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你找愛你的人結婚好了,你和愛你的人結婚並不要和她解除婚約啊。。。
她愛解除解除去~~為了點錢都弄不清男女關係的女人,大可不必在意她。。。
你要幸福哦!你也一定會幸福的。。。
默默祝福你!!
2樓:網友
這樣拖著總不是辦法,儘早解決。你可以去她家提出結婚的要求,她既然已經不和你聯絡了當然就不會同意結婚,那她就必須給你個說法,那時候你們就好好談談關於解除婚約的一切事情,條件差不多就可以了,男人要大方點,只要不太吃虧就行了,這樣解決問題也快點。僅供參考!
3樓:網友
看來你這段感情是沒戲了。
斷了吧……愛就愛得轟轟烈烈。
斷就要斷的乾乾淨淨。
她愛你時是真的愛你。
不愛你時也是真的沒有感情咯。
訂婚後如何解除婚約
4樓:孫全禮
法律分析:在謹源緩訂婚後給對方的財物,可以通過雙方自行協商,調解或訴訟解決。如經雙方協商,對方主動退還,當然更好,如果複方不願主動退還,則可通過有關部門進行一些調解或向法院起訴要求返還財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祥模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
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裂答登記。
訂婚後如何解除婚約
5樓:張梅
法律主觀:依照我國現行法律,訂婚並不是結婚前必備之程式,不經訂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那麼訂婚後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婚約?
訂婚後是否可以要求解除婚約男女雙方雖然訂了婚,但仍有權終止戀愛關係。訂婚是指男女雙方以將來結婚為目的而作的事先約定,它是一種民俗。按照我洞明咐國《民法典》的規定,只有男女雙方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了結婚登記,才算結婚,法律上也才承認,並予保護。
而訂婚並非結婚的法定的和必經的程式,因此,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不受法律的保護。在訂婚後給對方的財物,可以通過雙方自行協商,調解或訴訟解決。如經雙方協商,對方主動退還,當然更好,如果複方不願主動退還,則可通過有關部門進行一些調解或向法院起訴要求返槐返還財物。
但如果這些物品為一方自願贈送,原則上不予返還,如系一方強行索要或借訂婚騙取的財物,則應予以返還;貴重的金首飾物品應當返還,小件物品可以不返還。對於法律責任,只有出現了法律上規定的應當承擔的責任的情況,才應當承擔。在我國,結婚以男女雙方自願為前提。
相關規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條【結婚自願】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納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第一千零四十九條【結婚登記】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結婚登記。
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完成結婚登記,即確立婚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法律客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訂婚的婚約的解除
6樓:慶靜安
婚約解除不同於失約違反。婚約違反是單方面違反, 而婚約解除則可分為單方解除與雙方解除兩種。 則必須根據法律所特別規定的原因,如對方與別人訂婚、或者再與別人結婚,即可單方解除婚約。
另外,是某方受到「禁治產宣告」,即個人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或與別人通姦發生性關係,此情況則可讓另一方考慮進行單方解除。合法的單方解除婚約就不算違反婚約, 無須負法律損害賠償責任。
請問訂婚後分手該如何處理,訂婚後分手了彩禮應該怎麼返還?
根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十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 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訂婚後分手彩禮是可能返還的。根據彩禮的目的性,在實踐中對以下行為不能認定為彩禮 1 男方或其近親屬為取悅對方所為的...
訂婚後女方提出退婚怎麼辦,訂婚後女方提出退婚要退什麼
在農村訂婚了 訂婚是一種地方習俗,沒有法律約束力 也不受法律保護 男方主動提出退婚,給女方買的東西或者彩禮什麼的,女方不退還。如果女方主動要求解除婚約,男方給女方的所有東西一律要退回男方家,有的無法退回的要折算現金給男方,這是一種地方的約定俗成的風俗,沒有法律約束力,所以出現這樣的事吵架是難免的,然...
女方提出解除訂婚須賠償嗎,我是女方,訂婚半年後提出退婚,還需要退其它的賠償嗎
女方提出解除訂婚不需賠償,但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需要返還彩禮。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八條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第九條 登記結婚後,根據男女雙方約定,女方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