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得看找什麼人了 女強人就得找比他更強的男人。
不過話說回來多數女強人的婚姻都不是很幸福。
在外面可以要強 但在家裡還是遷就點比較好 家和萬事興嘛。
2樓:狂野的痴夢
我和我的小夥伴們都驚呆了。
我一姐們,平時熱心,幫助姐們之間介紹客戶幫賺錢,給姐們借紹男友那男的竟然還沒離婚,這姐們算好人嗎?
3樓:網友
男的沒離婚,那得看她知不知情,如果她明知道沒離婚,還介紹的話,那就有問題,如果她不知情,說明她也是被害者,不知者不罪。
4樓:一身布衣侃人生
幫助他人,她能不能獲得利益。如果能獲得利益那就不能稱為好人,只能說熱心。
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他假惺惺的活,你還要做,那就自己看病,等你病好了,他自然就用你了。
離婚女博士為啥很難再婚?
6樓:創作者
書讀到博士的份上,往往就是有所得亦有所失,學歷雖高但生活、婚姻方面並不一定會玩得轉,這需要我這類人才進行系統的分析,給出正確的建議甚至進行相應的包裝才行。
7樓:秦相
能被她看上的「條件」不是很多,有條件的大多已婚,
8樓:家庭情感導師大鑫
女人離婚就很難走出來嗎?女人永遠不該放棄自己的工作事業,因為那才是保證你不被傷害最好的**。
女博士常豔老公是誰?常豔離婚了嗎?
9樓:離婚張麗珍
不知道女博士常豔老公是誰,常豔是否離婚也不清楚,這些資訊都中民法典中規定的個人資訊,我國法律對個人資訊是有保護的,非本人不得洩露其他人的個人資訊,如果洩露其他人個資訊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
我國法律規定個人資訊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資訊、住址、**號碼、電子郵箱、健康資訊、行蹤資訊等。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__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資訊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資訊保安,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資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條__自然人享有私隱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洩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私隱權。
私隱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願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資訊。
一)以**、簡訊、即時通訊工具、電子郵件、傳單等方式侵擾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寧;
二)進入、拍攝、窺視他人的住宅、賓館房間等私密空間;
三)拍攝、窺視、竊聽、公開他人的私密活動;
四)拍攝、窺視他人身體的私密部位;
五)處理他人的私密資訊;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私隱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__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
個人資訊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資訊,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資訊、住址、**號碼、電子郵箱、健康資訊、行蹤資訊等。
個人資訊中的私密資訊,適用有關私隱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資訊保護的規定。
離婚協議寫房子歸女方,可男方反悔了
10樓:上海笙銘
1、如果還沒有辦理離婚登記,則協議沒有生效,男方可以要求分割;
2、如果已經辦理了離婚登記,則協議生效了,男方可以在離婚一年內起訴,但如果沒有證據證明脅迫和欺詐情形,則法院會駁回起訴;
3、法律依據:
1)《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三)》 第十四條 當事人達成的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如果雙方協議離婚未成,一方在離婚訴訟中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該財產分割協議沒有生效,並根據實際情況依法對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
2)《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第九條 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11樓:上海楊
關鍵看證據。因為,夫妻離婚協議不能除非他人的財產,處分的無效。所以,確定離婚協議中約定的房子的法律性質是解決你們糾紛的關鍵。
12樓:湯安吉
1、此離婚協議是否已經辦理了離婚手續?
2、如果辦理了離婚手續那麼這離婚協議已生效,沒有特殊原因是不能撤銷的。
3、離婚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且已辦理離婚手續就生效了。
13樓:網友
離婚協議 均分的只能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證明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可以通過法院解決。
14樓:網友
這要看當初在房子的歸屬問題上,他家有無明確的協議。
15樓:網友
如果你們上了法院,法院應該不會支援他的,因為這樣的協議,是因為他有過錯給你的補償,法律有規定的不可以反悔的。
但是將來他的父親出來了,沒有住所,法院可以會要求你們解決這個問題的。死緩的人不一定都出不來吧。
那麼你可以說:等他父親出來後,讓他把頭期的錢(加**價的錢)還給他父親好了,與你無關。
女博士常豔老公是誰?常豔離婚了嗎?
16樓:唯愛一夢
女博士常豔通過不亞於金瓶梅水平的紀實性文章終將長期壓在自己身上的大山衣俊卿推下去了,可是常豔老公會怎麼想?這畝拆裡簡單說說。 先來看看女博士常豔老公是誰?
常豔衣俊卿事件發生以來,常豔老公就一直隱身,悄無聲息,以至於人們誤認為女博士常豔沒有結婚。其實,常豔年齡已經35歲,早就結婚成家了。常豔的「名作」《一朝忽覺京夢醒,半世浮沉雨打萍--衣俊卿小n實錄》裡也證實了常豔已婚,有丈夫:
見到了高中時代的同學們,他們既是我的同學,也是我愛人的同學」、「我當時馬上回應:我家裡邊條件挺好的,在我判如的工作沒有落實之前,家裡人是不會過來的!」 那麼,女博士常豔老公是誰呢?
據常豔曾任副教授的山西師範大學的訊息人士透露,常豔老公是山西襄汾移動公司的副總經理,具體姓名不便透露。女博士常豔老公是誰?襄汾移動副總?
再來說說常豔衣俊卿事件後女博士常豔離婚了嗎? 網上盛傳常豔衣俊卿事件發生後,常豔老公無法承受山大的壓力和巨大的恥辱迅速與常豔離婚了。其實此傳言不實,常豔致大眾及師友的道歉信寫道:
我也會在家人的幫助下以積極的心態面對自己的病情,目前正在**中。」這裡說的「家人」實指常豔丈夫。另據知情人證實,常豔老公和常豔沒有離婚,而是正在給予常掘耐啟豔「令人感動的」慰籍!
衣俊卿近況如何?
我一姐們,他今天跟老公吵架離家出走來了我這裡。我勸他回家,他不想回去,我該怎麼辦?
17樓:網友
首先,這種行為很容易對你造成困擾,你來這裡求助已經說明一些了。
可以嘗試聯絡她的男友,懂事的男人不會當著你的面和她計較的,而且會把她接走。一般有第三者的調節的情況下一般事都能得到解決。
不行就得聯絡她的直系親屬比如說父母,老人肯定會接走的,但是這屬於下策。
或者不行委婉的告訴她你也有自己的生活,在這裡也諸多不便。即使再好的朋友也要有距離,一旦對方不小心走的太近讓你感覺到不舒服也要委婉的說出來,平衡才會使你們的感情走的更遠。
18樓:黃山路海之聲
安慰她幾天,等她氣好了會回家的,哪有夫妻不吵架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不要一味的去這樣寵著你的男朋友,這樣會比你他的有影響。
20樓:來自白馬湖窈窕無雙的孫策
安慰安慰她,冷靜幾天就沒事了。
21樓:睡著的鐘表
把她老公「請」過來,勸解他,讓他給你姐們認錯、道歉。
22樓:手機使用者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選擇,你要相信她會自己處理好她的事情。
23樓:井志學
暫時避一下。等心情好。在回去。
我和老婆離婚了,離婚後她一直住在她姐家離我家不遠不過不是區,就在離婚的第五天我約她出去旅遊,以
她心裡還bai是有你的,現du在這樣子,是你沒有給zhi她臺階下。你可以dao隔三差 放下面子,追,不要臉的追,愛她就不要有顧慮。你自己也要控制住自己,打人是不對的,向她保證,在搞點感動的事,用你的真情感動她和她的家人 這女人沒有責任心,你自己很不爭氣,既然選擇離婚就是放棄她!說明他的心裡還有你,只...
要離婚了!我該怎麼辦,我要離婚了,我該怎麼辦!
只有你們為了結婚而負擔的債務才能夠要求她共同償還,不能因為你為了結婚花的錢多就讓對方賠給你,在法律上說不通的,而且你當初這麼做是出於你自願,又不是被脅迫,所以你們之間並不形成債的關係,你不能要求對方賠給你。這個問題以前你不是已經問過了嗎?當然我應該有給你回答了才對啊。還真的是閃電結婚啊 暈 太快了 ...
夢見二姐穿了三姐的鞋,夢見我穿我二姐一雙黑鞋高跟鞋
夢見二姐穿三姐的鞋的copy周公解夢 吉凶指數 99 由佛滔居士數理文化得出,僅供參考 夢見三,因為你的消極態度令你的工作或戀愛也停滯不前。積極起來吧。夢見穿不合腳穿的鞋,愛情方面將發生意外。情敵出現的可能性很大。這時不可大意氣用事,如果對抗意識太強,反而會引起情人的厭惡。夢見二姐,會陷入困境。夢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