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戴蒙蘊筒
這個要看女方的意思了,一般情況下,如果女孩子同意,那麼就不用給彩禮,如果女孩子不同意,那麼就要給,不然的話,男的倒插門也不是那麼好的事情,畢竟男人的面子也要放下來,男人的父母也會有一些不好意思,所以,這個要看情況,如果男的家庭情況好的話,可以給,如果家庭條件不好的話,就不要給了,畢竟給了也沒有什麼用,還不如不要給,這樣的話,男方的父母也會覺得比較輕鬆,也會比較好接受一些,畢竟這個是自願的,如果男方的父母不願意,那麼就沒有必要給了,畢竟這個是自願的,不是說非要給不可,這個是看個人的想法了,不是說非要給不可,這個是看個人的想法的,這個不是強求的。
2樓:life囧貓兒
倒插門。不需要給女方彩禮。
入贅婚姻。即指男女結婚後,男到女家成親落戶的情形,這種婚姻多是女家無兄無弟,為了傳宗接代者招女婿上門。男到女家成親落戶要隨女家的姓氏,被稱為「倒插門」,「小子無能更姓改名」等等。
古時女方嫁入男方,在女方姓名前要加上男方姓氏,這種情況目前在港臺。
地區仍很常見。入贅時男方要改姓改名,隨女方的姓氏,並承女方的派(輩),只保留名(有時名也會改,由女方家長改),這也是入贅時男方覺得屈辱的原因之一。
男生倒插門女方要給彩禮嗎
3樓:桂芳芳
法律分析:可以給,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規定不能超過5萬元。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於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援: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並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倒插門男方會給女方彩禮錢嘛?
4樓:李耀偉
法律分析:視情況而定,是否給彩禮是個人意願與自主選擇權。
倒插門定義:女生如果是家裡的獨生女的話,有的會要求男方入贅到女方然後做上門女婿。女方父母相當於多了乙個兒子,以後兩個人也會跟女方父母生活在一起。
有三種情況,一種是男方到女方家改姓;一種是不改姓,但是生下來的孩子需要隨女方姓;一種是什麼都不改變,只是男方在女方家生活而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條 結婚應當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禁止任何一方對另一方加以強迫,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加以干涉。
倒插門是不是讓人很不能接受,倒插門,是不是被人看不起
其實不然,倒插門現在也很普遍的,想福建 廣東等地非常多,其實婚姻雖說是兩個人的也是兩家的事,結婚後雙方的父母也就是自己的父母了,在哪個家都可以共同孝順的,現在社會家的矛盾雖然多,但是親情畢竟是最好維繫的一種關係。所謂的倒插門也不過是種觀念。我也有朋友一家都住在孃家,因為孩子有人看,男方家是外地。看起...
姑爺入贅為什麼叫倒插門
古代的門旁邊都有個插栓的,鎖門用的,現在倒過來了,是外面的人來開的,這是一件會被人笑的事,笑這個做門的師傅技術太差。形容男方入住女方家裡,說這個男的沒什麼本事,被人嘲笑的意思。倒插門 的又名叫 入贅 舊指結婚時男到女方家定居,改姓為女方姓氏,成為女方家的 兒子 繼承女方門第,生的孩子隨女方姓氏。倒插...
你是怎樣看待倒插門的呢
伺候爺,不然隨時走!倒門插是被別人睢不起。會低人一等。在女方家沒有話語權。我也是上門女婿。但是我現在離婚了。什麼都沒有,小孩子他要,我都給他了 應該好好對待上門女婿,想想自己做媳婦去別人家的感受吧!好好的對他將心比心,不然只有互相傷害 我是無法接受的,因為受不了背後那些指指點點。倒插門的人應該都是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