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網友
有工資欠條的可以直接訴訟不需經過仲裁程式:
釋出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釋出文號】法釋〔2006〕6號。
釋出日期】2006-08-14
生效日期】2006-10-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人民法院報。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法釋〔2006〕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已於2006年7月1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393次會議通過,現予公佈,自2006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為正確審理勞動爭議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結合民事審判實踐,對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補充解釋如下:
第一條 人民法院審理勞動爭議案件,對下列情形,視為勞動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的「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一)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產生的支付工資爭議,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已經書面通知勞動者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送達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用人單位不能證明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二)因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產生的爭議,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收到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書面通知時間的,勞動者主張權利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三)勞動關係解除或者終止後產生的支付工資、經濟補償金、福利待遇等爭議,勞動者能夠證明用人單位承諾支付的時間為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的具體日期的,用人單位承諾支付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勞動者不能證明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之日為勞動爭議發生之日。
第二條 拖欠工資爭議,勞動者申請仲裁時勞動關係仍然存續,用人單位以勞動者申請仲裁超過六十日為由主張不再支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但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勞動者已經收到拒付工資的書面通知的除外。
第三條 勞動者以用人單位的工資欠條為證據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訴訟請求不涉及勞動關係其他爭議的,視為拖欠勞動報酬爭議,按照普通民事糾紛受理。
2樓:網友
勞動爭議仲裁是必經程式。
訴訟與仲裁的關係
3樓:法師兄法律諮詢
訴訟與仲裁的關係如下:
1、都是民事糾紛的解決機制;
2、仲裁是一局終裁,只能撤銷不能上訴,而訴訟是兩審終審制,可以上訴、再審;
3、仲裁不是訴訟的前置程式,發生糾紛時,既可以信歷選擇仲裁也可以直接提起輪李訴訟;
4、仲裁靈活度高,當事人可以參與仲裁庭成員的選擇;
5、當事人之間約定有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法院不予受理,但未提交仲裁協議的除外;
6、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由人民臘坦遲法院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
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當事人可以在訴訟過程中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人民法院也可以主動採取保全措施。
因情況緊急,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後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利害關係人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證據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證據保全的其他程式,參照適用本法第九章保全的有關規定。
訴訟與仲裁的關係
4樓:尹鳴鶴
仲裁和訴訟的區別:申請仲裁必須要存在仲裁協議,向法院起訴不需要相關協議;仲裁委員會處理仲裁活動,人簡老民法院處理訴訟活動;其他。 仲裁和訴訟的聯絡:
屬於勞動仲裁的,必須經過勞動仲裁程式才能向法院起訴;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有權對仲裁協議的效力進行認定、進行證據保全、財產保全並且可以執行、撤銷仲裁裁決;其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顫悄、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茄咐渣院提起訴訟。
仲裁與訴訟的關係
5樓:小lin懂法
仲裁與旦薯頌訴訟、調解都是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但是相互之間又有不同。仲裁與訴訟有如下關係:1.
仲裁與訴訟之間是或裁或審的關係。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選擇由仲裁機構仲裁的,人民法院則失去了對該雙方當事人爭議案件的管轄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仲裁裁決作出後,當事。
仲裁與訴訟、調解都是解決民事糾紛的方式,但是相互之間又有不同。
仲裁與訴訟有如下關係:
1.仲裁與訴訟之間是或裁或審的關係。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選擇由仲裁機構仲裁的,人民法院則失去了對該雙方當事人爭議案件的管轄權,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仲裁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模鄭。
2.仲裁程式的某些事項需要按訴訟的程式辦理。如財產保全措施手洞、執行措施。
3.訴訟對仲裁有監督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
一是在仲裁裁決後,如果當事人認為仲裁裁決確有錯誤,可以在法定期間內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仲裁裁決。二是仲裁裁決作出後,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執行仲裁裁決,如果人民法院認為仲裁裁決確有錯誤的,可以不予執行。
仲裁與調解都是非官方的解決訴訟的形式,但二者也有不同,主要表現在:
1.調解具有更大的隨意性。調解程式中,任何一方當事人不願繼續調解,可以隨時終止,調解方不得強迫其繼續參加調解。
而在仲裁過程中,某些程式和規則當事人不能以協議予以排除,當事人單方不得隨意改變或終止仲裁程式,一方當事人拒不出庭,仲裁庭可以根據仲裁規則的規定進行缺席審理,作出最終裁決。
2.調解的靈活性更大。調解中雙方當事人只要協商一致就能達成調解協議;而仲裁則需依法按照仲裁程式進行,裁決的依據是事實和法律。
3.效力產生的時間不同。調解書經雙方當事人簽收後,才發生法律效力。調解書籤收前當事人反悔的,仲裁庭應當及時裁決。面仲裁裁決一經作出即發生法律效力。
論民事訴訟法與仲裁法的關係
6樓:王煥坤
仲裁、訴訟兩者作為社會民事糾紛的解決機制相互輔佐、交相併存,又以其各自相對獨特的調整機制而相互獨立,是現代社會民事糾紛解決機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為社會成員提供了多種可供其自由選擇的解決民事糾紛的途徑和方法。
仲裁,是指雙方當事人在爭議發生之前或者爭議發生之後達成協議,自願將爭議交給第三方做出裁決,爭議雙方有義務執行該裁決,從而解決爭議的法律制度。
民事訴訟,就是人民法院在雙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依法審理和解決民事糾紛案件和其他案件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由此所產生的各種訴訟法律關係的總和。
一、民事糾紛是否可以報警。
民事糾紛可以報警。**會建議通過調解、仲裁、訴訟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可以報警,即使報警,公安機關也不會接受,建議協商解決。
民事糾紛處理機制是指環節和消除民事糾紛的方法和制度。根據糾紛處理制度和方法的不同,可以從以下三種形式討論民事糾紛處理機制:
1、自力更生,包括自決與和解。是指以自身力量為主題解決糾紛,維護自身雹手權益;
2、社會救濟。社會救濟,包括調解和仲裁。它是一種只依靠社會力量處理民事糾紛的機制;
3、公共救濟是指訴訟。民事訴訟是指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者的參與下,通過審判、判決、執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這些活動產生的各種訴訟關係的總和。
二、建築工程合同糾紛怎麼辦。
1.和解。和解是民事糾紛的當事人在自願互諒的基礎上,就已經發生的爭議進行協商、妥協與讓步並達成協議,自行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
2.調解。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應糾紛當事人的請求。
3.仲裁。仲裁是當事人根據在糾紛友肆爛發生前或糾紛發生後達成的協議,自願將糾紛提交第三方(仲裁機構)作出裁決,糾紛各方都有義務執行該裁決的一種解決糾紛的方式。
4.訴訟。民事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以審理、裁判、執行等方式解決民事糾紛的活動,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訴訟關係的總和。
民事訴訟法》第三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係和人身關係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條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好漏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關於戶口的法律問題,一個有關戶口的法律問題
辦理戶 口來 居民身份證工作規自範 1998年7月24日,公安部 二 bai明確辦du理戶口 居民zhi身份證的工作基本要dao求 二 凡辦理下列需經調查核實 上報審批的戶口申報事項,對證明材料齊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當場受理並填寫 辦理戶口責任書 對證明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當向申請人予以...
諮詢法律問題,諮詢一個法律問題
你這樣最好選著去起訴他們 你不能得到答覆 說明他們在拖延時間 如果協商不成,建議起訴 說一聲謝謝,給一個好評足以。諮詢一個法律問題 255 很簡單的題目 一 從甲到戊的過程中所有權沒有發生變化 二 從乙到丙的過程中 丙通過購買行為取得了 錄音機的所有權 強調下,只限於合理 內的動產的買賣行為 所以甲...
求助法律問題,求助一個法律問題
屬於他父母的財產,他父母在世的時候有權支配自己的財產,你的朋友無權干涉。不能,家產如何分配,那是權利人的權利,他人強行要求分配根本就不需要去考慮是否有法律依據的問題,而是去考慮有沒有道德的問題。如果想打悲情牌,那也是自己去想辦法,但是覬覦別人的財產,就不好了。但是,你可以告訴你的朋友,如果家人沒有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