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姜德福文庫
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農村的集體土地只能承包30年。
新農村建設的房屋法律規定,只可以賣給本村集體的人員,外村人員可以買嗎?
2樓:匿名使用者
新農村建設的房屋不可以賣給外村人員。
1、《土地管理法》第63條規定,農民集專體所有的屬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
2、《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8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集體土地,經依法徵用轉為國有土地後,該國有土地的使用權方可有償出讓。
3、《***辦公廳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的通知》(國辦發[1999]39號)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佔用農民集體土地建宅,有關部門不得為違法建造和購買的住長放土地證和房地產證。
4、由此可見,農村集體土地上的房地產不得進入交易市場。農村房屋的買賣,只能在本農村集體內部進行,否則買賣行為違法,合約無效。
3樓:乘著葉片飛
這樣的房也是無法過戶的! 屬於集體所有制的農村土地在集體內部可以買賣,同村村民可內
以相互交易,但是不容能賣給集體外面的人,如果要上市交易,必須先經過**徵地,將土地使用權轉化成國有,然後才可以通過土地市場出讓。
4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注意要copy根據土地承包法bai相關規定履行批准手續即可.
土地du承包法
第四十八條zhi 發包dao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批准。
希望解答疑問.
5樓:匿名使用者
當然可以copy,注意要根據土地承包法相關規bai定履行批准手續即可.
土地du承包法zhi
第四十八條 發包方將農村土dao
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事先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並報鄉(鎮)人民**批准。
希望解答疑問.
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集體統一達成協議將地賣給本村村民張三,請問該買賣有效嗎
6樓:匿名使用者
無效。 集體經濟組
bai織成員的村民會du議zhi
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dao之二以上村民代回表的同意
注意村民答代表有批准權利
但是部分土地流轉不能用去其他用途 譬如說蓋樓 不知道您這土地在規劃中屬於什麼地塊
相關法律條款參閱《中華***x國農村土地承包法》 可著重讀《***x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08年)
還有一些地方有試點條例 對土地流轉問題和承包問題做出行政解釋 就比較混亂了
在**默許讓一部分用地自由流轉的態度下 上行下效 很多不合理的土地流轉並不受到法律監控
村長能把集體宅基地賣給本村村民嗎
7樓:芥末留學
農村的宅基
抄地不可以賣bai給本村已有宅基地的村民。
宅基地使用du權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權人行使,任zhi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損毀宅基地。宅dao基地使用權有效轉讓,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第一,轉讓行為應徵的本集體經濟組織同意;
第二,受讓人為同一集體經濟組織內部成員;
第三,受讓人沒有住房和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使用權分配條件。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使用權消滅。譬如出現**、海嘯、山洪、山體滑坡等自然災害造成宅基地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自然消滅。《物權法》第154條規定,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
這裡的「失去宅基地」除了自然災害導致宅基地滅失的情形外,還包括集體經濟組織收回宅基地或者國家徵收而使農戶失去宅基地的情況。
集體閒置土地賣給本村村民合法嗎?
8樓:劉永方律師
土地是不允許買賣的,你家可以與村民簽訂有關土地使用權方面的協議。
農村買房如果不是本村村民能過戶嗎
你好,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故村民在取得新宅基地之後,不應繼續佔有原宅基地,必須及時退交村委會,由村委會依照村莊規劃方案另行安排。我國的土地屬於全民所有或農民集體所有。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 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你好!農村房屋買賣有一定限制條件,需注意前...
非本村村民能買宅基地嗎,本村村民之間轉讓宅基地可以嗎
不能,宅基地不能買賣,宅基地所有權為集體,宅基地使用權的獲得必須經過行回政答審批。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與享有者特定的身份相聯絡,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無權取得或變相取得。依據 土地管理法 關於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的強制性規定,農村住宅用地只能分配給本村村民,城鎮居...
城市戶口買了,農村集體土地,能要回土地錢嗎
城市戶口是不能買賣農村集體土地的,城市戶口買賣農村土地是不合法的,而且你不受法律保護,即使你買了也不屬於你,如果你不想買了,想要回土地錢要跟賣主協商,祝你一切順利!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你。您戶口型別屬於城市非農業戶口,如果是花錢買了農村集體土地,也就是耕地的情況下,這種情況根據 土地管理法 是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