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車故意撞我的車算不算故意傷害?

2025-03-18 05:35:20 字數 1760 閱讀 4157

1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交通燈嗎,這個打110的話,交警肯定是先按照事故來處理的,就像你說的,沒有交通燈,右側優先,不過也得看具體差衝什麼程度什麼距離,有些交警跟你搗糨糊,就一句右側優先你就是全責,或者說他撞了你車門,明顯是對方全責,反正警虛遊殲察說了算。但是你要是能提供具體的**資料,能證明十字路口對方沒有減速慢行,且超速的話,那就另說了。我覺得吧,多半是五五開,這就不錯了。

這種直接撞上的,多半就是路怒,要麼有經驗,要麼就是熟悉交規,他覺得你屬於違法。。。你跟交警說明情況的時候,別說你知道右側優先,就磨畢說我也觀察了,他距離路口還遠,我就減速開過來了,而且是他撞我右側,怎樣怎樣的,你要是說右側優先,倒是提醒他們了。。。

2樓:匿名使用者

你說的這些有證據最多雙方五五開,散擾悔。

沒證據就是你全責。

故意傷害你想多了,除非對方承認不然這個說法就不存在,對方完全可以說是正李閉在正常通行在觀察右側有沒來車沒想到你會違規通行衝正不停車避讓。

故意撞車是故意傷害嗎

3樓:胡文學

是的,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存在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比如打人,持刀砍人,火燒水燙等;或者利用其他人或動物間接對他人實施傷害。不論是直接或是間接傷害他人,只要出於故意,造成他人的人身健康傷害,都構成故猛租意傷害罪。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茄廳法進行的。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才能構成故意傷害罪。

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顫知隱。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致人重傷,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輕傷是必須由公安機關依據傷情鑑定而得出的,並非依據常人主觀判斷。

故意撞車誰的責任?

4樓:孟照娟

法律分析:故意撞車,一般是由故意一方當事臘扒人承擔主要責任,但是具體的責任劃分需要由交警根據事故現場作出責任劃分。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式規定》第六十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一)因一局悄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桐局渣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三)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於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故意駕車撞人構成什麼罪

5樓:滬深刑事貓哥

故意開車撞人涉嫌構成 故意殺人罪 。根據《刑法》第十四條的規定,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 負刑事責任 。

第十七條第一款規定,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十四條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刑法》第十七條第一款已滿十六週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傷害罪的主體有哪些,故意傷害罪的主體是誰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其中,已滿週歲末滿週歲的自然人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死亡行為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

這是故意傷害嗎,我這算是故意傷害罪嗎?

1,這種是故意傷害。我國刑法規定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為故意傷害罪。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

請教關於故意傷害的責任與賠償問題

1全部1.由警察出面強行讓 墊付 這種情況比較少 具體要看公安機關如何掌握,一般情況下 只能由法院出面先於執行 這個要你提起民事訴訟才行。2 不拘留 是為了保護我父親可以拿到足額的醫藥費,這種說法是沒有依據的,只要構成了犯罪就應當進行刑事拘留,拘留以後也應當支付相應的賠償費用。3 依據人身損害賠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