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意外身亡妻子將胎兒流產,妻子的做法可以理解嗎?

2025-01-10 19:20:09 字數 4653 閱讀 9445

1樓:囍氣洋洋手工屋

妻子的做法雖然可以理解,但是我並不認同,因為這孩子不僅僅是丈夫的孩子,同時也是妻子自己的孩子,把孩子流產了對自己的身體也不好。

2樓:勵志小灰灰

妻子的做法可以理解,既然丈夫已經亡故了,乙個女人獨自撫養孩子,要經歷很多難以想象的困難,與其不讓這個孩子出生,也不讓他出來受苦,這樣的做法可以理解。

3樓:愚喬啊

可以理解,如果妻子生下孩子,那麼將困住她一生,作為單親媽媽,以後的生活將非常艱難。

4樓:卞凌昳

可以理解。因為孩子出生就沒有父親,會給孩子的成長帶來很不好的影響。

5樓:331魏曉筠

是否生育孩子,母親有決定權力、丈夫意外身亡,妻子可以去做流產,不違法。 但是女方應該考慮男方家裡其他人的感受 可以理解畢竟養孩子是一比不小的費用而且女方年紀還小 不可能一輩子不嫁人了。

6樓:劉心安兒

可以,就是因為她不想讓這個孩子出生在單親家庭當中,而且也怕自己照顧不好這個孩子。

7樓:ttt聽海

可以理解,首先夫妻兩人的感情沒有那麼深厚,其次和公婆之間的關係,可能不是那麼和諧,第三,有他人的勸說,反過來講,乙個人帶著孩子,生活是非常困難,若沒有爺爺奶奶輩的幫助,很難生存下去。

8樓:網友

我認為妻子的做法不可以理解,即使丈夫意外身亡,但是孩子是他們共同的結晶,不能流產。

9樓:老龐家小

我覺得可以理解,因為乙個女人獨自撫養孩子非常辛苦,沒有父親對孩子也不好。

10樓:十里古坡

可以理解,因為這個妻子已經失去了丈夫,而且她還年輕必然需要改嫁的但是帶著乙個孩子,很難進行改嫁。

11樓:昕昕學姐

妻子的做法是可以理解的,畢竟自己的丈夫已經身亡了,如果自己在撫養孩子會有很大的壓力。而且現在培養乙個孩子的成本也非常高。

12樓:愛小樹苗

可以理解,因為她乙個人照顧孩子負擔會特別大,而且他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從小就缺少父愛。

13樓:餘魚說娛樂

可以理解,因為丈夫去世了,這麼乙個孩子她可能會養不起,就算留下來了也是很艱難的生活,也許她要改嫁,每個人的想法都不一樣。

14樓:嬿凝

這個做法沒有對錯,見仁見智,本人覺得可以理解。如果站在現實的層面上,丈夫已經去了,妻子乙個人把孩子生下來,孩子就會從小缺失父愛跟著母親受苦,而且還有可能被外界的人嘲笑是單親家庭的娃,母親如果再遇到想要重組家庭的人,帶著乙個孩子也難以再嫁。如果站在道德的層面上,丈夫已經去了,孩子是丈夫唯一的血脈,而作為妻子卻要把孩子扼殺,有失人情味,並且孩子是無辜的,不應承受大人選擇的痛。

但不管怎麼說,每個人都有權利為自己的事情做選擇負責任,所以不管妻子怎麼選擇,個人都覺得可以理解。

15樓:牙小孬

當然可以 女性單方面可以墮胎的 這是法律規定的。

妻子懷孕後意外流產,丈夫該如何面對?

16樓:猴宦閡

對於最近網上所熱議的這件事情,我認為,小趙的做法並不是很妥當,即使男性在生活中也是享有生育權的,而在夫妻兩個人還處在婚姻狀態之中,作為妻子的小趙就擅自終止了妊娠,這確實在一定程度上構成了對丈夫小劉的生育權的侵害。

首先,我們敗帶宴要認識到,雖然說妻子小趙和丈夫小劉在感情上已經產生了矛盾,但是兩個人還是屬於事實上的夫妻,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方都沒有權利選擇以終止妊娠這樣的方式來把行臘孩子打掉,除非是經過夫妻雙方的認認可達成一致意見,或許妻子小趙認為孩子是在自己肚子裡面,自己有這個主動權,但是這一做法並沒有顧及自己丈夫的感受,而且在這麼做之前也沒有和自己的丈夫好好的進行溝通交流,所以這種做法是很不妥當的。

況且我們常說婚姻不是兒戲,很多時候夫妻之間產生了爭吵和矛盾,只是因為一時的衝動,既然兩個人選擇要孩子,就說明兩個人之前的婚姻是經過深思熟慮,並且認為彼此是真正適合對方而選擇在一起的,在這種情況作為妻子的小趙僅僅是因為一時的意氣用事就終止了妊娠,這顯然沒有顧及丈夫小劉的感受,而且在事實上構成了對丈夫生育權的侵害,所以在這種情況下,我認為夫妻兩個人還是應該好好的溝通交流,但是對於這一既成的事實,小劉也不應應該過於的耿耿於懷,還是應該以一種更加包容的態察銀度來對待自己的妻子。

丈夫意外身亡妻子擅自將胎兒流產,公婆拒分兒媳賠償款,究竟誰對誰錯?

17樓:好的情感需要互相成全

2016年一場意外事故改變了盧某的家庭,盧某在幫僱主工作的時候不小心觸電身亡,這也讓盧某一家人都感覺到特別的難以接受。但實際上當時盧某的妻子已經懷孕了,根據法院判定僱主以及**方需要賠償給盧某的父母以及盧某的妻子一共65萬元的金額。雖然說現在賠償款並沒有完全的支付完成,但是盧某的父母拒絕給自己的兒媳婦任何的賠償款。

丈夫不幸身亡,妻子打掉腹中胎兒原因是他們認為兒媳婦不應該在盧某去世以後沒有經過他們同意的情況下,就把肚子裡面的胎兒給打掉了。可是不管怎麼說盧某的妻子李某也和盧某有著事實的婚姻關係,即便是沒有這個孩子的存在,盧某的父母也應該將賠償款分給她一部分。原本法院判定的就是三個人各分三分之一的金額,可是盧某的父母卻臨時變卦了。

公婆拒絕將賠償款分給兒媳對於盧某父母的要求法院也已經拒絕了,其實認為在這件事情當中盧某的父母佔主要的過錯方,並且他們的想法是非常自私的。儘管李某非常愛自己的丈夫,可是如今丈夫已經死亡了,她不可能帶著這個孩子做乙個沒有丈夫沒有父親的寡婦吧。並且從孩子生下來就沒有父親對孩子的成長來說也是非常不利的,當李某想要再嫁人的話她帶著乙個孩子也是非常不方便的。

因此李某完全有權利去決定這個孩子到底是留下來還是將他打掉,但是盧某的父母就認為即便是兒子去世了兒媳婦也應該把這個孩子給生下來。不過沒有一條法律法規要求妻子必須將已經死亡的丈夫的孩子生下來,因此這家人的經濟糾紛還是應該由法律來判定。

18樓:風風學姐聊生活

我個人覺得這個兒媳婦並沒有做錯,這個公婆做錯了,我覺得對於兒媳婦的做法他們是沒有權利去幹預的。

19樓:對面的麻麻看過來

我覺得這件事當中沒有絕對的誰對誰錯,只能從不同的角度解讀。兒子沒了,公婆想留個後,而妻子知道乙個人撫養孩子有多不容易,也怕孩子因為沒有爸爸而受苦,雙方各有各的難處。

20樓:書豔苼

就算賠了錢,也不要給一分錢給他老婆,給他寄一次,因為他妻子太莫人道了。老公找到了馬上就把孩子打掉,太過分了。

21樓:愛小樹苗

我認為雙方都有錯,公婆是不可以將賠償款獨自私吞,而兒媳婦也不應該私自將胎兒打掉。

22樓:一七七

在法律上,妻子沒有錯,這是自己的孩子,自己有權利不要孩子,而公婆不能拒分兒媳賠償款,但在道德方面,妻子有些過分了。

23樓:叮噹必過

我認為這件事情是妻子錯在先的,公婆不分賠償款錯在後,他們倆個人都是有錯的。

24樓:開心果愛誠翔

賠償金不屬於死者的遺產部分,應歸死者的配偶、子女及父母共有。葉某是死者的合法夫妻,有權利可以獲得相應的賠償款,三位親屬應平均分配賠償款,每個人佔1/3的份額。 盧某妻子葉某自行終止妊娠,與案件並無法律意義上的因果關係,也不屬於民法調整範疇。

25樓:辰楠侃

我認為這件事情沒有誰對誰錯,妻子有權利決定要不要這個孩子,而公婆的做法也有些不妥,畢竟是一家人。

26樓:浩宇星辰

我認為是公婆的錯,孩子還未出生,妻子有權利決定他是否存在。

27樓:牙小孬

孩子打掉是對的 法律允許女性單方面墮胎 這個孩子就算生下來 也是孤苦伶仃一輩子。

妻子意外流產,是否應該留下孩子?

28樓:鍇寶

我認為妻子應該留下這個沒有出生的孩子。首先如果兩個人有感情,應該不會捨得不要。男方家也強烈想要留個後,所以孩子肯定也不會是女方自己撫養,這樣有男方家庭幫襯女方會輕鬆一點。

第一,這個沒出去的孩子畢竟是妻子和老公的唯一愛情結晶,也是一條未降塵世的生命。試想,妻子因老公意外去世而做掉,一來未免有點可惜;而且這也是會扼殺自己的骨血也實在太慘忍。再者,如果妻子的公婆失去的是獨生子,你更應該將老公的孩子生下來。

二老白髮人送黑髮人,正處在於生不如死的痛苦深淵中,倘若你堅強一點把孩子生下來,無疑是給二老打了一劑強心針。

想必公婆年紀不高,還能挑得動家庭生活重擔,疼自己的子孫情上有增無減,孩子姿清生活、成長都不會有問題。另外,妻子還年輕往後生活的路路還很長。為了自己的孩子如果公婆願意,你也可以選擇留下來抓養孩子,照顧老人。

你也可以再找乙個愛你、體貼你的老公組建家庭告巖。你還能生育,可以有自己的孩子,也可以共同撫養前老公留下來的孩子。

總之,妻子可以選擇生下這個孩子,然後再尋找人生伴侶,重新建立新家。往後歲月裡,你可隨時去探襪冊御望孩子和兩位老人。可想而知,無論如何選擇應該生下這個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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