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沉屍公廁」案再審宣判,對於左德剛被判死緩你怎麼看?

2025-01-19 07:10:31 字數 3428 閱讀 3013

1樓:我是生活大玩家

安徽少年城市公廁案一直以來都廣為人們關注,案件發生在2007年,犯罪嫌疑人左德剛,陳永宣,楊士慶懷疑周楊偷竊期網咖的空調外機,於是到周楊所在的學校當中逼問,在此過程當中,對周楊拳打腳踢,並且用手掐和繩勒的方式導致周楊死亡,以後三人將屍體拋入到公共廁所的糞坑當中。截止到現在已經過去了整整13年,犯罪嫌疑人左德剛被判死緩。<>

2007年,周楊的屍體在安徽省的一家公共廁所的糞坑當中被發現,經過**鑑定,周楊死於機械性窒息死亡,年僅16歲,當時刑偵手段和辦案工具還不是特別發達,所以**在調查這起案件的時候,遲遲沒有頭緒,事發三年之後,一名小偷提供線索,**經過重重調查,鎖定了左德剛,陳永宣,楊世慶三人,原本走得剛面對**審訊,對於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是在庭審現場卻公然翻供,說自己是因為刑訊逼供,所以才承認了。<>

從2010年左德剛被逮捕歸案,一直到2020年被宣判,十年的時間當中,左德剛被判處死刑五次,還有一次被宣佈無罪釋放,但是在釋放後的第43天再度**,在這十年當中,對於受害者家屬無疑來說是非常漫長的折磨,周楊的母親一直在為了調查事情的真相而上訴。<>

2020年12月23日,被告人左德剛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20萬。雖然被判處死緩,但是大多數的人對這個結果並不滿意,很多人覺得應該對他判處死刑,並且立即執行,畢竟一條年輕的生命在他手下消逝,而他已經有了13年的苟活時間。

2樓:騎馬逛大街

我認為少年沉屍公廁判死緩。實在太輕了。故意殺人,隱瞞犯罪事實。故意侮辱屍體。應當判死刑立即執行。

3樓:佳音

在我看來,這樣的人應該立即執行死刑,但是法律是公正的,由於證據不夠強大,所以只能被判死緩。

4樓:乾燥溫度

我認為非常不錯啊,一定程度上就是因為他個人的乙個行為從而造成了這樣的乙個現象,希望他能夠通過這乙個時間段進行悔改吧。

5樓:數碼專家小行星

我覺得挺離譜的。我並不認同法院的這個判決,因為他犯的罪不能原諒。

6樓:次元小拾

我認為這個判罰還是挺合理的,畢竟左德剛算是惡有惡報,而這個判罰也算是給了被害人家屬乙個交代,也讓被害者得以安心。

安徽少年沉屍公廁案再審宣判,左德剛為何沒有被判死刑?

7樓:等乙個深夢

正所謂殺人償命,欠債還錢,這是乙個天經地義的道理,但是隨著法治社會的建設,在我們進行判決的時候,其實要考慮到還有很多的角度,不能夠單純的根據他所犯下的罪過來對他進行判罰。在這一次的少年沉屍公廁案當中,犯罪嫌疑人左德剛最後並沒有被宣判死刑立刻執行,網友們對這個判罰議論紛紛,對此我將會對這個問題進行一些分析,希望大家能夠看看我的看法。<>

當初事件的經過。

案發已經過去了13年的時間,但是辦案的民警對於當初的事情依舊歷歷在目,認為這一次的事件實在太毀人三觀了,在當時辦案民警從廁所裡邊兒發現被害人的屍體。根據法醫的調查,被害人是被窒息死亡的,後來經過多方調查,終於鎖定了犯罪嫌疑人左德剛,陳永宣,楊土慶等人。隨後就對他們進行了判罰。

判罰的結果。

在最新的判罰當中,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認為左德剛犯故意殺人罪成立事實確鑿。並且他本人對於整個事件已經供認不諱,所以判處他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並且剝奪他政治權利終身。但已經判處了死刑,但是因為並不是立即執行,所以有很多網友對這個判罰其實並不滿意。

因為他們當初犯下的罪過,已經經過了13年,沒有得到審判了。<>

如何看待這次的判罰?

在這次的犯案過程當中,**和檢察院的同志經過調查發現左德剛在整個行動當中表現的非常積極,應該是按照煮飯來處理的,不過在整個行動的過程當中,鑑於有一些證據並不能夠直接判處左德剛死刑立即執行。所以才最後選擇了緩期兩年執行的終審判決。目前,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已經得到了審判,他們將會用自己的餘生為罪過而贖罪。

8樓:佳音

因為證據不夠,所以只能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相信法律是公平公正的,而法律講究的就是證據。

9樓:htf的生活

積極賠償家屬的損失。雖然放下了故意殺人罪,但是由於積極賠償家屬的損失,因此沒有被判死刑。

10樓:是啊芳啊

證據不完善。因為左德剛在整個行動當中表現的非常積極態度,而且有一些證據並不能夠直接判處左德剛死刑,所以最後選擇緩期兩年執行的終審判決。

11樓:金宇學長

因為他的案件存在很多的疑點,有些證據還不夠完善,存在著瑕疵,參考我國的法律法規,所以沒有被判死刑。

安徽阜陽少年沉屍公廁案再審,左德剛被改判死緩的依據是什麼?

12樓:娛意無窮

2020年12月23日本來是乙個很普通的日子,但對於安徽省阜陽市潁上縣江甸子鎮的居民楊仲芬來說,卻是乙個永遠值得懷念的日子。這一天,殘忍殺害楊仲芬兒子的**左德綱,經過二審183天,由死刑改判無罪,被法院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短短的183天,對楊中芬來說是漫長的,但正義驅散了迷霧。

這一天,對於左德綱來說,一定會被永遠銘記。被拘留了10年8個月後,2020年6月23日,被從死刑改判無罪。但43天后的8月5日,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決定重審左德綱故意殺人案,12月23日改判死緩。

也是正義,讓他得到了應有的懲罰。

對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來說,短短43天內啟動再審,將案件從無罪轉為死緩,不僅需要勇氣,更需要對正義的責任和敬畏以及法官的稱謂。

實事求是,糾正錯誤是中國政策的一項基本司法制度。原判決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依職權啟動再審。審判監督程式既要「無罪」,又要「不垂直」,既可以依法減輕對被告人的處罰,必要時也可以依法加重對被告人的處罰。

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當庭判決。

左德綱故意殺人案是乙個極其重要而複雜的案件。之所以重要,是因為一起**案,受害者的屍體被扔進了公廁;說難是因為涉及犯罪和非犯罪;情況複雜,阜陽中級人民法院、安徽高階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先後審理過11次,其中最高法兩次拒絕批准死刑。

這次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將左德綱死刑改判為緩刑,這是終審判決。那麼,安徽省高階人民法院是如何在左德綱案中撥開迷霧,理順諸多問號的呢?記者對此案進行了深入調查。

13樓:金宇學長

他被改判死緩的依據是證據不足,因為他的案件中存在很多疑點,有些地方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所以再次改判。

14樓:幸福小豬豬

依據是證據不足,不能有有效的證據證明這個少年是左德剛殺害的,所以改判為死緩,希望不會冤枉任何乙個好人。

15樓:佳音

他被改判死緩的依據是證據不夠全面,法律是講證據的,必須有理有據,不冤枉乙個好人,也不會放走乙個壞人。

16樓:網友

這名罪犯被改判死緩的依據是證據不夠完善,存在一定的疑點,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他已經得到了應有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