者
注意事項
一、避免中介公司的暗箱操作
其一,某些中介以個人買房名義現金收購業主房屋,利用收購的形式賺取不正當差價;另外,業主名義上雖已**了房屋,獲得房款,但實際上如果中介公司在銷售中利用仍為業主名下的房產(尚未過戶)從事不法活動,業主仍然拖不了干係。
其二,當業主與中介公司簽訂獨家**協議時,協議中可能存在霸王條款,主要是在**協議中無**銷售時間的限制及不能按時完成委託的賠付標準,但是如果業主不通過該中介售房,卻要承擔高金額的違約金。
其三,在交易過程中,大部分情況下,所有費用都須買方承擔,但不法中介不明確告知買方在交易過程中需要交納的費用,只告知買方全部買下標的房產需要的價款,實際上所謂的「全包價」比經紀公司應該收取的服務費用及代收的稅費等相關費用高得多。
注意事項
二、房屋本身狀況
用於交易的房屋是否為非法建築或已被列入拆遷範圍;
房屋權屬是否存有爭議;
房屋是否為共有,出賣人未經共有權人同意;
房屋是否已出租他人,出賣人未依規定通知承租人,侵害承租人優先購買權等權益的;
房屋是否已抵押,未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轉讓的;
是否被依法查封或者被依法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權屬轉讓;
交易房屋是否存有質量瑕疵。
注意事項
三、維修**餘額的結算與更名
買賣雙方通常都會在合同中約定維修**的結算方式,但有時約定過於籠統,只寫「送」或者「不送」。事實上,房屋交接時還會遇到例外情況,即賣方尚未繳付維修**或維修**部分已經使用。由於買賣合同中約定不明確,賣方可以認為維修**是"送"的,未繳部分或不足部分當然由買方自行繳付;而買方也可以認為,賣方應當足額繳付後,再將維修**移至買方名下。
因此,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明確維修**的結算數額。
注意事項四:水、電、煤、**、物業管理費等生活費用的結清手續
這類糾紛在房屋買賣中經常出現,由於雙方疏忽,沒有在房屋交接時對日常生活費用進行結算,等買方入住後,收到上述賬單時,才發現賣方欠繳大量費用,再回頭找其結算時,房東早已音訊全無,只好自認晦氣,補繳欠款。雖然相對於房價來說數額不大,但買方心理上仍舊無法求得平衡。其實,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避免,只要在交房當日結清上述款項即可。
注意事項五:房屋附屬設施、裝置、裝修及附贈家電、傢俱的驗收
一般來講,買方在交房時都會對上述事項進行驗收,其中比較容易忽視的是下水道堵塞和牆面滲水等問題。附贈的家電、傢俱要根據合同約定進行驗收,建議在合同中明確所贈傢俱、家電的數量和品牌,亦或者採用影象資料作為合同附件。
注意事項六:戶口問題
按照通常的交易習慣,賣方應當在過戶或交房前將戶口遷出。有時由於暫無能夠入住戶口的房屋或子女就學等原因,交易中賣方會要求推遲戶口遷出的時間。對於這類情況,雙方應書面約定戶口遷出的時間及違約責任。
由於戶口一般無法強制遷出,因此買方對戶口延遲問題應當採取慎重的態度。
注意事項七:評估狀況
在二手房交易的重要一環是需對交易房屋進行評估,在這個環節存在的風險就是房屋評估價偏高或偏低,偏離房屋的市場價值。高了賣不出去,低了將遭受損失。
注意事項
八、合同約定是否明確
二手房的買賣合同雖然不需像商品房買賣合同那麼全面,但對於一些細節問題還應約定清楚,如:合同主體、權利保證、房屋價款、交易方式、違約責任、糾紛解決、簽訂日期等等問題均應全面考慮。買賣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當對上述問題進行明確約定,避免糾紛的發生,即使發生糾紛也有章可循。
如果雙方約定的交房時間位於交易流程的最後環節,買方可預留一部分房款,在房屋交接完成後再支付,這樣可以提高賣方履行交房義務的主動性。房屋交付後,雙方應簽訂一份房屋交接書,將交房中完成的事項寫入其中,以書面形式確認雙方對於房屋交接事項的認可。特別是某些交房事項(如維修**更名、戶口遷出等)無法按期完成時,更應當簽訂房屋交接書,將未完成事項以及何時完成寫入其中,以便將來如期如約履行。
關於房屋產權問題,關於房屋產權問題。
土地劃撥和出讓。劃撥是指開發商在當初拿土地的時候是無償獲取的,沒有向國家繳納過土地出讓金,出讓是指開發商以有償的方式取的土地,並且根據評估地價的相關比例支付了土地出讓金,兩者的主要區別是。在裡邊你還說過以前是劃撥後期看到是出讓,那就是說明已經交了土地出讓金,性質改變,能不能辦理產權有很多的因素,包括...
關於房屋產權繼承問題,關於農村房屋產權繼承的問題
我國繼承法規定第一順位繼承人 配偶,子女,父母。看清楚了,就是這些人。他們的繼承權利是相同並且無先後之分的。跟你奶奶的兒媳姑爺沒關係。你奶奶的房產合法繼承人是你父親和他的兄弟姐妹。他們已經簽署了宣告,作為正常的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來說,相當於已經放棄了對母親的房產的繼承權。理應由你父親繼承此房產的全部...
房屋產權訴訟期限問題
房產買賣糾紛訴訟時效一般為三年,延付 遲付 拒付租金訴訟時效為一年,最長訴訟時效為二十年。具體的房產糾紛訴訟時效分為三種情況 一 房產糾紛一般訴訟時效 3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一百八十八條對訴訟時效的規定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二 房產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