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房屋拆遷那些事兒
房屋徵收的不同階段有不同的情況,要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第六條規定,針對房屋徵收行為的行為是可以提起行政複議的,期限應當是從知道該具體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在房屋徵收中通常是從徵收決定作出後開始計算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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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樓:一支菸一杯酒
被徵收人知道徵收決定之日起 60天內
針對房屋被徵收的行政行為,提起訴訟有時間限制嗎
3樓:農村土地流轉
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當事人對於房屋徵收決定或者房屋徵收補償決定不服的,應當自知道決定做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起訴訟。 另外,本案的當事人王益民混淆了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的收費方法,行政訴訟是按件收費,且收費很低,房屋徵收的行政案件,每件訴訟費用是50元。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應當在知道作出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四條:被徵收入對市、縣級人民**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第二十六條第三款:
被徵收入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訴訟費用繳納辦法》 第十三條:(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怎樣的行政行為不可撤消,怎樣的行政行為不可撤消
撤銷將損害他人或者國家的公共利益的,例如批准建設一棟大樓已經建成,只是輕微的違法,就不宜撤銷 行政行為的撤銷條件是什麼?10 行政行為 的撤銷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並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 主要證據不足的 二 適用法律 法規錯誤的 三 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 超...
如何理解行政法學對行政行為概念的界定
行政法,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行政職權和接受行政法制 監督過程中而與行政相對人 行政法制監督主體之間發生的各種關係,以及行政主體內部發生的各種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由規範行政主體和行政權設定的行政組織法 規範行政權行使的行政行為法.如何理解行政相對人的概念?行政相對人 是指在行政法律關係中與行政主體相...
行政複議機關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含義是什麼?2023年司考怎
您好 依據 行訴解釋 第7條 複議決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於行政訴訟法規定內的 改變原具容體行政行為 一 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所認定的主要事實和證據的 二 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所適用的規範依據且對定性產生影響的 三 撤銷 部分撤銷或者變更原具體行政行為處理結果的。希望對您有幫助,望採納。行政複議機關改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