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芥末留學
1、檢查是否有購房合同、支付購房款的收據,如果沒有就找賣房的人補上內。購房的手續一定要保管好,這是容關鍵憑證。
2、找房子登記的業主(賣房人)開具證明,證明房子已賣並付清了房款、房子已交付。
3、憑上述的證明材料到拆遷人那裡登記,爭取成為被拆遷人。
4、如果賣房人不配合,只有採取法律措施。向法院起訴,要求賣房人配合進**子過戶。如果房子過戶前賣房人成為了被拆遷人,有可能拿走補償安置款,那就要立即向法院要求對補償安置款採取保全措施了。
買的二手房沒過戶,現在要拆遷房子歸誰的
2樓:芥末留學
道,拆遷的或其他第三人不會知道,也沒有義務知道。您可以舉個簡單的例子給您父母聽,我想他們就明白了:如果一個人租了您隔壁的房子好幾年,他們一直也住這裡,但是他們搬進來的時候跟您說是買的,您知道真實情況嗎?
他這種情況拆遷的人該去找誰啊?他們會去了解這個人跟房主籤的是租房合同還是買賣合同嗎,他們又怎麼知道?即使他拿出買賣合同,誰知道這個合同是不是房主籤的呢?
拆遷的人有義務去了解和證明這個合同和合同上的簽字嗎?所以拆遷的人直接找房本上的產權人處理是最合適的,最方便的。
至於您現在如何處理的問題?
現在房主等於是開始耍賴了,不願意跟您去過戶了。您先看下合同對於過戶有沒有約定,如果沒有,您可以以**信形式或找律師給他發催告函,催促他在合理時間內,跟您去辦理產權過戶手續。
如果時間到了,他還不願意跟您去辦理過戶。那您可以到法院去起訴他違約,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由法院強制履行合同,至少認定合同有效,該房屋存在交易的事實。訴訟期間如果拆遷開始您最好還是爭取查封或到房管局辦理異議登記或要求法院做財產保全,就是想辦法避免房主把拆遷款拿走,要不您就被動了。
拆遷款拿走了,您也就要改變訴訟請求。而且標的物滅失(拆除),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結果很可能就是業主退您錢了。
訴訟的目的就是業主把房子過戶給您,官司贏了憑法院判決或要求法院強制執行是可以把房子過戶到您名下的。有判決的話,房管局是可以受理過戶的。
當然上面說的法律途徑了,這一個流程走下來至少也要一年多,實際處理問題的時候也許要更理性些,如果能協商解決,那大家都節約時間成本!就這個事情來說,您這邊之前沒有想著或要求去過戶也是有過錯至少是過失的,現在要拆遷了,業主有別的想法也是正常的(雖然不合理),建議您先了解房主真實的想法,估計就是錢的問題了,有沒有可能雙方理性的解決問題,比如他跟您過戶,您再補償他一些款項。看他提的要求是否合理了,您是否能接受了。
雖然官司您勝訴可能性很大,但一打官司,你們雙方都要耽誤大量時間和精力!
3樓:華府房產
從法律意義上來說歸原業主(房產證上所有權人是原業主),買受人可以持購房合同與業主一起至拆遷指揮部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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