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
告訴故事看呵呵!
我相信世間切皆緣字. 種, 便.
則佛教故事:
前書, 未婚妻約某某月某結婚.
未婚妻卻嫁給別. 書受打擊, 病起. 家用盡各種辦都能力眼看奄奄息. , 路遊僧, 知情況, 決定點化.僧床前, 懷摸面鏡叫書看.
書看茫茫海, 名遇害絲掛躺海灘. 路, 看眼,搖搖, 走....路, 衣服脫, 給屍蓋, 走....再路,, 挖坑, 翼翼屍體掩埋............
疑惑間, 畫面切換. 書看自未婚妻. 洞房花燭,丈夫掀起蓋瞬間...書明所.
僧解釋道, 具海灘屍,未婚妻前世. 第2路,曾給件衣服. 今相戀, 情.
終要報答世, 掩埋,
現丈夫. 書悟, 唰床做起, 病癒 !
幾前, 初戀世, 我痛欲. 朋友找故事導我,讓我釋懷少. 許, 世界, 我片情吧.
做完想做事, 走. , 我都用故事導身邊朋友.
緣東西, 思議.
電影"見散"主題歌唱道"世界說, 說.
算我今約定, 要用尋找...."
我都參加場巨集化裝舞, 熙熙攘攘群, 我尋覓著,渴望著....指間, 相觸電擊覺. 刻, 面具摘,顯現真實面目.
前, 我都惶惑著, 惶惑甚至知道自需要究竟.
直遇, 才恍間解自. 真想要, 並非初.
驚訝於自面前表現, 竟栽同!
皆戴著面具.
緣東西強求. 該, 早晚: 該, 努力.
論任何候, 我都要絕望. 要放棄自真惕追求.
隨緣.......
隨意.........
隨遇.........
隨喜.........
2樓:藍小恩
聽著就行了;
別講人生大道理;
3樓:這名字是問號
要做 陪著 慢慢導 主要談 能說
朋友離婚了,該如何安慰?
4樓:盧原松陽德
說:別太難過了,你接下來最應該做的就是振作起來,一切都挽回不了了,我們還要繼續生活下去,不只是為自己,也為你的親人、朋友。這樣的男人根本就不值得你為他傷心。
往前看,一大片森林正等著你呢。
5樓:匿名使用者
實際生活中的關心遠比口頭上的安慰來的實際,多關心關心她剛出生的孩子,多發動朋友們來看看他,給她應有的關心與鼓勵相信她會就此走出困境的
朋友離婚了男的,我該怎麼安慰他
6樓:長鋏歸來彈劍歌
主動陪床,就是最好的安慰。
別的都是空話,什麼會有好女孩再喜歡你的 好女人在哪兒呢?
我的好朋友離婚了,我該怎麼安慰她
7樓:水月風情
如果可能多陪伴就是了
但是必須說明,離婚的情緒是自己的
外人基本不會有緩解的可能
必須自己找到問題的關鍵,然後重新開始新生活才能更好地找到出路
我一個朋友要離婚,該怎麼安慰勸說?
8樓:匿名使用者
還是讓他們先冷靜一下吧,也許還都在氣頭上,不過男人是不該打女人的,所以,還是先要那男的道歉,然後慢慢來,畢竟十年的感情了,希望能挽留!
9樓:我太困了那
好聚好散。如果真的要分開。做好財產分割。
10樓:正商觀察者
雖然有“勸合不勸離”的說法,但是切記,離婚是當然自由選擇的權利專範圍。同時,如果兩個屬
人感情確實已經破裂,無法在一起生活。那麼,離婚是正確的選擇。
另外,如果決心離婚的人是無法勸說的,因為法律保護公民具有離婚自由的權利。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
"第三十二條規定:"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這是目前在處理離婚問題的指導思想,其實質就是離婚自由
好朋友要離婚我該怎樣安慰她
11樓:匿名使用者
1如果這個婚姻在人們眼裡是幸福完美的,她的老公真的愛她,你們就勸勸。真愛難求。2如果婚姻已經徹底破裂,繼續維持她也不會幸福的話,就痛快放手,重新生活吧。
12樓:匿名使用者
是知己,那你應該瞭解他們的情況了,從實際出發吧。俗話說,勸和不勸分。能和就和,實在不行……就……
男朋友爸媽鬧離婚我要怎麼安慰他,好朋友得爸媽要離婚了我該怎麼安慰她啊。急
什麼不要說,安靜的陪在他身邊,是對他最好的安慰!不需要多說什麼,安靜地陪在他身邊。很多人不管長大還是小時候都不喜歡自己的父母離婚,他們都接受不了自己的父母離婚。很多人都不希望自己的父母離婚,他們希望自己的家庭一直幸福。我就是一個單親家庭長大的小孩,從小我都會覺得自己和別人家的小孩不一樣,所以小時候的...
朋友的父母要離婚,朋友父母要離婚,我該怎麼勸她
呵呵 這個很難,好象你不知道他們為什麼要離婚,在說了,就是知道了,他們都不知道怎麼辦才想到離婚,我們又能做什麼,你現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安慰你的朋友,父母要做的事一定是有原因的,做兒女的也不要太強求,試問,就算為你不離了,在一起非常的彆扭,生活的一團糟,你忍心看下去嗎?一切隨緣吧.叫你的朋友不要受此影響...
我的一個女性朋友要離婚我該怎麼安慰她
可以告訴對方,離婚也不是啥奇怪的事,還是要振作起來,自立自強 努力奮鬥 爭取事業有成,如果碰到合適的,只要雙方都願意,就可以考慮結婚,重新尋找自己的幸福。婚姻法 第五條 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第六條 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