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夫妻離婚,女方來偷小孩帶了乙個男的,把男方胳膊撞斷了,怎麼處理? 5

2024-12-28 13:40:04 字數 4657 閱讀 7879

兩夫妻離婚,女方來偷小孩帶了乙個男的,把男方胳膊撞斷了,怎麼處理?

1樓:陳律說說

您好!建議報警,根據情節及傷情確定將來是公訴流程還是自訴流程。希望我的解答對您有所幫助!

2樓:網友

可以報警讓警察處理,他們已經違法。

3樓:計簇箍

男女雙方離婚是大人的事,現在因大人的事而把小孩當砝碼,是不可取的,女方帶人強行來帶小孩更不可取,這樣會傷害小孩的,對他的成長很不利。另外涉及到男方的胳膊被女方所帶來的人撞斷,這可根據傷情來鑑定處理,讓警察來決定,以免第二次再發生同類事件。被定為輕傷以下的,由治安大隊負責處理,拘留,告誡和罰金並賠償**費用。

被定帥輕傷及輕傷以上的,由公安局刊偵大隊負責偵辦,檢察院公訴,法院判決,可處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拘留和罰金,同時受害方也可刑事附帶民事賠償訴求。

4樓:網友

無論你們夫妻離婚不離婚,只要你把別人打傷了。受傷的人無論怎麼的不對,都應該賠償醫藥費給受傷者。**好為止。

5樓:涼恢蛹子夾試

按照刑法規定,對方與第三人男子已經構成共同犯罪,涉嫌故意傷害罪。

6樓:66創新

女方和她帶來的男的要負責刑事責任,要進行刑事拘留,還要進行罰款。

7樓:閆建秋

報警處理,根據具體過程(細節)、後果和證據考慮是否構成刑事犯罪。

故意傷害致人輕傷以上,涉嫌故意傷害罪。

夫妻兩個離婚女方想把所有孩子都給帶走,但男方不同意該怎麼辦?

8樓:網友

子女撫養可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一條兩週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第二條父母雙方協議兩週以下子女隨父方生活,並對子女健康成長無不利影響的,可予准許。第三條對兩週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

第五條5、父母雙方對十週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總之就是看孩子由誰來撫養更有利於孩子的成長。

離婚有兩個孩子,法院判決的話一般會一人乙個。

雙方協議離婚,孩子撫養權歸男方,女方現在偷偷把孩子帶走,找不到人了,違法嗎?我該怎麼辦?

9樓:過眼雲煙

如果已登記,則協議產生法律效力。撫養權不得輕意變更。當然是違法行為。雖可訴訟,只是小孩的事不便強行處理。還是想法協商處理為好。

假如訴訟,法院也是會受理的。

10樓:黃鴻昌

不違法,小孩是雙方的,即使你去法院起訴更改撫養成功了,對方不給小孩你,也沒有用,強制執行很難,法院不能強搶小孩,只能協議。

11樓:網友

報警又不能強制幫你把孩子搶回來,如果能找到可以先溝通,越是這樣女方越不會出現,沒必要鬧那麼僵。

12樓:網友

雖然不合法,但是合乎情理,婦女更想孩子。過幾天就會送回來,等一等吧,孩子他娘,又不是別人。

13樓:網友

如果沒有經過同意就偷偷把孩子帶走藏起來,這是屬於犯法的,你可以選擇報警或者能不能找到她跟她協商看看。

14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婚姻法》

可以協商解決。

協商解決不了的可以訴訟解決。

縱橫法律網-湖北成和誠律師事務所-詹定東律師。

15樓:走位**的人

這當然屬於違法行為,報警可以,但是這一般屬於家庭糾紛,即使報警,**也會按民事糾紛處理,會幫忙調解的,

16樓:31好友

報警基本沒用,還不夠跟警置氣的呢。

17樓:墨白正年少

屬於違法的,可以直接去當地法院起訴,根據國家(婚姻法)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規定如下:

1、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在辦理離婚登記後,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在一方不履行生效離婚協議的情況下,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履行3、勝訴之後,如果對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8樓:忻賀撥朋

這是違法的,建議報警處理。

19樓:

報警沒用,找到人最重要。

兩夫妻離婚,有乙個小孩,如果小孩歸男方,要賠償多少錢給女方?

20樓:網友

婚姻法中沒有關於子女由男方撫養應當給女方賠償的規定。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一方如果有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21樓:匿名使用者

估計,你要不回來了。男方當初選擇了扶養兩個孩子定有他的目的和難言,按道理說一人乙個公平些,怪就怪你當初的自私,帶著乙個孩子再嫁定會遇到困難吧?不知道你做母親的是怎麼想的,即便你們離婚老公百般的不是你也不能捨去孩子自己瀟灑的走出這個家門呀…

沒離婚的情況下,女方私自帶走孩子犯法嗎?

22樓:嗨呀你爹臨死前

算違法行為,父母雙方對孩子都有撫養的義務,對方侵佔了這個義務,並且哪怕離婚了,大人和孩子的關係也不會中斷,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三十六條 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23樓:敖玉蘭騎辛

不算犯法,但是對方的行為剝奪了你對孩子的監護權,你可以依法起訴!

24樓:嵇澄邈

這樣的事情,應該怎樣好。

兩夫妻離婚後男方帶兩孩子女方帶一孩子,女方把自己該護養的孩子悄悄的丟給男方,男方現在該怎麼辦

25樓:網友

養著小孩沒錯,都是自己的。

26樓:網友

是你的孩子就要養。

離婚時兩小孩法院判雙方各撫養乙個,現在過去五年了女方偷偷把男方小孩帶走並轉學,男方不同意該咋辦

27樓:網友

人可以告你影響對方保管。如果你覺得不好的孩子,該名男子的行為,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以改變保管。

28樓:網友

男方是可以起訴的,你這樣影響了對方的監護權。如果你認為男方有對孩子不利的行為的,可以起訴至法院變更監護權。

29樓:張燦輝

男方可以到法院起訴,

30樓:網友

這種行為侵犯了男方的監護權,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訴!

31樓:網友

那她是不懂法,可以協商妥善解決、、、

夫妻雙方離婚了,兩個女孩判男方了,現在女方跟小孩帶走乙個了,算犯罪嗎?

32樓:綠色草

您好 朋友。

孩子是母親的親生的骨肉。

母親帶走不算犯罪的。

母親也是有權利撫養孩子的。

雖然撫養權是男方那裡的。

33樓:網友

這個不算犯罪,因為即使沒有獲得孩子的撫養權,女方還是孩子的母親,有權利帶走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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