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積跬軒
雙方簽字的合同符合法律規定。只有一方簽字,另一方沒有簽字,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以下為《合同法》有關規定條款,僅供參考。專業問題建議諮詢律師……
第三十二條 合同成立時間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三條 確認書與合同成立
當事人採用信件、資料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籤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四條 合同成立地點
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採用資料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十五條 書面合同成立地點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
第三十六條 書面合同與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簽字,想證明雙方達成一致很難,沒有有力證據,贏不了
什麼樣的合同具有法律效應
3樓:just享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 第55條「民事法律行為」規定,合同具備法律效應主應具有以下條件:
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實;
3、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擴充套件資料
1、我國《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而且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另一方當事人可依照本條規定及合同的具體要求對方履行或承擔違約責任。
2、合同效力的具體表現:
(1)合同對當事人的一般拘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2)合同的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合同的效力體現為雙主事人訂立合同的效果意思產生的法律效力,每一個合同的效力都是特定的,各個合同之間的效力都是不相同的。
中國**
法制資訊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4樓:cccc煙火
合同具有法律效應需要具備以下幾個條件:
1.簽定合同或協議的當事人需是雙方或多方,而不能是單方所為,經過平等、自願協商而訂立;
2.簽訂的主體是有資格的民事行為能力人(包括自然人、法人等),他們對自己的行為的內容能夠正確認識,可自由支配自己的行為,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簽訂相關合同、協議;
3.簽定的合同、協議的內容不違反法律的強行性效力性法律規定(如,不得違反公序良俗,說白了就是公共道德秩序)。
4.合同或協議內容不損害國有、社會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利益。
5樓:俞振梅玄秋
你說的私募公司是什麼意思?是指做pe的私募嗎?如果是pe的話,是需要到***備案的,即股份****和有限責任公司的話,公司設立後股東出資轉變為公司財產,任何一**東拿公司的錢逃走都構成盜竊,並不需要你用合同來約定這種行為是違約的。
如果你想保證自己的資金安全,最實際的做法就是擁有公司的管理控制權如果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雙方簽字蓋章後合同即產生法律上的效力?
如果你指的是公司法意義下的公司,監管就比較完善了。
或者你說的是合夥企業。但是如果合同內容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或者以合法形式達成非法目的的無效
6樓:數你非尋不可
合同有效的基本要件
1、訂立合同的當事人有合法資格
自然人訂立合同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中,個體工商戶必須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並在核准登記的業務範圍內訂立合同。
法人應當具備國家法律規定的法人條件,並依法取得法人資格。其中企業法人必須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准登記,取得營業執照,並在核准登記的業務範圍內訂立合同。法定代表人是法人單位的合法代表人,全權代表法人對外訂立合同。
法定代表人簽訂合同時,應當出示身份證明以及法人營業執照或法人專案證明。
其他組織(非法人組織,包括法人的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及合夥企業等),也必須依法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取得合法資格。這些組織的負責人依法代表本單位對外簽訂合同。
**人代訂合同,必須事先取得委託人的授權委託書,並在授權範圍內以委託人的名義簽訂,才對委託人直接產生權利和義務。
理論上,認定**人有無簽訂合同**資格的惟一依據是授權委託書(委託證明),但實踐中注重足以證明其**資格的書面憑證,如介紹信、蓋有合同專用章或公章的空白合同等。不過,介紹信的基本功能是證明一種關係,起一定的介紹和證明作用,是人們交往的媒介,並不完全具備**證書的性質、特點和內容,容易為他人利用進行經濟詐騙活動。
2、當事人意思表示真實,沒有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會公共利益
意思表示是當事人將與對方訂立合同的意願表現於外部的行為。意思表示應當是當事人自主、自由、自願地表達的真實意志。只有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的過程中,對合同的內容表達了其真實的意思,合同才受法律保護。
因此,通過欺詐、脅迫等手段迫使對方當事人進行不真實的意思表示而訂立的合同,或者當事人雙方惡意串通、利用合同規避法律和行政法規的適用,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而訂立的合同,損害國家、集體、第三人的利益以及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均無法律效力。
3、合同的內容、形式和訂立程式不違法(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合同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如法律、法規明令禁止從事的活動),法律、法規規定必須採用特定形式或必須經過公證、鑑證或批准、登記後才能生效的合同,必須符合特定的形式或履行特定程式才能生效。
有效合同的法律效力
1.有效合同是符合上述全部有效要件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
有效合同的法律約束力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雙方當事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義務;(2)雙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3)合同受國家強制力保障。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生效的,依照其規定。
2、合同成立與合同有效的關係
合同成立與合同有效是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後才涉及合同有無法律效力,從何時發生法律效力的問題。簽訂合同時,當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但已成立的合同如果缺乏合同有效的要件,則合同雖然成立,也屬於無效合同。
所以,合同成立是合同有效的基礎,已訂立的合同必須符合合同的有效要件,才有法律效力。通常聽說的依法成立的合同,是指完全符合合同有效要件的合同。
3、合同生效的時間
合同有效,是對合同性質的判斷,表明合同是否有必要履行。但有效合同從什麼時候開始發生法律效力,則必須通過合同生效時間予以確認。合同生效時間有以下幾種情況:
(1)合同成立時即發生法律效力,如一般的合同簽字蓋章後即成立生效;(2)合同中有特別約定,如約定條件、期限、交付定金等,則條件成就或者期限到來,或交付定金時,合同生效;(3)法律規定或當事人約定要經過鑑證、公證、登記或批准後才能生效的合同,經上述程式後,合同生效。
4、合同效力終止的時間
合同效力終止,有以下幾種情況:(1)合同全部履行;(2)合同依法解除;(3)當事人雙方通過協商達成變更合同有效期或終止合同的協議。
(四)附條件的合同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條件。附生效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生效。附解除條件的合同,自條件成就時失效。
附條件的合同,指該合同法律效力的發生或終止取決於特定的條件成就或不成就(約定的事實發生與不發生)。作為對合同法律效力有限制作用的條件,是未來客觀上不確定的事實,包括事件和行為兩種情況。條件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1)在簽訂合同時,該事實沒有發生。過去和現在已經發生的事實不能作為條件。(2)該事實將來有可能發生。
(3)事實是否發生,當事人無法預知。(4)條件是當事人選定的,而不是法律規定的。(5)條件的內容不得違法。
條件的作用是限制合同效力的發生或存續。因此,條件可以分為兩種型別:一是生效條件,其作用是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發生,即條件成就時,合同生效;條件不成就時,合同無效。
如甲、乙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內,甲如果出國,則房屋租賃合同生效。一年之內,甲出國,條件成就,合同生效;如果甲沒有出國,條件不成就,合同無效。附生效條件的合同雖然已經成立,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也已經明確,但合同沒有生效,待條件成就時,合同才發生法律效力。
二是解除條件,其作用是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存續,即條件成就時,合同失效;條件不成就時,合同繼續有效。如甲、乙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已經生效,同時約定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之後,甲如果回國,則房屋租賃合同失效。五年之後,甲回國,條件成就,合同失效;如果甲沒有回國,條件不成就,合同繼續有效。
附解除條件的合同已經生效,當事人也已經享受權利、履行義務,但條件成就時,合同失去法律效力。
當事人不得為了自己的利益惡意地促成或阻礙條件的成就。當事人為自己的利益不正當地阻止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已成就;不正當地促成條件成就的,視為條件不成就。
(五)附期限的合同
當事人對合同的效力可以約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至時生效。附終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屆滿時失效。
附期限的合同,指該合同法律效力的發生或終止取決於一定期限的到來。作為對合同法律效力有限制作用的期限,是未來確定發生的事實。期限指明特定時期的,稱為期日;指明特定時間經過的,稱為期間。
期限與條件一樣,都是限制合同效力的發生或存續。因此,期限也可以分為兩種型別:一是生效期限,其作用是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發生,即期限到來時,合同生效;期限未到來時,合同無效。
如甲、乙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約定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年後生效。一年之後期限到來時,合同生效;期限未到來之前,合同無效。二是終止期限,其作用是限制合同法律效力的存續,即期限到來時,合同失效;期限未到來時,合同繼續有效。
期限和條件雖然都對合同的法律效力有限制作用,但期限的到來是可以確定的,而條件是否成就,當事人是無法確定的。
(六)特殊情況下生效的合同
1、經被**人事後追認生效的合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人追認。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經被**人追認後,該合同有效。未經被**人追認,對被**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2、表見**合同
行為人沒有**權、超越**權或者**權終止後以被**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權的,該**行為有效。
3、越權訂立的合同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許可權的以外,該代表行為有效。
4、無合同標的物處分權的人訂立的合同
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的,經權利人追認或者無處分權的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的,該合同有效。
合同一方違約另一方是否可以自行終止合同
一方當事人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據解除條件不同,合同解除可分為約定解除與法定解除。合同解除條件又當事人事先約定的,稱為約定解除 合同解除的條件由法律直接規定的,稱為法定解除。一方當事人違約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另一方當事人得解除合同,此為法定解除條件之一。在雙方均有違...
當一方不喜歡另一方,不管另一方多麼喜歡她,分手都是對的
20歲以下都是是對的,以上就多方面考慮問題,才能決定分不分手。年齡定位只是個概念性的 那是當然的,愛必須是相互的,否則在一起也沒有意義了。那肯定的。在一起需要兩廂情願。分開一方就夠了。對呀。沒感情,看這個女的怎麼想的,她喜歡她愛的,還是她喜歡被愛 不一定,你覺得你可以給他 她幸福的話,可以試著努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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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是沒有什麼責任。都是成年人了。應該可以為自己行為負責的。不合適分手有什麼不對。而且從這也可以看得出來。分手是明智的。法律上不承擔任何責任 不過,根據公平原則 自殺方親屬可以要求另一方 支付一定得金錢作為補償 例如,死者的喪,葬費可以由另一方支付!沒有什麼責任吧,這個自殺的人太那個什麼了。恐怕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