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裁員是經濟性裁員的簡稱,是因用人單位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單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間依法進行的集中辭退員工的行為。實施經濟性裁減人員的企業,可以裁減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而產生的富餘人員。
「變相裁員」是打工者們對一些企業採取各種方法逼迫職工走人,從而達到不按程式裁員的「折騰」行為的形象描述。
針對變相裁員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保護自己:
1.「長期無薪休假」違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若非員工方面原因的休假,休假第一月企業要給員工以原來的工資。第二個月要給員工發放基本生活費,這方面規定不同地區會有所不同,上海市是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北京則是最低工資標準的70%.
如果公司不按照規定支付員工勞動報酬,員工可以此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2.「把員工調離原來的工作環境」也要看所籤的勞動合同中對工作地點和職位的約定,企業想要變換的話需要與員工協商。
協商不一致,員工不願意去的話,則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又未能就勞動合同的變更達成一致意見的」,這種情況有兩種解決方案:
(1)保留員工工作在原地;
(2)提早一個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3.「取消或減少員工收入」肯定不合法,找勞動監察部門檢舉或申請勞動仲裁。
4.「企業要修改或建立與員工切身利益有關的規章制度」,例如,工資福利、休息休假、勞動紀律……必須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法定程式: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和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比方說,你原來是彈性工作制(現在每天必須打卡),原來有班車(現在取消),原來有免費午餐(現在付款)……即便這些福利不屬於國家硬性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想要取消,也必須與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大會全體討論,協商確定,不能隨意取消。
5.「請年假不批」很容易解決,請企業付3倍工資即可。
6.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若公司想要「調高提成但無底薪、降低提成卻增加業績評價標準」,必須通過與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協商制定內部的工資支付制度,並告知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同時抄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7.對於「合同未到期就籤新合同」的情況,就新合同的內容而言,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新合同的內容要優厚於舊合同。像科倍隆科亞公司的新合同中,雖然待遇方面沒有降低,但是卻規定了「乙方承諾其任職期間或以後任何時候不洩露或使用甲方所控制的機密資訊。
如果乙方洩露,甲方保留向乙方採取法律手段要求賠償的權利」。這一條是明顯不合理的,甚至是違法的。《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保密義務不能超過兩年,而且保密的內容也有明確的範圍。
同時,《勞動合同法》也明確規定,新合同的條件要優厚於舊合同,此條件包括待遇、崗位等方面的內容。
2樓:霸氣航行天下
是屬於非法解除勞動合同,要支付經濟賠償金。
公司變相裁員,我該怎麼維權?
3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者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一年一個月的標準進行補償。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
1、去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勞動仲裁,立案時需攜帶:仲裁申請書2份、申請人身份證影印件1份;相關證據影印件和證據清單2份;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訊(北京地區不需要提供登記資訊)。
2、提交材料後,5個工作日仲裁委給予立案,然後給雙方舉證期,給對方答辯期;然後**審理,之後對你們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仲裁委會下達裁決書;勞動仲裁60天內結案;對於裁決書不服,勞動者可以起訴到法院;
3、申請勞動仲裁期間,不耽誤勞動者去新單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樓:匿名使用者
1、看看你們勞動合同的相對方是誰。公司委託第三方跟你們籤的話,合同裡面有沒有對該委託進行說明。還是說你們勞動合同的雙方就是你們員工,和第三方公司。
如果合同明確是和丁家宜公司,則直接看第3步,如果是和第三方,先看第2步。
2、這個時候,你們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起仲裁,確認勞動關係。然後再次提起仲裁,要求對方辦理保險並繼續履行合同。
3、直接提起仲裁,要求辦理保險,繼續履行合同。
4、即使解除勞動關係,你們也是賠6個月工資,不是1個月。詳參《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46、47、87條。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者直接申請勞動仲裁。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6樓:
哦,沒碰到過....
公司變相裁員該怎麼辦
7樓:長江日黃
裁員是經濟性裁員的簡稱,是因用人單位的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單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間依法進行的集中辭退員工的行為。實施經濟性裁減人員的企業,可以裁減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而產生的富餘人員。
「變相裁員」是打工者們對一些企業採取各種方法逼迫職工走人,從而達到不按程式裁員的「折騰」行為的形象描述。
針對變相裁員完全可以拿起法律的**保護自己:
1.「長期無薪休假」違反《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若非員工方面原因的休假,休假第一月企業要給員工以原來的工資。第二個月要給員工發放基本生活費,這方面規定不同地區會有所不同,上海市是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北京則是最低工資標準的70%.
如果公司不按照規定支付員工勞動報酬,員工可以此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也可以向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
4.「把員工調離原來的工作環境」也要看所籤的勞動合同中對工作地點和職位的約定,企業想要變換的話需要與員工協商。協商不一致,員工不願意去的話,則符合「簽訂勞動合同是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又未能就勞動合同的變更達成一致意見的」,這種情況有兩種解決方案:
(1)保留員工工作在原地;(2)提早一個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支付經濟補償金。
5.「取消或減少員工收入」肯定不合法,找勞動監察部門檢舉或申請勞動仲裁。
6.「企業要修改或建立與員工切身利益有關的規章制度」,例如,工資福利、休息休假、勞動紀律……必須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法定程式: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和工會或職工代表平等協商確定。
比方說,你原來是彈性工作制(現在每天必須打卡),原來有班車(現在取消),原來有免費午餐(現在付款)……即便這些福利不屬於國家硬性規定的社會福利,企業想要取消,也必須與全體職工或職工代表大會全體討論,協商確定,不能隨意取消。
7.「請年假不批」很容易解決,請企業付3倍工資即可。
8.按照《工資支付暫行規定》,若公司想要「調高提成但無底薪、降低提成卻增加業績評價標準」,必須通過與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其他形式協商制定內部的工資支付制度,並告知本單位全體勞動者,同時抄報當地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9.對於「合同未到期就籤新合同」的情況,就新合同的內容而言,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新合同的內容要優厚於舊合同。像科倍隆科亞公司的新合同中,雖然待遇方面沒有降低,但是卻規定了「乙方承諾其任職期間或以後任何時候不洩露或使用甲方所控制的機密資訊。
如果乙方洩露,甲方保留向乙方採取法律手段要求賠償的權利」。這一條是明顯不合理的,甚至是違法的。《勞動合同法》中明確規定,保密義務不能超過兩年,而且保密的內容也有明確的範圍。
同時,《勞動合同法》也明確規定,新合同的條件要優厚於舊合同,此條件包括待遇、崗位等方面的內容。
8樓:友冰衷沛凝
你和a公司離職,如何解除的勞動合同,詳細說一下解除的流程。
b公司,你工作幾個月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對嗎?你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儲存好你的工資條作為證據。
9樓:盧霜從馳文
你的勞動合同還沒有到期,如果單位與你解除勞動合同,應支付經濟補償金,即工作每滿一年給付本人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的按一個月工資給付,不滿六個月的給付半個月的工資。
10樓:樑葉璩小萍
你可以拒絕公司對你的職位調動,你有權利要求做原來的崗位。法律規定調動崗位必須要協商好才行。
11樓:範修仙曼彤
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可以調崗,就可以認為公司違約,要求解除勞動合同,並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可以調崗,那就調吧,自動離職可是沒有補償的。
12樓:寒白業曼珍
如果你不同意,公司不能單方隨意變更合同內容包括工作地點,如果單位因此而解除合同,需根據你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
可以拒絕公司的安排,可以不去外地,接下來看公司如何處理,若因此將你解除,可主張經濟補償或雙倍賠償。詳情建議電。
公司屬於違約行為,可以依據合同約定主張經濟賠償金等
公司變相裁員怎麼辦?
13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a公司離職,如何解除的勞動合同,詳細說一下解除的流程。
b公司,你工作幾個月一直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對嗎?你可以要求未簽訂勞動合同的二倍工資,儲存好你的工資條作為證據。
14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這種情況下還是需要結合證據的
公司變相裁員,逼人離職怎麼辦
15樓:baby無知的螞蟻
1、應對公司裁員需要員工熟悉《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正確理解裁員的合法性與非法性,保全自己的利益。
2、員工如果不想被裁,那麼就好好做好自己的工作,優秀的員工被裁的機率會小很多的。
3、關於裁員的知識點:
裁員分為合法裁員和非法裁員,不同的裁員形式賠償也是不同的。合法裁員是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裁員,並支付經濟性補償。非法裁員為未按照法律規定裁員,是需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的。
第一、合法裁員的要求: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二、合法裁員的經濟性補償: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非法裁員的經濟性補償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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