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案件受理費的有效期間,法律規定的民事訴訟有效期是多久

2022-12-28 10:55:17 字數 5714 閱讀 9383

1樓:匿名使用者

按相關法律規定,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

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相關法律規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二條 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2樓:張偉傑律師

被告在履行判決義務時沒有向你支付訴訟費,你有權在判決生效後2年內申請法院強制執行,逾期你將喪失申請權,即不能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只能向被告索要。

3樓:律政盲流

你好,沒聽說訴訟費過期失效。判決書上不是寫的被告承擔嗎,肯定是被告支付了啊,法院是不會退還的。兩種途徑:

第一,被告在自願履行判決的時候連同訴訟費一起支付給原告;第二,原告申請執行,要求被告支付。

由被告承擔或者你說的向被告要,在申請執行時同時提出申請(即要求被告支付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支付,法院不會退。

4樓:春來佳景

1、你有權要求法院退費,法院拒絕退費沒有道理,建議你到法院信訪。

2、如果你不向法院申請退費或者法院不給退費,你也可以在生效後2年內申請強制執行。

3、訴訟費沒有過期無效之說,但你最好是在生效後2年內申請法院執行,以免過了強制執行期

5樓:匿名使用者

判決書中怎麼規定訴訟費的?如果是你預交的,判令被告承擔,那麼應該按照判決,向被告索要,被告有義務在規定時間內向預付訴訟費的原告支付的。

不應該主張法院退費。

法律規定的民事訴訟有效期是多久

6樓:cccc煙火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一百三十六條:

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7樓:top塵封時代

《民法通則》135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民法通則》136條規定:「下列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一年:(l)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2)**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宣告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失的。」

《民法通則》137條規定:「訴訟時效的起算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但是,超過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民法通則》147條規定:「不服地方法院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法院提起上訴。」

《民事訴訟法》135條規定:「普通程式審理的案件,法院在立案之日起的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延長6個月;還需延長的,經上級法院批准。」

《民事訴訟法》146條規定:「簡易程式審結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審結。」

《民事訴訟法》159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對判決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

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民事訴訟法》147條規定:「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

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答辯狀,應當在五日內連同全部案卷和證據,報送第二審人民法院。」

8樓:華律網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債務人獲得訴訟時效抗辯權。我國《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9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民事訴訟訴訟時效為三年。《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到法院進行民事訴訟的受理期限是多長時間?

10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從向法院遞交起訴狀那天起,法院必須在7日內決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當事人起訴狀上寫明原被告、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屬於該法院管轄,法院就會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內,法院將起訴狀副本傳送被告,被告必須在收到之日起15日內提出答辯狀,不答辯的不影響審理。 **前,會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 這期間,如果對方申請延期審理,或法院認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訴訟當事人等,都會影響最終**的時間。

當庭宣判的,10日內傳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立即發給判決書。 一審案件一般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簡易程式的話3個月。

11樓:匿名使用者

一審審限一般6個月。

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式審理一審民事案件的審限為6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法院批准;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審限為3個月,不能延長,若3個月內不能審結,轉為普通程式繼續審理。

二審審限一般3個月。

人民法院審理二審民事案件一律適用普通程式,針對判決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針對裁定的上訴案件,審限為30天,不能延長。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再審案件的審限依據適用的程式確定,按照一審程式再審的適用一審普通程式的審限,按照二審程式再審的適用二審程式的審限。

法院(court),是世界各國普遍設立的國家機關。主要通過審判活動懲治犯罪分子,解決社會矛盾和糾紛,維護公平正義。

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軍事法院等專門人民法院。其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定代表國家獨立行使審判權,不受任何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誰知道民事訴訟案件受理費是多少?

12樓:華律網

民事案件收費標準的確定,主要考慮兩個因素:其一是訴訟費用的性質。其二,應考慮案件的性質。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1.

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 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 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

5%交納;3. 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 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

5%交納;5. 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 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9%交納;7. 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

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 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

6%交納;10. 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13樓:匿名使用者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規定: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二)申請費;(三)證人、鑑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包括:(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

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製定具體交納標準。

誰知道民事訴訟案件受理費是多少,法院民事案件受理費用是多少

民事案件收費標準的確定,主要考慮兩個因素 其一是訴訟費用的性質。其二,應考慮案件的性質。一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 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 交納 4.超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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