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諮詢大家個事(打架)!~
1樓:網友
約個地方解決吧,你一定要夠硬,不然以後都會被欺負死。
面對問題,不然就無法解決,家長也不能天天跟著你,社會上的就nb了,打丫的。
初二的怎麼嚇唬人?13歲竟然就能惹上流氓,你所謂的流氓就是外面的比你們大的初中學生吧,根本就不用怕,花點錢什麼事都解決了。
2樓:網友
初一?還小,沒過14歲吧,帶上刀子捅她y幾個。你們那110靈嗎?就是打了**來不來,如果來還是別帶刀子了,帶上手機就好了!大夥都弄局裡去了,對方家長自然知道了。
3樓:vanii涉世未深
他們不是玩狠的麼,你比他還狠,找幾個職業流氓,花點錢,弄她們幾個小兔崽子一頓,準老實。
4樓:繆斯的門徒
要麼就被打一頓,這樣基本上他都不會在找你的事了,要麼就找人做他一頓要狠的,記住最好不要動刀子還有不要打頭,要是迫不得已動刀子只要不打頭傷口在8釐公尺一下就沒事,我有經驗。
麻煩大家幫幫忙?關於打架案件 急急急
5樓:網友
關鍵得看對方受傷情況,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屬於自訴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自訴案件主要還是鼓勵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願撤訴被告就不必負法律責任。
依據是:《治安處罰法》第四十三條:「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如果通過法醫鑑定做出傷情是輕傷或者重傷,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通俗的說,故意傷害致人輕傷的,就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在實踐中,如果真的是輕傷,一般只要達成了賠償協議並執行了,一般不會判刑。所以若是輕傷最好的辦法就是和對方協商賠償解決。
6樓:秒秒
不去的話這件事就無法了。
7樓:網友
您好,對方是否已經構成輕傷呢?
關於打架的事情有些疑問需要幫助諮詢謝謝
8樓:網友
1.我爸爸的工廠有責任嗎。
如果你爸的職務和這次的事故相關,那麼依法可以認定為工傷,如果職務和事故的發生沒有直接關聯那麼不能算工傷。
如果算工傷,而單位沒有為你爸辦社保,那麼你爸應當依法享受工傷待遇的支出由單位負責。
工傷的認定不是只要在工作期間受傷就是工傷的,這個說法於法無據。
2.那個打我爸爸的人會受到什麼法律責任。
負什麼責任要看你爸受傷的輕重。
如果是輕微傷,那麼是沒有刑事責任的,只能按照治安處罰法43條規定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果是輕傷或者輕傷以上才能追究刑事責任,按刑法234條故意傷害罪進行處罰,其中輕傷的處罰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同時不管是輕微傷還是輕傷,對方都需要按照侵權法16條的規定,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和**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3.外牆裝修工程隊說他們沒有錢賠給我們,叫我家找那個打人者理賠,他是乙個外來打工者,沒有多少錢。我們應該找誰理賠呢。
分情況,如果打人者不是職務行為引發爭鬥那麼你們應該找打人者賠償。依據是侵權法第6條,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如果打人者是職務行為那麼你們應該找打人者的僱主或者單位承擔責任,依據是侵權法條。
不管屬於哪種情況,都不存在單位和打人者同時承擔責任的情形。
4.我爸爸的工廠之前為他買了意外保險。可以得到這份保險金嗎,打架屬於意外保險之內嗎。
能不能理賠,應該看保險的承保範圍,不同的保險有不同的約定範圍,請根據你爸買保險的憑據具體檢視即可。
5.通過法律途徑理賠是不是非常麻煩。
理賠是指保險的賠付,向打人者一方索賠不叫理賠。
訴訟解決唯一麻煩的就是兩件事,一是證據的收集,二是程式的時間。對這兩個都有把握的話訴訟也沒什麼難度可言的。
就本案而言,建議對照上面的分析,如果屬於工傷的話趕緊去勞動局評定傷殘等級,不是工傷的話趕緊去做傷勢鑑定。當然報警是必須的,報警之後會根據傷勢的輕重對打人者進行處理,對賠償部分也會進行調解,調解不下的話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注意收集證據即可。
希望對你有幫助吧,順祝你爸爸早日**、早日維權成功!
9樓:跟你講個故事
之前你是有理,看傷害情況,治安處罰不合理,建議複議。
打架事件,麻煩各位律師幫幫忙
10樓:網友
就你們兩個喝酒之後打架這件事來看,是沒有誰的責任大之說的。先說一下私闖民宅啊,「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這是刑法的規定,通說認為,本罪侵犯的是他人的居住權,即住宅內共同生活者事實上的和平、安全與居住自由。但他當時屬於喝多了,意志不自由。
其次是他不構成尋釁滋事,因為那是尋釁滋事物件是不特定的公眾。
最後是是否有證據證明,你媳婦的上是他弄的,若有,直接報警故意傷害,鑑定傷殘等級,若為輕傷以下,可以民事侵權賠償提起民事訴訟,若為輕傷**不受理可向檢察院申訴,也可不經申訴直接向法院自訴,並可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若為輕傷及以上,有檢察機關發動公訴,你可提起附帶民事賠償。
重點是有證據啊!!!其次,必要的賠償範圍包括住院期間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或者陪護人員的誤工費,營養費,殘疾補助金,殘疾器具所需的費用等。
我想諮詢一下打架的事情
11樓:
摘要。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打架是不行的哦,如果行為人實施的打架行為情節較輕,尚不構成輕傷等傷害的。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打架是不行的哦,如果行為人實施的打架行為情節較輕,尚不構成輕傷等傷害的。
法律分氏春析:打架觸犯的法律:1、如果行為人實施的打架行為情節較輕,尚不構成輕傷等傷害的,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如果行為人的打架行為已經構成輕清衫傷及以上傷害,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據答核腔《刑法》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漏散鏈,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有下列返孫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掘鋒:
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週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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