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混沌的觀望者
辭 職 報 告
從2023年初至今,進入公司工作兩年的時間裡,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幫助,我非常感謝公司各位同事。
在過去的兩年裡,我在公司裡工作的很開心,感覺公司的氣氛就和一個大家庭一樣,大家相處的融洽和睦,同時在公司裡也學會了如何與同事相處,如何與客戶建立良好關係等方面的東西。並在
公司的過去兩年裡,利用公司給予良好學習時間,學習了一些新的東西來充實了自己,並增加自己的一些知識和實踐經驗。我對於公司兩年多的照顧表示真心的感謝!!
在經過2023年下半年的時間裡,公司給予了很好的機會,讓自己學習做市場方面的運做,但由於自己缺乏市場等方面的經驗,自己沒有能很好的為公司做好新的市場開發,自己身感有愧公司的兩
年的培養。
由於我個人感覺,我在過去的一段時間裡的表現不能讓自己感覺滿意,感覺有些愧對公司這兩年的照顧,自己也感覺自己在過去兩年沒有給公司做過點貢獻,也由於自己感覺自己的能力還差的很
多,在公司的各方面需求上自己能力不夠。所以,經過自己慎重考慮,為了自己和公司考慮,自己現向公司提出辭職,望公司給予批准。
簽名:年月日
2樓:匿名使用者
辭職申請
公司領導:
我自2023年6月底進入公司以來,就投入公司第一線,在此期間我感受到了公司強烈的工作氣息和團體協作精神,更是敬佩公司員工那股吃苦耐勞的精神。我甚是感謝公司能給予我這樣的鍛鍊機會。
在公司工作近18個月了,在這18個月的時間中,剛步入社會不久的我深深感受到了社會競爭的激烈。我要感謝公司領導及員工對我的關心和幫助,我為能在這樣的公司中工作過而慶幸。但是,經過一年半的工作,我意識到了自己各方面的不足,我並不適合於這份工作。
所以,我特向公司領導提出辭職申請。
望公司領導給予批准為謝!
簽名:年 月 日
3樓:戰場上的兒童節
呵呵你的情況不用打辭職信的,直接和人事經理說明情況就可以了
4樓:化亦旋
辭職報道:
你們破逼單位太垃圾,爺不想幹了,有更號的等著我呢,886
求一封辭職信
5樓:匿名使用者
辭 職 信
尊敬的領導們: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生亦何苦,死亦何歡,生死由命,富貴由天。本來我想在南粵苑公司工作終老,但是現實是殘酷的,世界是瘋狂的!巨大的生活壓力迫使我抬不起頭來。
遙望那碧藍的天空!這時,我多麼羨慕那自由飛翔的小鳥,還有那些坐得起飛機的人啊!!!每個月的中旬,我會滿懷歡喜的拿著微薄的工資去還上個月的欠債!
今辭去一職,只因生活所迫,正所謂人往高處走,水往低處流;人生短短幾十年光陰眨眼就過,何不出去外面世界一闖呢!望各領導們成全。
申請人:
年 月 日
求一封辭職信
6樓:海綿寶寶小姐
本人因工資太少,已入不敷出,如不給我加薪水就請放我走
7樓:創世神虎
本人因為工資太少不夠養活老婆和孩子,所以今天特別像公司辭職
急,求一封辭職信 15
8樓:luckily綺綺
簡要說明中獎的辭職理由就好了
祝你順利
9樓:匿名使用者
那就到當地的勞動局去投訴 公司不買保險這種情況完全可以隨時走人 而且公司必須支付你一定的經濟補償。如果勞動合同沒有籤 你還可以申請兩倍工資 。要找上班的證據 比如工作證,銀行卡收工資的記錄等等
求一封辭職信 最好要有範本
10樓:
下面是正確解除勞動合同的全套辦法,包括用人單位應該給你什麼,可能會發生損害你權益的事及處理辦法,全部都有。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後,如果用人單位通知你提前走人,一定要用人單位給你正式書面通知(加蓋印章),否則用人單位到時說你擅自提前走人,你就說不清楚了。
解除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法》第37條和第38條法律賦予勞動者的權利,你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向用人單位申請,並由用人單位批准。解除勞動合同是你的決定,你只需要依法通知用人單位,並證明你書面通知到了,那麼你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就是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就不會出現由你承擔《勞動合同法》第90條規定的賠償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有《勞動合同法》第38條所述的情形之一,你不僅無需提前30天,還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第46條規定要求經濟補償。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合法權益,你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沒有經濟補償的。只要沒有《勞動合同法》第25條的內容,約定由勞動者承擔的違約金都是不合法的。
遞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後,批不批無所謂,關鍵是要有人簽收,做為依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否則不良單位會說你是自動離職,沒有交過辭職報告,你就有口難辯了。你提前30天(試用期提前3天,下同)提交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如果沒人簽收,你就到郵局寄特快專遞,並在「內件品名」欄中填寫「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或通知)」,保留好底單做為證據,外加勞動合同就夠了,如果用人單位不在工作的最後一天支付你的工資,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並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5條的規定,要求支付工資及相關經濟補償。
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或通知內容最好明確以下內容:
1、本人因…………(如果用人單位侵犯了你的合法權益,該原因最好寫明,便於以後舉證。如果用人單位沒有侵犯你的權益,則可以寫個人原因),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某年某月某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有公司印章,否則無效)本人於某年某月某日與某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和《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其他相關費用,並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否則本人保留申請仲裁或訴訟的權利。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某年某月某日(最後一個工作日)某時(下班時間)前完成以上事宜。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
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3、10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看我以上回答,要把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找到後,你才能充分理解我回答的意思。
我的百度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解除勞動合同決定書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鑑於公司違反《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未依法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本人決定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最遲工作到2023年12月月31日。
2、請公司書面通知(該通知必須蓋有公司印章,影印件無效)本人於2023年12月月31日前的任意一天與何人交接工作,如未接到有效的書面通知,本人將視為公司無需本人交接,由此給公司造成的不便或損失,本人不承擔責任。
3、請於工作交接之日根據《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與本人結清工資,並按《勞動合同法》第50條之規定結清經濟補償,同時向本人出具《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一式四份,本人、今後的用人單位、社保轉移、檔案遷移各一份),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4、如公司無需本人交接,則於2023年12月月31日18時前完成以上第3項事宜。否則本人保留申請勞動仲裁或民事訴訟的權利。
公司某某部員工某某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緊急求一封辭職信,
急求辭職信,辭職信怎麼寫 急求。。
本來我想幫你寫的,但看了你們老總不懂尊重你,說出一些傷人心的話就覺得根本沒這個必要,只要簡單的寫明因個人發展需要,特辭去現有工作就行了,其實老總在傷你的同時也侮辱了他自己的人格,所以很抱歉,沒有幫到你。辭職申請 公司領導 自從來到該公司以後,承蒙大家的厚愛,經過自己的努力,學到了不少東西,我非常感謝...
我要辭職,誰能幫我寫封辭職信,因為結婚而選擇辭職,要怎麼寫辭職信?
你的問題是,誰可以幫你寫辭職信,對吧?回答,我可以幫你寫!順便說一句,你真的需要辭職嗎?從你所說的問題來看,你辭職的理由並不充分。工作中,不如意的事情是經常有的,有的事情甚至短時期心裡都難以平衡,但這不能作為辭職的充分理由。也許以後社會發展,會淡化人才交流問題,不過目前來說,辭職對於自己的前途有傷敵...
怎麼證明月前交了辭職信因為現在辭職信一直在領導那裡壓著怕萬一到時候耍賴說沒收到
可以再寫一份辭職書,題目要標明是 再次申請辭職書 一是再次申請中要寫明上次提交的時間和經過,並明確交給了哪個部門 哪個人 二是寫明按勞動合同法辭職的依據 三是請求按原辭職書遞交的時間執行。再次申請.1 建議以快遞的方式寄出你的辭職信,你手中的快遞單就是辭職證據,網上可以查詢到快遞發出和送達的時間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