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不做千里馬
你公司的要求不合法。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十八條第二項的規定,你想要解除勞動和同只需要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行了,不論單位是否同意,你到期都可以不需要在去上班。
第十八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程式,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的;
二)勞動者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3日通知用人單位的;
四)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五)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六)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七)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八)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九)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十)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十一)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
十二)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
十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2樓:臨滄市第一中學
不合法,你可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告。
我8月29正式入職 現***十一號不想做了跟老闆說辭職 老闆不讓走 該怎麼辦?
3樓: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因此,辭職不需要老闆批准,期滿之日既可自離。要給你結算工資。
如果有拖欠現象,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也可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樓:網友
老闆的這種做法是不合法的,《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自由擇業的權利。
就算當時你與老闆有協議,這個在勞動法上是站不住腳的。
你剛去剛去公司不到三個月應該是屬試用期,《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公司或員工雙方如因員工不適應公司環境或私人原因要求離職,只要提前3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n申請就是有效的辭職,公司因員工不能勝任公司工作等原因在試用期內也可以提前3個工作日通知員工也是有效。
你這種情況如果公司原因協商解決最好,如果不行你可以到當地勞動部門反映情況,必要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你這種情況絕對勝訴。
我想問一下 我們在12月1號提出辭職可是老闆不批,現在老闆批我們辭職到1月20號這樣是違法嗎?
5樓:
如果你已經過了試用期,那麼辭職需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不需要單位批准。你在提出辭職,那麼應當要等到才能離職,單位必須辦理離職手續。你沒有留到的義務。
我8月27號開始上班我9月13號提出辭職10月13號公司才允許辭職但是他說工資得12月15號發?
6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從9月13號提出辭職到10月13號離職的,用人單位發放工資要等到12月15號才發放的,則用人單位的行為屬於一種無故拖欠工資的行為,對於用人單位無故拖欠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舉報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1、勞動者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優點:方式簡單。缺點:各地執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支付工資。如果未簽訂勞動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如果是以拖欠工資提出的解除勞動關係,還可以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
優點:除了工資外,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雙倍工資等,並且一般都可以最終解決;缺點:申請勞動仲裁就是打勞動官司,程式稍多,需要專業人士指導。
二、如果是給個人工作,不算勞動關係,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該個人老闆,要求支付勞動報酬。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樓:二師兄說得都對
工資拖延來,應該是九月份的工資十月份發,十月份的工資十一月份發(最晚)。
8樓:在滑臺城放的斷線風箏
他是在為難你的,你如果照他的做絕對領不到工資的。
我是七月二十二號離職的,但是隨後公司告知我七月十五號就把八月份的
9樓:遠創人力
您好,每個地方的社保繳納政策不同,所以:
您先撥打12333諮詢您當地社保局問下社保辦理是什麼情況,要何時收費辦理;
問清楚後您再根據您公司幫您繳納的情況跟原公司協商。如果說您原公司可以在您離職的時間段辦理好社保減員不產生下個月的費用的話,那是您公司的責任導致的,您最多也就是將自己個人的部分繳納,單位部分應由您公司承擔。
如果說您公司在您離職的時間沒辦法辦理8月的減員的話,那8月已經產生費用,您也只要將您個人部分繳納上就可以的,單位部分還是應該有單位繳納的。
如果您單位沒有按規定您可以申請協商,協商無果可以申請仲裁。
10樓:山東千慧智財權**諮詢****
大部分公司都是這樣,不合理,但是沒辦法~
我是2月十多號提出的辭職,但當時不讓辭,讓下個月的15號辭職。但是後來他卻提前讓我離開公司,說會給...
11樓:網友
1、一般情況下,離職必須提前乙個月提出書面申請,離職期間的工作是必須正常發放的,如果公司不願意發,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或者向勞動與社會保障廳舉報;
2、公司主動提出讓你走人,是屬於辭退,是可以要求補償1-3個月工資的;
3、如果是你申請辭職,公司經過流程後批准申請,那麼你的工資是可以發放到正式離職日期的,如果公司不願意發放,同第一條。
12樓:網友
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或申請勞動仲裁,他們是管這個的;你有依法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我想辭職,我們公司經理說辭職的要在這個月十五號交上去,昨天我交了,他不批,他批別人的,今天我又叫他
13樓:佳人文兒
有些無語
八月三號是什麼星座的,八月三號是什麼星座
陽曆8月3日是獅子座,下面為你介紹十二星座,供你對照,星座名,星座屬性 幸運數字,辛運顏色,白羊座03 21 04 19 火象星座 6,7,鮮紅色,血紅色,金牛座04 20 0520 土象星座 1,9,紫色,雙子座05 21 06 20 風象星座 3,5,7,淡粉色,巨蟹座06 21 07 22 水...
CSOL八月八號更新什麼
這個 的真實性暫時無法考證,不過據我判斷,百分之80是真的,但是就算戰樂進入密碼箱,能拿到的也是少數,祝你好運,謝謝,請採納。其實我想說,戰樂是把垃圾槍。除了他的稀少,別的我真不知道他哪點好真的神器,是集炫酷稀少以及強大的實用性為一體的目前我認為的神器如下 加特林,黑龍炮,星際重炮,疾風之翼,征服者...
鬼節是不是八月九號晚上十二點過後還是八月十號
這叫中元節,祭奠先人的,你的祖宗,鬼節純屬惡搞.南方舊曆的14,北方15不過日曆上是舊曆15 整個七月都是鬼門關開,天天都是鬼節 8月31號是鬼節,那是不是今晚過了午夜12點鬼節就算過去了?那當然,今天這個鬼節 又叫中元節,有的地區說是陰曆七月十四晚上,有的地區說是七月十五,不管怎麼說,今晚十二點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