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異彩動物世界
父母對我們的愛,從來都是不求回報的,但我們對父母的愛,總是建立在各種條件之上。雖然說孝敬父母一直是我們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是當孝順與現實發生衝突的時候,又有多少人能夠堅持本心孝順父母呢?那些為了兒女傾盡一切的老人,到頭來到底過得怎麼樣?
傾訴人:王阿姨。
我今年68歲,和老伴只有乙個兒子,我們把所有的愛都給了這個兒子。兒子也沒讓我們失望,考上了理想的大學。大學畢業後,我和老伴本想讓兒子回來發展,但兒子卻堅持留在大城市,現在在一家上市公司工作,工資待遇都還不錯。
我們雖然有些失望,但也尊重兒子的選擇。那會兒的我還有丈夫陪伴,所以日子並不孤單。
後來孩子在當地找了乙個女朋友,也曾帶回來過,我和丈夫都很滿意,因為雙方條件差不多,孩子也老大不小了,所以就確定了婚事。至於房子我和老伴拿出了半輩子的積蓄,勉強在大城市給他付了個首付。自從兒子結婚後,和我們的聯絡就少了,全身心的投入自己的小家庭。
我雖然不太習慣,但也能理解。
後來,老伴因為腦梗去世,獨留我乙個人每天面對著空蕩蕩的房子。周圍的姐妹也建議我換個環境生活,這樣就不會睹物思人了。我一想也是,就沒和兒子兒媳商量,直接把老家的房子賣了,去大城市投奔兒子。
我本想著和他們一起住,一來可以照顧他們的生活起居,二來也可以幫忙帶孩子,我自己也有養老金,不用他們操心。
但是當我把這件事告訴兒子的時候,他卻表現得很無措,說自己做不了主,需要和兒媳婦商量。第2天兒子打來了**:「媽,賣房這麼大的事兒,你也不和我商量。
至於您說想和我們一起住實在有些不方便,不如我在附近給您租個房子,你自己住的舒心,我們也能好照應。」
聽到兒子的話,我覺得很心寒。我賣掉房子,就是想和他們一起住,不想乙個人冷冷清清的生活。結果過去也是租房子住,那我還不如留在老家,至少有街坊鄰居陪伴。
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這句話相信大家都聽過。其實父母要的並不多,他們不需要你給多少錢,他們想要的只是你的陪伴。就像王阿姨,如果不是因為老伴突然離世,她也不會打擾兒子一家的生活。
2樓:琪寶貝的乖乖
為什麼要賣掉房子呢,既然兒媳要你租房子,說明她並不喜歡你,那麼我們為什麼非要和她一起住,受她的氣呢,而且還會影響他們的感情,建議在鄉下自己租乙個房子,自由自在的,也沒有什麼需要擔心的,但是要讓他們給你生活費,贍養你。
3樓:秋水是條狗子
我覺得那你可以選擇租房,但是你賣房得來的錢不要給你的兒子兒媳婦,因為這是你養老的錢,也決定了他們對你的態度。
4樓:小du聊情感
遇到這樣不講理的兒媳婦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情,可以讓兒子和她溝通一下,解決這件事情。
5樓:偉公升偉
你應該先讓你的兒子表態,看你的兒子是什麼態度,如果他也是這個樣子,那你只能心寒的去自己找乙個房子去住了。
6樓:花花就是我
那麼就應該要好好的跟自己的兒子溝通交流,實在不行的話就乙個人住。
我和父親過日子,父親過世,我出去打工,我嫂子把房子賣了未經過我的同意
7樓:
摘要。您好,1、應該先看你父親是否有遺囑,如果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也就是說如果遺囑寫明房產由你嫂子繼承,那麼她就有權處置,你無權拿;
2、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這種情況你是有權繼承部分房產的,由於房產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所以有一半是你母親的財產,只有另乙個屬於你父親的房產是可以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也就是說,可以由你母親,你本人以及兄弟姐妹(如有的話)均分繼承。
3、最後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
我和父親過日子,父親過世,我出去打工,我嫂子把房子賣了未經過我的同意。
您好,我是問一問法律領域答主『律政小法師』肢鏈,擅長法律方向的問題,希望液飢肢我的能幫您排憂解難,您的問題我已收到,請給我幾分鐘時間寫鬧世答案,我不是機械人,請不要結束訂單哈。
您好,1、應該先看你父親是否有遺囑,如果有遺囑的,應按遺囑執行。也就是說如果遺囑寫明房產由你嫂子繼承,那麼她就有權處置,你無權拿;2、沒有遺囑的,應該確定哪些人可以作為繼承人,繼承人分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順橘譽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這種情況你是有權繼承部分房產的,由於房產是你父母的共同財產,所以有一半是你母親的財產,只有另乙個屬於你父親的房產是可以由第一順位繼承人繼承,也就是說,可以由你母親,你本人以及兄弟姐妹(如有的話)均分繼承。3、最後確定各繼承人的份額。按照繼承法的規定,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圓畝段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耐段配遺產時,可以多分。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
我租賃的房屋被房主兒子出賣,我能繼續租住嗎?
8樓:斬仙豬
問:張某將一套房屋出租給我居住,租期為10年,每年租金為2萬元,年底支付。張某去世,沒有留下遺囑,此房屋依法由其三個兒子繼承。
隨後,張某的大兒子將此房屋賣給了李某,價款為人民幣30萬元,二人簽訂了合同,一併到房產部門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張某大兒子告知我其已將房屋賣給了李某的事實,並要求我搬出房屋。我不同意,要求繼續租賃,或者買下該房屋。
張某的其他兩個兒子知道此事後,也提出異議,遂起糾紛。請問這起糾紛依法該如何處理?答:
本案涉及的是房屋所有權發生變化對承租人的影響,以及承租人對房屋的知情權、優先購買權問題。
首先,《合同法》第229條明確規定:「租賃物在租賃期間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所以,雖然張某去世後,其三個兒子作為法定繼承人依法繼承了該房屋,即該房屋的所有權發生了變化,但這並不影響你與張某簽訂的租賃合同的效力,你仍然可以按原租賃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條件繼續承租該房屋,張某的兒子無權要求你搬出房屋。
其次,張某大兒子的行為侵犯了你的知情權及對房屋的優先購買權。《合同法》第230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
撇開張某的大兒子是否有權出賣該房屋不談,其在事先未徵求你任何意見的情況下,即將該房屋**給第三人李某,顯然侵犯了你的知情權及優先購買權。對此,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18條也有相應的規定。
此外,由於張某的三個兒子在繼承以後,沒有對該房屋進行分割,故該房屋應歸三人共有,張某的大兒子在未徵求其他兩位共有人任何意見的情況下,也無權單獨處分該房屋。(地平線律師事務所)
法律問題 爺爺有兒子,兒子去世後,3兒子的孫子對爺
1 在其他兒女 其他5個 健在而且有贍養能力的情況下,任何孫子女均無贍養義務。支付贍養費的標準一般是當地最低生活水平標準,二三張城市一般就是五六百一個月。2 爺爺去世,如果沒有立遺囑的,3兒子的子女有代位繼承權,所繼承的份額是3兒子應繼承的份額。兒子已去世兒媳和孫子有沒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兒子去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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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老伴去世37天后我去寺院超度她一下法師說把錢交把寺院就等於掛上號了是嗎?如果相信就完全相信,如果懷疑就一點別信 1.如果你相信這家寺廟就在這裡做,不相信就別。2.超度與我們平時消費不同,平時消費我們花錢後可以看到實物或者服務,超度是無形的結果,很少有人較真超度結果的,大多靠自己或者親屬的夢示。3...
後爸要賣我父親的房子,我父親去世了,後爸在我家戶口上改為戶主了,他有權利賣房子嗎
雖然他改為富足,但是他也沒有權利去賣你親生父親的房子。你父親的房子按規定你有一部分的繼承權,另一部分是你母親,你繼父是無權賣房子的,與戶口本上誰是戶主無關。如果是你父親生前財產,你後爸沒有權利賣房子,應該是房屋法定繼承者才有權利賣房子。沒有,你可以去找法院,看看法院怎麼說,應該是不可以的 他應該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