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松君飛翔
案件沒有定案,但是取保候審的人到期了,如果取保候審程式結束了,錢能退的;
1、取保候審,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穗脊。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押的一種強制措春餘施。
2、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 【保證金數額的確定及繳納】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
提供保證金的人應當將保證金存入執行機關指定銀行的專門賬戶。
第七十一條 【保證金退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猜森滲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2樓:網友染兮
您好,您的問題黃喬穩律師如下蘆禪:
辦理解除取保並裂純作出退還決陪源塵定
取保候審的案子一般不了了之
3樓:羅勇
法律分析:取保候審的案子一般不會不了了之的,取保候審僅僅是刑事強制措施中的一種,即使被羈押的人獲得了取保候審批准,此時尚無法判斷其是否犯罪,需要進行處罰。因此並不能說獲得了取保候審後就沒事了。
取保候審只是變更強制措施,案件還沒有終結,是否有事應通過公訴人提起公訴,法院**,被告人及其辯護人辯護,法院判決生效才能確定。因此,單純的只是獲得了取保候審批准的,並不能判斷出租檔茄被取保候審人日後是否有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蠢鋒)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八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弊察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案子結束了取保候審的錢能退嗎
4樓:律漸
案子結了取保候審的錢能退,一般在取保結束後退還,醉駕保釋金應該就兆悔是取保候審保證金。法院作出判決,說明取保候審已經結束,保證金就應當退還。當事人可以憑判決書到相關單位領取保證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前賀法第六十九慧猜派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取保候審的案子一般不了了之
5樓:袁霄霄
不會。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 取保候審 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
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芹閉衡或者取保候審、 監視居住 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公安嫌做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式規定》 第一百零三條 公安機關在取保候審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根據案情變化,應當及時 變更強制措施 或者解除取保候審。
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第一百零四條 需要解除取保候審的,由決定取保候審的機關製作解除取保候審決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負責執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審,並通知被取保候審人、保 證人 和有關單位。
刑事訴訟法 》第七十九條 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態御不得超過六個月。 在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間,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起訴和審理。對於發現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期限屆滿的,應當及時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
解除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應當及時通知被取保候審、監視居住人和有關單位。
請律師取保候審,有沒有的,請律師取保候審,有沒有推薦的?
取保候審,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申請取保候審的主體資格為已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本人和他們的法定 人 近親屬。委託律師辦理的話可能更加專業。取保候審的成功率一般都比較低,特別是在長沙真的是很難,需要強硬的司法關係。有一次我一個朋友犯了點事情,委託了很多律師都沒有成...
刑事案件沒有結案,能取保候審嗎,刑事案件判刑3年以上能申請取保候審嗎?
刑事案件沒有結案,才需要取保候審。如果結案了,就不需要取保候審了。因為取保候審是刑事案件的強制措施,只能在刑事案件沒有審結之前實施。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七條人民法院 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 可能判處管制 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處有期徒刑...
取保候審要不要每月到派出所報道,取保候審用不用每個月或者每個星期去當地派出所報道
取保候審,是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規定的一種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 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後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 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並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由公安機關執行。不用的 只要遵守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