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看2點:
您是否已經過了公司的試用期?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沒過試用期,公司完全可以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為由將您開除,這樣的話用人單位是不違法的;
如果已經過了試用期的話,公司的規章制度有沒有明文規定「不用服務用語」將對相關員工予以辭退?如果有明文規定且已經向勞動者公示了的話,就不好辦了,這可以定性為「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辭退您,即使申請勞動仲裁,也很難界定「是否屬於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
2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員工的行為最多是違紀行為,不能算嚴重違紀,以此單位是不能辭退員工的,否則單位將要支付員工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索賠。
2、依據《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我做超市收銀。上班時沒說短款離職說我短款合法嗎
3樓:微風
勞動者的工作是超市收銀,勞動者上班時沒說依法交接工作時用人單位沒有說少錢,勞動者離職後用人單位說勞動者短款,以此剋扣勞動者的工資,屬於用人單位非法侵害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勞動者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在超市上班得了病毒性肝炎單位讓我辭職說我有傳染病不能上班單位給補嘗嗎?
4樓:彩虹的夢想
在超市上班得了病毒性肝炎,不經過你個人的意願,違法解除合同的話,是違法的,單位要給予相應的補償。
我在超市上班,幹得不開心,想不做,壓了半個月工資也不要了,自動離職,老闆和員工們會說我嗎?
5樓:v精彩小豆芽
不會說你,你給你們老闆省錢了,說你幹嘛,不還是一樣開張做生意!你們沒合同就去勞動局吧!找勞動督查幫你要錢,說不幹就不幹了,沒有合同能證明,違約金什麼的!
他不給你錢就得挨罰!他要是還不給你,你就拿著處罰結論書去申請仲裁!這樣的程式很麻煩!
6樓:理迎天
做的不開心就換個工資,走自己的路讓別人去說吧。
7樓:蝸鍶
連工資都不要了老闆當然開心啊。
在超市上班,沒有合同,現在主動辭職,可以拿到補償嗎
8樓:網友
你必須要有在那裡工作的證明,比如考勤卡簽到卡等等。
你千萬不要自動辭職,辭職就不補償和賠償了。
這種情況你完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不籤勞動合同賠償是雙倍的。
當地勞動仲裁**和位址你可以諮詢114.
9樓:網友
應該是不可以的。你沒有相應的手續。可以和老闆商量下。
10樓:網友
你打你所在地方的12333去諮詢一下,最靠譜了。
我覺得很懸哦。因為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
請問我在超市上班,因我辭職後才檢查衛生,還罰我錢,你說這樣有道理碼
11樓:baby無知的螞蟻
單位不得隨意剋扣員工工資,單位在員工離職之後還對員工離職之後發生的事情進行考核是合理的,剋扣員工的工資是屬於違法的。員工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進行投訴。
依據《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九條 勞動關係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我在超市上班,非常想辭職,今天店長給我們開會叫我們說出心裡話,我把我要辭職的想法講了,是否欠妥?
12樓:痴狂
既然想辭職,終歸是要辭的,就迅速辭職,何必免強自己呢?再說,騎驢找馬不是辦法。休息一段時間,想好自己適合幹什麼再行動,盲目會讓你再次辭職。
13樓:喜氣東來福滿門
實話實說,你很誠實,沒有不妥。但是,吃飯要緊,累點有拿也值。對於超市業績,不是靠營業員的長相賣錢。
超市的飲料擺放有什麼規律嗎,我在超市上班,飲料怎麼陳列
超市的飲料擺放有以下規律 1 依商品的功能 用途劃分擺放 依商品在消費者使用時的功能或用途來分類,比如說在糖果餅乾這個大分類中,劃分出一個 早餐關連 的中分類。早餐關連是一種功能及用途的概念,提供這些商品在於解決消費者有一頓 豐富的早餐 因此在分類裡就可以集合土司 麵包 果醬 花生醬 麥片等商品來構...
夢見老闆不愛用我在超市上班啥意思
你好,夢裡喜夢外憂,沒事的,喜事來臨了,記得請我吃大餐啊。昨晚夢見自己現在工作的地方一夜間被老闆轉讓給了別人開超市,我走到超市裡還和營業員發生了不愉快,夢裡 30 今天該是你發揮三寸不爛之舌的長處了!就用甜言蜜語灌醉對方,讓他對你死心塌地。請朋友吃個飯,表現你的大方!即使今天遇見再難搞的客戶,你也能...
我在超市上班剛到月,因我上班時間買東西被同班的收銀員少收了一樣東西的錢,但我不知道,現在被開除
超市的作法明顯不合法 能 開除前你上班的工資應該要你 這種現象很正常,應該是個小超市吧?估計還是自己家開的,怕丟東西唄,沒事,別太往心裡去,人家也是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嘛 用 你要有證人證明你在超市工作,不然你就是告他 假如你在超市遇到收銀員少收你錢,你會怎麼做?我是在超市上班的,你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