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證明月前交了辭職信因為現在辭職信一直在領導那裡壓著怕萬一到時候耍賴說沒收到

2022-06-12 13:15:14 字數 5503 閱讀 8462

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再寫一份辭職書,題目要標明是「再次申請辭職書」。一是再次申請中要寫明上次提交的時間和經過,並明確交給了哪個部門、哪個人;二是寫明按勞動合同法辭職的依據;三是請求按原辭職書遞交的時間執行。再次申請...

2樓:上海笙銘律師

1、建議以快遞的方式寄出你的辭職信,你手中的快遞單就是辭職證據,網上可以查詢到快遞發出和送達的時間;

2、30天一到,你就可以離職,如果單位不支付你的工資,可以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3、 法律依據:

1) 《勞動合同法》(2012修正)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通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九條 【勞動監察】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3樓:承桖蓮

你發一份郵件給領導,告訴他說辭職信看過沒有?什麼時間批下來?說明你什麼時間交上去的。最好讓領導回覆你,不然沒證據。

或者你再次以郵件的形式發一封給你的領導。

這樣你就有證據了,不怕領導刪掉郵件,因為你這裡有記錄的。

如果你什麼都不做,你就沒有證據。

記住:說話時注意語氣,沒有領導喜歡被下屬牽制的。

4樓:蒼狼與白牝鹿

買錄音筆,和領導交涉時錄音。套領導的話。

怎樣證明辭職報告是提前一個月交的,急!!!急!!!急!!!**等!!! 10

5樓:匿名使用者

你那個不算,你得4月30離職,你沒啥證據啊,,可以這樣,你跟你領導商量,那裡有個離職日期,你領導覺得你業務交接啥的都ok,那就可以在離職日期那裡簽字如(同意4/7離職)那樣人事部就不會扣你工資了,要不會說你沒遵守30天規定,,,你現在可以做的是先把你領導簽字的影印,自己拿一份,再跟;領導談話,可否協調/離職的時候要搞好領導關係啥的..這世界很小的

6樓:楊文戰律師

提前30天辭職,這也是勞動法的要求。

除非單位承認你提前30天提出過辭職,否則現在你沒有證據證明你30天交過辭職報告,因為單位簽收的日期是31號。即使現在,你手裡也沒有單位收到你辭職報告的證據,30天之後單位又說沒收到呢?(當然,這只是一種可能)

由律師的角度看,交辭職信應該要單位給收到證明,或者以快遞的方式送達,自己保留必要的證據。

單位是否承認你提前30天辭職,你最好同領導溝通確認一下,如果領導不承認,你最好通過錄音或重新快遞辭職信的方式,保留本次辭職的證據。

7樓:

樓主可以去詢問下 如果樓主害怕領導扣工資什麼的那就老老實實的再幹一個月 個人建議去問下 畢竟是之前交過一次 而且你第二次寫的是3月1日 不是3月31日 所以這樣可以有理由去詢問 當然會有再讓你幹一個月的肯能 所以樓主要有心理準備

我已經提前一個月遞交了辭職信 但單位現在不承認 該怎麼辦

8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的形式給公司郵寄一份辭職書,保留好快遞詳情單以及影印一份辭職書,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結清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一、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後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准,並可以要求支付剩餘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准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

二、勞動者可以通過快遞或**信郵寄給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說的辭職信、辭職報告),這樣便於保留證據。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工資或不為勞動者辦理離職手續,勞動者可以通過申請勞動仲裁解決;

三、相關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9樓:民間喲

提前一個月就是告知,什麼叫不算,讓老闆學學勞動法。

10樓:

你提交辭職信的時候是以什麼方式提交的?

有什麼憑據嗎?

一般仲裁的時候會要求你出示你以提交辭職信的依據,比如你快遞辭職信的快遞單,你提交辭職信的郵件證明等等,

如果你什麼都沒有,那恐怕你真的要吃虧了。

怎麼證明我提前一個月遞交過辭職申請?

11樓:七臺河李陽平

一般用人單位是講誠信度的,不會在員工辭職過程中履行了程式而作手腳的。

如果是私企或有誠信危機的用人單位要避免辭職過程中在時間及程式上的不利後果可以用如下辦法規避:

一是在辭職報告上附一頁簽收單,由接受人或負責任人在收到的同時簽收並索回。

二是在遞交辭職報告時向所在地勞動行政部門送交附件,視為備案。

三是將辭職報告委託公證機關委託送達。

12樓:匿名使用者

寄郵政的特快專遞到公司人力資源部 就行 你把回執單保留著 不管是不是前臺收的 只要公司收了就可以了

給領導遞交辭職信一個月還沒批下來,原來是領導把信私藏不讓我走,我該怎麼辦?

13樓:匿名使用者

工作也是我們人生的一個重要的抉擇。我們在工作的時候有的可能因為工作環境的不適應,或者是自己有新的想法,有更多的其它發展空間而選擇辭職。你給領導遞交交辭職信一個月還沒批下來,事後知道是領導私藏了你的辭職信不讓走,如果遇到這種情況該怎麼辦呢?

我覺得首先你應該確定你是不是真的下定決心必須辭職這份工作。如果你的去意已決,辭職後另外的工作你覺得更適合自己,有更大的發展空間,要堅定不移地要離開這裡,你就可以和領導私下裡推心置腹地談一談。對領導挽留你的行為表示感謝,同時把你以後的心裡想法和對自己未來的規劃,也可以和領導談一談,讓他明白你有自己的抱負和志向,有自己的人生目標和規劃。

他的挽留不能阻礙你前進的方向,領導看你去意已決也會批准你的申請的。

如果你還在猶豫,只是因為一時的情緒或者是一時不適應這個工作環境而提出的辭職,也可以讓自己在工作一段時間冷靜下來。看自己在這樣的工作崗位上,到底能不能適應。做事情不能盲目,要有目的性和計劃性,這樣自己的人生才會有規劃,才不會亂了陣腳。

不管遇到什麼事情的時候,我們應該統籌兼顧,考慮好更多的方面,不要讓自己處於一種比較迷茫的狀態。

只要自己調整好自己的心態,在工作方面自己也能處理得比較好。領導挽留你說明他比較重視你,作為領導他更會尊重你自己的選擇,不會成為你的絆腳石,也不會故意地刁難你。只要你開誠佈公把真實的想法表達出來,我想領導肯定會尊重你的選擇!

14樓:簡單聊聊生活

直接和領導聊聊這個話題,辭職信遞交上去,希望他能儘快找人來交接工作,不要因為不想讓我走而導致最後沒有人頂替這個崗位。

15樓:

只要他收到就可以了,無權讓你不走了,你知道提前一個月通知到人事就可以了,到時間你就可以離職的

16樓:美女集中營

證明你在單位乾的挺好的,領導捨不得讓你走,但是你得問領導,你教的辭職信他看見了嗎?,他留你,你就再堅持幹一段時間,覺著舒心就接著幹,不好就直接辭職不幹了

17樓:

明確表態,要麼和領導好好談談,看看能不能給你提升的空間留你下來,如果確實不能,那就明確表示要離開,不要拖泥帶水,領導只是你人生旅途中的一員,並不能左右你的人生,要好好思考,也許某天你們之間可能身份會調轉過來。

18樓:止謐辰

向老闆說明你辭職的原因他有可能會讓你走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說明領導比較重視自己呀,如果還覺得可以乾的話,那就繼續幹吧。

20樓:暴走狂躁兔子

書面遞交辭職報告一個月你就能離職的。遞辭職報告時有報告日期的。跟領導或者更上層領導談一下,不然找社保局。

21樓:筱雅的殤

既然如此,那就不要走,他之所以這樣,說明還很器重你。

22樓:浪跡天涯內蒙

1、找領導單聊,為何不讓你辭職,聽聽領導的意思。

2、如果你是鐵了心走,就直接找大領導。但是就把交情全弄沒了。

急求辭職信,辭職信怎麼寫 急求。。

本來我想幫你寫的,但看了你們老總不懂尊重你,說出一些傷人心的話就覺得根本沒這個必要,只要簡單的寫明因個人發展需要,特辭去現有工作就行了,其實老總在傷你的同時也侮辱了他自己的人格,所以很抱歉,沒有幫到你。辭職申請 公司領導 自從來到該公司以後,承蒙大家的厚愛,經過自己的努力,學到了不少東西,我非常感謝...

辭職信怎麼寫,簡單的辭職信怎麼寫啊?

1 辭職要合法理由非常重要,只要理由合法任何用人單位都不能拒絕,當然,如果沒有合法的理由,不但不能走,你就是走了,單位也會找你的麻煩,得不到補償金不說,還會要你交違約金,不給你辦離職手續,對你今後的就業會有麻煩。2 辭職理由建議你參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的情形來提出,...

辭職信怎麼寫,簡單的辭職信怎麼寫啊?

辭職申請是指員工在離職時,填寫的書面申請文字。辭職申請書通常有標題 稱呼 正文 結尾 落款等五部分構成。尊敬的 領導 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生死有命,富貴在天。本來我想在培養我的 公司裡工作終老,但是生活是殘酷的,巨大的生活壓力迫使我抬起頭來,去遙望那碧藍的天空。這時,我多麼羨慕那自由飛翔的小鳥,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