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哇塞塞影視剪輯
我認為這樣的婆家根本就不尊重你,所以你離婚是非常正確的選擇。
2樓:情感大師**
自己的女兒和她的婆婆產生了一定的矛盾。還是希望自己的女兒能夠和婆婆進行好好的溝通和商量。解決到矛盾。
3樓:劉心安兒
這個時候一定要果斷的離婚,而且一定要將所有的陪嫁物品都索要回來,而且一定要果斷。
4樓:小小靜兒
很多女人離婚之後她的陪嫁物品都會搬出去,但是不能搬回孃家,這例子是被退婚,我覺得可以把陪嫁30萬要回來。
5樓:風風學姐
我個人覺得既然女兒剛剛結婚乙個月就被退婚,肯定是自己的女兒存在乙個很大的問題,你還是需要跟自己的女兒聊一下,問清楚緣由。
6樓:蒲公英影視
<>我是乙個單親母親,多年前因為夫妻不和,所以我和老公離婚了,當時女兒才八歲,因為覺得對不起女兒,也為了彌補女兒在父愛上的缺失,所以我一直都很溺愛女兒,從小到大,不管女兒要什麼我都會盡全力地滿足她。
說實話,乙個單親母親帶著孩子生活真的挺不容易的,為了給女兒好的物質生活,所以我一直全身心地忙著自己的工作,陪女兒的時間也很少,就因為自己的疏忽,所以才造成了今天的結果。
因為性格原因,所以女兒不太會和人相處,身邊一直都沒什麼朋友,眼看著女兒年紀越來越大,作為母親,我真的為女兒著急,於是我就開始拖關係給女兒找物件。
也就是這個時候,我認識了現在的女婿,女婿出身農村,家庭條件一般,但是他心地善良,工作上也很踏實上進,就這樣,經過介紹以後,他們兩個年輕人在一起交往了,在很多方面女婿都讓著女兒,容忍著她的小任性,看著他們在一起甜甜蜜蜜的,我也挺開心的。
交往一段時間以後兩個人就辦理了結婚,自己的女兒只有我自己知道,所以在結婚的時候我沒要彩禮錢,還給了30萬塊錢的陪嫁,當時女婿還挺感動的。
忙忙碌碌了一天,婚禮也總算是結束了,本以為以後女兒就有寄託了,不用我這個當母親的操心了,可是一切都是我高興的太早了,舒坦日子還沒過幾天,女婿就帶著女兒來退婚了。
當時他們剛結婚才乙個月,我問原因,他說麗麗花錢大手大腳,結婚才乙個月就花了好幾萬,還說麗麗不做家務,每天下班回來還得他照顧,給她做飯,說完後女婿還不斷地向我表達歉意,見女婿這樣,我也不好強求什麼。
現在我真的很心累,大家說我該怎麼辦呢?難道我的女兒真的就沒人要了嗎?
我要結婚了,女方家只給了88萬陪嫁,這婚還能結嗎?是不是該退婚?
7樓:我是學叔
我要結婚了,女方家只給了88萬陪嫁,這婚還能結嗎?是不是該退婚?筆者覺得你應該退婚,道理很簡答,愛情的天平上加上了金錢的砝碼,那麼指標指向的將是悲哀。
所以說,你對銀子看得很重,那麼婚姻就不會幸福。所以建議你還是不要結婚了。
通過你的描述可以看得出來,你應該屬於那種傳統的入贅的婚姻,在很多農村地區依然流傳著這種方式,就是女方家沒有男孩,女方的父母就會「娶個姑爺」,以此來防老。這是傳統,在古時候有它存在的道理,而到了今天,家庭條件以及養老條件都有了很大的改觀,尤其是現代觀念中不應該再有這種方式了。但有些地區,仍在流行著,這也難怪,畢竟是幾千年的傳統嘛,需要時間來一點的地淡化。
作為所謂的入贅的男方,覺得,你的思維意識應該更先進一些,也就是說,你重視的應該是兩人的感情而不是銀子,婚姻嫁娶這是一輩子的事,關乎一輩子的幸福,如果你只看中了銀子而忽略了情感,那麼你的餘生還會幸福嗎?沒有感情或者是感情不和的兩人生活在一起,應該是件很痛苦的事情,這樣的婚姻不會完美,也會影響到家庭的環境,甚至對將來的孩子都是不利的,因此覺得你還是不要結婚了。
另一方面,作為乙個男人,應該有一點點的擔當和勇氣,自己生活要靠自己來創造,要通過自己的努力來擁有一切,這才是人活著的意義所在。也是乙個男人應該有的骨氣與擔當,如果只想靠著老人的那點財產,躺在老人為你鋪好的床鋪上唯唯諾諾地活著,豈不是一種悲哀嗎,男人就要有氣節,有勇氣,有鬥志,無論最終結果如何,這樣的人生才會更有意義,而你卻選擇了另乙個方向,因此覺得你很可悲。
除了以上兩點外,再來分析一下你所說的88萬陪嫁有些少,那麼你覺得多少合適呢?你又是如何的優秀呢?你捫心問過自己嗎,你真的是物有所值嗎,覺得,有這種思想的人未必就值88萬。
所以說,現在糾結的不應該是你,而是你的女朋友,嫁給乙個兩隻眼睛裡只有金錢的男人,會幸福嗎,所以覺得,此時真正考慮是否該結婚的人,應該是女方而不是你。
總之,人活著要有鬥志,要有拼搏的精神,無論成功與否,無論最終擁有了多少銀子,年輕時候的你,都應該去努力、去拼搏,這樣的人生才更有意義,你活得也會更精彩。否則如同枯木一般地站在那裡,靠老人遺留的財產活著,與行屍走肉又有何區別呢?
8樓:碧荷
你要結婚了,女方才給了88萬陪嫁,確實不合理。如果你想退婚,可以理解。
01 女兒是父母的掌上明珠,88萬顯然與自身價值不匹配<>
每乙個兒女都是父母的心頭肉,你未來的妻子當然也是人家父母的掌上明珠。在他們心中,女兒就是無價寶,88萬顯然與無價寶不能劃等號。
02 父母養女兒不容易,你肯定給了女方很大一筆彩禮。
如果你真給了女方很大一筆彩禮錢,女方陪嫁88萬也許太少。但人家把養育20幾年的女兒給了你,給你生兒育女,陪伴你一起生活,你還有什麼不滿足的呢?再說你已經很富有了,又何必在意陪嫁錢呢?
如果你給的彩禮錢並不多,那你根本就不能說88萬太少了。妻子出了孃家門,就進婆家門。你家添丁進口,穩賺不賠,還有什麼可計較的呢?
03 彩禮和陪嫁當真這麼重要嗎?<>
你這麼在意陪嫁,難道不是應該在意人嗎?
愛情講的是兩顆真心相愛的心,婚姻也是如此。只有兩個人心心相印,愛情才會越來越甜蜜,婚姻才會越來越幸福。
如果只是注重錢財,這樣的婚姻是不會幸福的。你現在糾結女方只給了88萬陪嫁要不要退婚,為什麼隻字不提你給了女方多少彩禮呢?
雖然現在不讓要彩禮,但是同理之下,你也不該提陪嫁呀?
所以說,這個婚結不結,不應該取決於陪嫁上。88萬不是乙個小數目,一般人根本拿不出來。人家把女兒嫁給你,還給你這麼大一筆錢,這是多好的事情呀?
你應該好好珍惜這段婚姻,好好善待你未來的妻子。這樣做,才是最正確的。
9樓:天才人物我無敵
88萬的陪嫁已經不少了,我覺得這回應該結,也能夠感受得到女方家裡的經濟條件是比較好的,這樣的女孩子應該值得珍惜。
10樓:情感導師賽文
這非常不錯了,這婚當然是可以結的,給了這麼多的嫁妝,說明女方條件是非常不錯的,完全可以和對方結婚的,沒必要退婚。
11樓:海潮人
這婚必須能結,不應該退婚,88萬也是乙個不小的數字呀,小夥子你可享福吧。
12樓:喬南的知識庫
不能結,你可以退婚了。一段婚姻首先就在糾結綵禮的問題,這是在出賣自己嗎?用金錢衡量的感情多半不會持久,還是不結婚的好。
13樓:我喜歡看背面
這是智力測試啊?讓我猜猜。女方大你十歲,比你矮50公分,精神有問題,身患疾病,三婚?
乙個好姑娘願意帶88萬彩禮嫁你,卻遭人嫌棄,一定有重大原因的。不知猜對了嗎?是那一條。
如果這個不對,那就是你有問題,遇到什麼事讓你感到錢比老婆重要?欠了賭債,借了高利貸,你父親被雙規了?不猜了,太累了。
退婚是正確選擇,你沒想好自己將要負多大的責任,為88萬彩禮是多是少而決定你的婚姻,不論給你多少彩禮,你倆都沒有幸福。不論那姑娘自身條件如何,勸勸她不要嫁給你,這是跳火坑啊。至於你自己,當有帶著8888萬彩禮願意嫁給你的姑娘出現時,請想好了,這是為什麼?
那姑娘是圖你英俊瀟灑還是才華橫溢還是家世顯赫,還是你是唯一原因取她和她的錢的人。
14樓:北山一師
女方陪嫁多少其實不要太在意,你們兩個在一起結婚,女方有條件就可以多陪嫁一點,沒有條件就少陪嫁一點,如果你是為了錢和這個女人結婚的話,最好是不要結婚。
15樓:陰輝
88萬陪嫁也不少呀,挺多的,請問,男方給女方多少彩禮?有88萬嗎?再說女人要生孩子,受懷胎之苦。
這個女孩家的條件已經不錯了,挺好的。如果男方家沒有超過88萬彩禮,退婚實在太可惜了,受損失了。
16樓:30秒不
自己認為女方給了88萬的陪嫁,說明女方的條件是非常不錯的,現實生活中這麼好條件的女方並不是特別好找,還是應該要珍惜一下比較不錯。
17樓:侯贊
你是該退婚,找乙個能陪嫁八百億的人結婚!你以為你是誰?誰和你結婚都是腦袋讓驢踢了吧!
18樓:醜迎夏侯
退吧 軟飯男 省的你禍害人家 ,你給人家多少彩禮 ,88萬你還嫌少 ,你到底是娶老婆的 還是變著發騙錢的。
19樓:忘塵如羨
建議你不要結,順便問一下 能把姑娘介紹給我嗎。
20樓:無所畏懼
退吧省的你禍害人家的閨女。
21樓:網友
88萬陪嫁還嫌少,難道你是給了800萬彩禮嗎?
22樓:樂意智
就問一句,你給你女友多少彩禮呢,你家裡女性結婚時,你們家人又給多少陪嫁呢。
23樓:勞鑲春
那你想要多少陪嫁?以為自己是唐僧嗎?肉那麼值錢?
24樓:網友
你是給了888萬彩禮嗎?
25樓:乙悠焮
你有多遠滾多遠吧!
結婚6個月彩禮該不該退,他有權要我的陪嫁嗎?
26樓:江楠之楓
2004年4月1日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即是說你們真的離婚了,法律不支援他要求退還彩禮的(除非是還沒辦理結婚證)。至於要你的陪嫁,我的理解是無權要的。因為是婚前所得,按我國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而且,按《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十九條規定:「婚姻法第十八條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所以,如果你沒有跟他另有約定,這筆陪嫁錢是夫妻共同擁有的,那就按法律規定,屬於你的婚前個人財產。
27樓:燒焦的火柴
你們已經結婚,對方無權要求退還彩禮,沒有法律依據。
結婚不到月就準備離婚如何處理,結婚不到一個月就準備離婚如何處理
心平氣和的跟對方溝通,找出問題的所在,看到底是 出了問題,然後再做決定。如果說結婚時一個錯誤,那麼離婚就是大錯特錯,慎重 祝 好運 兩個人分開住一段時間 一個星期左右 可以各自回自己的家,如果一個星期後還是感覺對方很煩,就可以離了 性格和眼光都有毛病!結婚不到一個月就要離婚該怎麼辦 重新找一個 實實...
你會把女兒嫁給乙個10萬彩禮都給不起的男人嗎?
不能以多少彩禮為標準,應該看兩個人是否相愛,做父母的最好讓他們兩個人自己解決不要過多參與,祝你們生活開心快樂!其實結婚的彩禮說白了不過是一種形式,嫁女兒最重要的就是希望她能夠得到幸福,而且對於父母來說也並不是真的看重那點彩禮錢,只是怕女兒嫁過去以後受委屈,或是經濟條件不好女兒會吃苦等等,但是除此之外...
3萬投資店,30萬投資店怎么樣,3萬投資一個店,30萬投資10個店怎麼樣
如果3萬投資一個店,那麼最多15萬就能開出10家店。因為你每個店每個月都會有收益,而開店不可能同時開出的。如果你是現金收入,押後付貨款的話,現金流會更好,也許10萬投資就可能開出10家。前提是這個專案賺錢。理論上是可以,但實際上是不可能。什麼店可以保證100 是一年可以賺3萬?再者,一次開10個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