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手機使用者
笨蛋,現在的大人怎麼都離婚啊?很流行嗎?不合適結個屁婚,,,對你們這些無聊的人非常無語!
2樓:匿名使用者
找法院啊,要不就先分居。但是為什麼要離婚呢?就當真是過不下去了嗎?
3樓:湖中白荷
離婚是一種不負責的表現,說明這個男人還愛著這個女人,這個女人是幸福的,但她身在福中不知福。以前聽一個成功女人講過一個故事,她說,人結婚選物件就好像有一堆沒有開啟的包袱,任你選,你一旦選上哪個,那就得任命,包袱又不能開啟看。當你背上這個包袱時,就準備背到底,不要中途總惦念人家包袱裡的東西,認為人家的好,說不定人家的還不如你的呢。
如果你是這上面的女人,就好好想想吧,別給自己的婚姻輕易判死刑。
4樓:淳越
那是因為男人還有愛吧!不能協商了嗎?
5樓:善瀚昂
天氣冷 多帶幾個綠帽子就好了。
6樓:匿名使用者
分居兩年後,自動離婚了。
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7樓:如山公子
你好,很高興你的問題,你想知道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首先按照我國的婚姻法規定。
婚姻是自由的,這個代表著結婚自由,離婚也自由,所以理論上說是沒有離不了婚的。
只要意志堅定,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離婚。
同時分居達到兩年以上。
基本上都是可以離婚的,無非是時間比較長。
目前唯一比較麻煩的就是軍婚了,因為軍婚是受法律保護的,除非軍人本人同意離婚,否則是無權經由法院判決離婚的。
吃碗麵條壓壓驚。
鼓足勇氣繼續戰鬥。
畢竟一樁感覺痛苦的婚姻還不如分手。
8樓:染墨花香
女方想離婚,男方不同意,可以去法院起訴離婚。只要有充分證據證明感情已經破裂,那麼分院會判決的。
9樓:清湛且順眼丶夜鷹
中國的法律沒有自動離婚的規定,離婚只有兩種方式:一是協議離婚,一是訴訟離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准予離婚。
該條規定中雖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可以作為認定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據」的規定,但不是分居滿兩年就一定可以離婚。
事實上,分居十年二十年也不會自動離婚,所謂分居一定時間會自動離婚是人們對這個法律條文的誤解。
即使分居滿兩年,也不是自動視為離婚,協議離婚的需要去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起訴離婚的要通過法院起訴,判決離婚生效後才是正式離婚。
10樓:寶貝馬龍
首先,金婚與離婚應該是兩個人協商好,比如說兩個人過不到一塊了,可以協商去離婚,如果另一方實在不同意的話,只通過法律去離婚了,也就是說去人民法院起訴就可以了。
想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怎麼辦,女方想離婚,但是男方不同意該怎麼辦
有許多的感情危機都是可以挽回的,只不過很多人在慌張無措,心急的情況下很難正確理性地處理危機,等雙方冷靜下來後就有可能挽回危機,能不離最好是不離,要不然對雙方的傷害都很大,但是到了真正無法挽回而男方又不同意那就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離婚,讓法律來解決問題。現在沒有離不了的婚,馬上到2021年民法典裡就有,...
女方有外遇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
這不構成重婚罪,因為你表弟與那個女的只短時間的同居,第一兩人沒有結婚手續,第二實質性的同居生活導致的重婚也是有時限的。現在是勸你表弟不要再跟那個女的繼續同居了,如果兩人相愛,交往可以,如果繼續同居很可能會被對方的老公把兩人都起訴重婚罪的。至於那女人離婚的話,肯定是能離婚的,但是關鍵是打離婚官司的話,...
我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怎麼辦,我想離婚。男方不同意。我怎麼辦
直接起訴就可以。婚姻法第三十一條 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准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第三十二條 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 如感情確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