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派出所做筆錄會對個人有影響嗎?

2025-04-07 16:35:14 字數 3968 閱讀 7136

1樓:優秀學姐

筆錄只是協助調查,如果本人沒有違法行為,也沒有受到過任何處罰。沒有影響的。筆錄,是法律行業中的專業術語,就是將證人、犯罪嫌疑人、或目擊證人的詳細身份和話語記錄的文字。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九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一十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顫衡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茄脊做定。

2樓:歐陽一鵬

您好,筆錄只是協助調查,因為沒有違法行為,也沒有受到過任何處罰。所以是不會有任何不良記錄的,不必擔心。

1、派出所只是找你去作了筆錄,而沒有給你下達過《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那麼你就是沒有被處罰,沒有處罰,就不會對你今後有任何影響。

2、如果是一般的行政案件,筆錄對自己的影響都不大;

3、如果是證人筆錄,對自己的影響不大,對他人影響很大;

4、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筆錄,將直接影響刑事判決結果。

如果只是為了協助調查,沒有犯任何違法行為,也沒有受到任何處罰。就不會有任何不好的記錄,沒影響。分析如下:

1、派出所只要求做記錄,沒有給《治安管理處罰決定》。那就不會受到懲罰,沒有懲罰,將來就不會有任何影響。

2、如果是一般行政案件,記錄影響不大。

3、如果是證人記錄,對本人影響很小。

4、如果是犯罪嫌疑人記錄,將直接影響刑事判決結果。擴充套件資料:

一、標題。為「詢問筆錄」。

二、詢問簡況。按規定欄目,逐項記載詢問時間、地點,詢問人、記錄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單位,被詢問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家庭住址、工作單位。如詢問時另有在場人,也應作出記載。

三、詢問內容。採用問答式,如實記錄被詢問人所提供的證言。

四、核對筆錄記載。詢問結束後,記錄人應將筆錄讓被詢問人過目或向其宣讀,如有出入應允許更正,在確認無誤後,由被詢問人在筆錄上寫上「以上記錄已經我看過(或已向我宣讀),沒有出入」字樣。

五、被詢問人、詢問人、記錄人依次簽名。

六、自古以來,我國是以【筆錄簽字畫押證據】為主要證據。通過網路可以瞭解,筆錄過程中可能發生很多的個人行為。例如:串改筆錄、修改筆錄、誘導筆錄、先審訊後做筆錄、不按口供記錄等等。

七、新型的筆錄五同步是以【筆錄五同步錄音錄影】為基礎錄影證據,以《全程同步錄音錄影》為輔助聯合**舉證,採用先進的【筆錄五同步綜合錄影】比對、驗證【筆錄簽字畫押證據】獲取過程的公正性和有效性,可視還原筆錄現場的真實性、公開性、可靠性等(包括筆錄打字、、排版等全過程)。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三十五條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時候,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可以進行偵查實驗。偵查實驗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實驗的人簽名或者蓋章。偵查實驗,禁止一切足以造成危險、侮辱人格或者有傷風化的行為。

派出所做筆錄對自己有影響嗎

3樓:寒花葬

派出所做筆錄對自己沒有影響。只要不是涉及到自己進行犯罪行為後被傳喚到派出所做筆錄,就毫無影響。如果當時派出所對本人作了行政處罰,是會記錄在案的。

公司調檔案時會加以說明,如果只是詢問,就沒有記錄。被派出所傳喚去做筆錄,如果是證人身份,可以說明特殊情況不去。如果是當事人身份,喚去做筆錄必須去,否則,公安局可以採取強制措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八十二條。

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接受調查的,經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准,使用傳喚證傳喚。對現場發現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人民警察經出示工作證件,可以口頭傳喚,但應當在詢問筆錄中註明。第八十四條。

詢問筆錄應當交被詢問人核對;對沒有閱讀能力的,應當向其宣讀。記載有遺漏或者差錯的,被詢問人可以提出補充或者更正。被詢問人確認筆錄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詢問的人民警察也應當在筆錄上簽名。

被詢問人 要求就被詢問事項自行提供書面材料的,應當准許;必要時,人民警察也可以要求被詢乎悔問盯沒人自行書寫。

詢問不滿16週歲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應當通知其父母歲則正或者其他監護人到場。

4樓:劉盼盼

不會。筆錄是偵查機關對案件的相關情況進行的記錄,屬於證據之一,如果本人沒有違法行為,也沒有受到過任何處罰,且當事人的陳述是有事實依據的,不是虛假的,對個人是沒有影響的。

法律分析詢問筆錄,又稱詢問證人筆錄,是司法人員在刑事訴訟活動中,就詢問證人、被害人的過程及內容所作的文字記錄。詢問筆錄可以作為證據使用。法律規定,詢問證人、被害人應當製作筆錄。

詢問筆錄要如實地、完整地記載證人、被害人的陳述。詢問筆錄的處理辦法同訊問被告人筆錄的處理辦法一樣。要交給證人、被害人核對,並允許其改正其中的錯誤。

證人、被害人要求自己親筆書寫證詞的,要允許書寫,必要時,也可以讓證人、被害人親筆書寫證詞。詢問筆錄的順序應該符合實際的詢問順序。訊問筆錄應當交犯罪嫌疑人核對或者向他宣讀。

如果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應當允許犯罪嫌疑人補充或者更正,並捺指印。筆錄經犯罪嫌疑人核對無誤後,應當由其在筆錄上逐頁簽名、捺指印,拒絕簽名、捺指印的,偵查人員應當在筆錄上註明。訊問筆錄上所列專案,應當按照規定填寫齊全。

偵查人員、翻譯人員應當在訊問筆錄上簽名。派出所做筆錄流程一般如下:1、派出所工作人員會逐項詢問時間、地點、詢問人和記錄人姓名等資訊,然後會詢問被詢問人的姓名、性別、家庭住址、工作單位等一系列問題,對其進行身份驗證。

2、訊問人員會詢問事件內容,一般都是採取問答的形式,對於訊問人員的問題,被詢問人只需如實就好。在被詢問人的同時,記錄人員會將被訊問人提供的詳細的記錄下來。 3、在整個詢問過程結束後,記錄人員會將記錄內容與被詢問人核對,由被詢問人確定沒有出入。

4、最後,被詢問人、詢問人、記錄人依次簽名。最後,公安機關有維護證人,為證人保密的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二條 凡是知道案件情況的人,都有作證的義務。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別是非、不能正確表達的人,不能作證人。

派出所做筆錄對自己有影響嗎

5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如果做筆錄只是協助調查,你本人沒有違法行為,也沒有受到過任何處罰,那麼是不會有任何不良記錄的。以下分析:

1、派出所只是找你去作差弊了筆錄,而沒有給你下達過《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那麼你就是沒有被處罰,沒有處罰,就不會對你今後有任何影響。2、如果是一般的行政案件,筆錄對自己的影響都不大;3、如果是證人筆錄,對自己的影響不大,對他人影響很大;4、如果是犯罪嫌疑人筆錄,將直接影響刑事判決結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一團州百一十一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

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二十條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首先訊問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為,讓他陳述有罪的情節或者無罪虛或族的辯解,然後向他提出問題。犯罪嫌疑人對偵查人員的提問,應當如實。但是對與本案無關的問題,有拒絕的權利。

偵查人員在訊問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如實供述自己罪行可以從寬處理和認罪認罰的法律規定。

以上,僅為當前資訊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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