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法妞問答**諮詢
一般來說探視權問題是沒有必要邀請律師的,但是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的話,請律師解決離婚這方面的問題激模會更好一些。
婚姻法第38條第1款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視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由此可見,探視權是指夫妻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按照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時間,探望子女的權利。
探視權屬於身份權的範疇,是基於父母子女關係而享有的身份權。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於夫妻離婚而產生的一種身份權。它是一項獨立的民事權利。
婚姻法第38條第2款規定:「行使探視權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派譁由人民法院判決」。為此探視權的行使有了可靠的法律程式保證。
解決了未修改前探視權行使無法定程式作保證的空白,對司法工作者解決此類糾紛和當事人行使探視權均提供了法律依據。當事人經民政部門協議的探視權行使或經法院調解或判決的探視權行使,父或母任何一方不得設定執行障礙,不得拒絕一方行使權利,任何一方侵犯對方權利,都必須承擔法律責任。一旦其權利受到侵犯,對方都有獨立的民事請求權和申請執行權。
婚姻法第38條第3款規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25條也規定:
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或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在徵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後,認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明羨緩權的行使」。權利的行使必須有一定的限度,超過必要的限度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探視權作為一種民事權利,也應遵循這個規律,本著互利原則,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進行。
2樓:帳號已登出
小孩未成年是有探視權的,不管對方同廳殲不同意,對方不同意就直接起悶伏則訴,如果都同意不探視那就不要探視了,既然已經離婚了就不要探視螞棚了,多餘。
爭取探視權需要律師嗎?
3樓:迷茫真不迷茫
答:不需要。根桐帆老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六條規轎或定,當事人有權自行或者委託**人參加訴訟,但是,當事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但是不一定非要委託律師,可以委局公升託其他有能力的人**。
因此,爭取探視權不需要律師。
4樓:敬威戰幣霆
爭取探視權通常需要提起訴訟,因此建議您聘請律師**以確保您的利益。
首先建議您了鏈鎮解具體的法律法規,了棚純粗解探視權相關的法律規定,以準確評估案件的可行性。 然後,應選擇在當地具有相關專業資格和豐富經驗的律師**,以充分保障自身權益,以及降低爭取探視權的風險和成本。
律師在相關法規允許褲仿的前提下,可以幫助當事人制定有效的合理策略,並**案件的管理,審查他方提交的檔案,併為客戶分析相關證據,並根據當事人的實際需求和具體情況,加密維權建議和方案,適時調整策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建議在爭取探視權的過程中,儘可能選擇有經驗的律師**,以充分確保您的利益而不誤申訴機會。
5樓:網友
爭取探視權並非必須請律師的,但是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的話,請律師解決離婚這方面的問題會稿歲更好一些敏帆。探視權是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對子女的一種權利,另一方有鍵拿睜協助的義務。
6樓:思珂桔
如果您想爭取探視權,最好請律師協助處理,因為律師能夠提供法律意見和策略,幫助您更好地準備並進行訴訟程式談畝做。此外,律師還可以代表含衡您出庭,提交檔案,並與對方當事人進行談判或妥耐塵協等。但具體是否需要律師還要根據您的具體情況而定。
7樓:恬適還穩重灬繁星
沒有必要 一般來說探視權問題是沒有必要邀請律師的巨集槐知,但是 如果經濟條件允許的話蔽消,請律師解明戚決離婚這方面的 問題會更好一些。
8樓:經驗之王
不一定。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肢銀申請歷改宴,自行申辯。不過專業的事情還是讓專業的人做成功率更殲羨高,建議還是讓律師來做。
爭取探視權需要律師嗎
9樓:龍波
法律分析:一備謹般來講爭取探視權是不需要律師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陵滾簡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尺褲復探望。
一般爭探視權打官司律師費
10樓:彭宗輝
法律分析:1、你可依據你們的合同而約定。2、一般鎮伏起訴的案件受理費,可由敗訴方承擔。
3、對於律師費,一般由委託的相對人承擔。4、如需幫助,你可直接委託律師幫助你處理,以維護你的合法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信拍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者母御坦攜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離婚孩子探視權問題,離婚後孩子探視權問題?
探望權是離婚後父親或母親對子女的一項法定權利,更是一種基本人權,父母子女之間基於血統關係而形成的情感,不會因為父母離婚而變化。離婚後不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通過探望子女,與子女交流,和子女短暫生活等多種形式行使探望權,從而達到繼續教育子女的目的,對子女的價值觀的形成起到積極作用。探望權不應是 權利的...
離婚怎樣可以剝奪孩子的探視權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 時間由當事人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 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 第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轎攜作出的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當...
男方有探視權卻不探視,女方可否申請小孩隨女方姓
女方應與男方協商一致,才可以申請變更子女姓名。以浙江省為例,根據 浙江省常住戶口登記管理規定 試行 規定 第五十一條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的,應當提供變更理由和相關證明材料,經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調查核實,縣級公安機關審批後,給予更改。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應當經父母雙方或者監護人協商一致 10週歲以上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