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下班回家路遇劫匪公司有什麼責任

2025-01-04 19:30:17 字數 3288 閱讀 4688

1樓:魔法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工傷的認定標準,員工上下班的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才屬於工傷。並沒有規定,遇到搶劫也算工傷。他的損害應該由搶劫其財物的犯罪嫌疑人來賠償。

因此,對於此員工你沒有對他進行賠償的義務。

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

二)醉酒導致**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2樓:制己制理

這不能認定是工傷的,因為你們之間是僱傭關係,你沒有義務賠償其醫療費,給與一定的慰問就可以了。

3樓:彤曼雲

如果員工是因為工作原因遭受暴力,是算工傷的,但下班被搶肯定不是。公司不用承擔責任。但員工可以按工作年限享受醫療期,在醫療期內不能解除合同,還要支付醫療期的工資。

其他的慰問一下儘儘心意就可以了。

公司延長員工下班時間,員工在回家途中遇到搶劫,公司有責任麼

4樓:孫法官說法

1、員工在上下班途中遭受他人搶劫的,公司沒有責任。

2、搶劫是犯罪行為,對於被害人因搶劫而造成的損失,由犯罪人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公司加班與否,與被搶劫的發生之間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公司無過錯,不承擔責任。

3、根據侵權責任法的規定,只有對損害的發生具有過錯的,才需要承擔責任。沒有過錯,不承擔責任。

侵權責任法。

第六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5樓:南海仙山

【工傷認定】:

五) 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公司加班下班回家路上被搶劫公司有責任嗎??

6樓:法寶

沒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運輸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7樓:網友

按《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六)款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但職工下班途中,遭遇搶劫,並不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不能認定為工傷。

職工下班途中,已經離開公司,遭遇搶劫,公司並無過錯,按《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規定,不承擔責任。

8樓:網友

正常情況下是公司是沒有責任的,但是如果公司明知某個時間段,某個地段,深夜容易發生搶劫事件,則公司還是有義務給與員工適當的補償的。

9樓:網友

屬於刑事案件,和公司沒有任何關係。

10樓:

下班回家被搶劫公司有什麼責任啊!

勞動法之規定了上下班途中遇事故算工傷而已!

11樓:lock路虎

應該有一定責任 可以找單位 研究。

公司加班下班回家路上被搶劫公司有責任嗎

12樓:道景師

沒有責任,中華人民共和逗迅國刑法》

第十三條 一切……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燃橡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二百六十三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運輸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皮指旁;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13樓:我是乙個人

這個屬於刑事案件,公司沒有責任。公司也給你辦理了保險,如果有相關保險的話,保險公司會理賠。

14樓:天傑地靈青島人

被搶劫是在公司加班下班回家路上,與公司無關,無跡喊襲需承擔責任。

屬於刑事案件,應立即報警滲餘,請求姿兄立案查處。

15樓:網友

只要是下了班,公司就沒有責任了。

16樓:網友

被搶劫這個是刑事案件,如果找不到搶劫犯,這個公司應該承擔責任,只是公司應該很難兌現。

17樓:海的一分子

這屬於刑事案件 與公司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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