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創作者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是為準確認定案件事實,公正、及時地審理行政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下簡稱行政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行政審判實際而制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書證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提供書證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屬於書證的原件。局察提供原件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與原件核對無誤的影印件、**、節錄本;
2、提供由有關部門保管的書證原件的複製件、影印件或者抄錄件的,應當註明出處,經該部門核對無異後加蓋其印章;
3、提供報表、圖紙、會計帳冊、專業技術資料、科技文獻等書證的,應當附有滲臘昌說明材料;
4、被告提供的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所依據的詢問、陳述、談話類筆錄,應當有行政執法人員、被詢問人、陳述人、談話人簽名或者蓋章。
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和規章對書證的製作形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當事人向人叢扒民法院提供證人證言的,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寫明證人的姓名、年齡、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二)有證人的簽名,不能簽名的,應當以蓋章等方式證明;
三)註明出具日期;
四)附有居民身份證影印件等證明證人身份的檔案。
第二十八條 人民法院依照行政訴訟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保全證據的,可以根據具體情況,採取查封、扣押、拍照、錄音、錄影、複製、鑑定、勘驗、製作詢問筆錄等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保全證據時,可以要求當事人或者其訴訟**人到場。
2樓:趙瑩
法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結合行政審判實際制定的。此規定目的是為了準確認定案件事實,公正、及時地審理行政案件。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於2002年6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224次會議通過。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三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供據以作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全部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檔案。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的,視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沒有相應的證據。
被告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觀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當事由,不能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提供證據的,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證據的書面申請。人民法院准許延期提供的,被告應當在正當事由消除後十日內提供證據。逾期提供的,視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沒有相應的證據。
行政訴訟法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
3樓:上海婚姻家事梁聰團隊
在行政 訴訟 中,被告對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承擔 舉證責任 。 被告應當在收到 起訴狀 副本之日起10日內提交 答辯狀 ,並提供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的 證據 、依據;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的,應當認定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 第二十七條原告對下列事項承擔舉證責任:
一)證明起訴符合法定條件,但被告認為原告起訴超過起訴期限的除外; (二)在起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中,證明其提出申請的事實; (三)在一併提起的行政賠償訴訟中,證明因受被訴行為侵害而造成損失的事實; (四)其他應當由原告承擔舉證責任的事項。
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八條 在起訴被告不履行法定職責的案件中,原告應當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請的證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應當依職權主動履行法定職責的; (二)原告因正當理由不能提供證據的。
在行政賠償、補償的案件中,原告應當對行政行為造成的損害提供證據。因被告的原因導致原告無法舉證的,由被告承擔舉證責任。
關於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有哪些?
4樓:大律君
第一條:根據行政野陸訴訟法第三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的規定,被告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負有舉證責任,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供據以作出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全部證據和所依據的規範性檔案。被告不提供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證據的,視彎遊為被訴具體行政行埋脊銷為沒有相應的證據。
如若不明白,請諮詢相關律師**。
行政訴訟法規定的證據有哪些,法律規定的行政訴訟證據有哪些?
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 書證 二 物證 三 視聽資料 四 電子資料 五 證人證言 六 當事人的陳述 七 鑑定意見 八 勘驗筆錄 現場筆錄。以上證據經法庭審查屬實,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根據。根據 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一條規定 證據有以下幾種 一 書證 二 物證 三 視聽資料 四 證人證言...
行政訴訟請求,行政訴訟的訴訟請求怎麼寫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下列訴訟 對行政拘留 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和執照 責令停產停業 沒收違法所得 沒收非法財物 罰款 警告等行政處罰不服的 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 扣押 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行不服的 申請行政許可,行政機關拒絕或者在法定期限內不予答覆,或者對行政機...
行政訴訟的被告主體可以是哪些,行政訴訟被告主體如何確定?
行政機關在沒有法律 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情況下,授權其內設機構 派出機構或者其他組織行使行政職權的,應當視為委託。當事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該行政機關為被告。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經複議的案件,複議機關決定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作出原具體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