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特特拉姆咯哦
1、如果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
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2、《仲裁法》第五十八條 當事人提出證據證明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沒有仲裁協議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於仲裁協議的範圍或者仲裁委員會無權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組成或者仲裁的程式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人民法院認定該裁決違背社會公共利益的,應當裁定撤銷。
3《仲裁法》第五十九條 當事人申請撤銷裁決的,應當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
4、《仲裁法》第六十條 人民法院應當在受理撤銷裁決申請之日起兩個月內作出撤銷裁決或者駁回申請的裁定。
5、《仲裁法》第六十一條 人民法院受理撤銷裁決的申請後,認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內重新仲裁,並裁定中止撤銷程式。仲裁庭拒絕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恢復撤銷程式。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 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四十八條 勞動者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九條 用人單位有證據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二)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無管轄權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的;
(四)裁決所根據的證據是偽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影響公正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裁員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為的。
人民法院經組成合議庭審查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裁定撤銷。
仲裁裁決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銷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十條 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2樓:匿名使用者
不可以的。仲裁和法院訴訟是相互排斥的。達成了有效的仲裁協議之後,當事人再去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是不會受理的。
同時,案子經仲裁審理以後作出的裁決是終局的,不能再向法院起訴或者提起上訴,也不能要求再次仲裁。這就是仲裁製度中的「一裁終局制」。如果一方不自覺履行裁決,對方可以申請執行仲裁裁決。
但要注意,仲裁是民間性質的,所以當事人不能向仲裁委員會申請執行仲裁裁決,而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即向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被執行財產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請,由法院來強制執行仲裁裁決。另外,仲裁中的財產保全也是由有關法院,即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被申請保全的財產所在地的基層法院裁定執行的。好律師網參考
針對仲裁裁決結果不服,申請人起訴到法院結果有幾種?
3樓:賀蘭山上流雲
如果是商事仲裁裁決書,那麼直接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如果是勞動爭議仲裁裁決,那麼起訴至人民法院結果有兩種:第一,駁回起訴,維持原裁決。
第二,撤銷裁決,重新作出民事判決。但是需要強調的是,勞動爭議仲裁裁決書又分為普通裁決書和一裁終局裁決書,如果是一裁終局裁決書,那麼就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首先,要搞清楚裁決書的性質。
望採納。
4樓:匿名使用者
有三種結果:
1、完全支援仲裁委的裁決;
2、完全反對仲裁委的裁決,由法院判決;
3、部分支援,部分改判。
根據經驗1、3的結果機率會大一些,當然要具體看案情了。
5樓:匿名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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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樓:春秋壹浮生
駁回。經過仲裁除了最高人民法院有可能會接受,別的都駁回。
仲裁後不服又起訴到法院,那仲裁結果就失效了,還是仲裁結果是最差結果?
7樓:勤奮的石全石美
對仲裁裁決不服提起訴訟的,除一裁終局的案件外,
仲裁裁決不發生法律效力,以法院作出的生效判決為準。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條【一裁終局的案件】下列勞動爭議,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仲裁裁決為終局裁決,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不超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十二個月金額的爭議;
(二)因執行國家的勞動標準在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等方面發生的爭議。
第五十條【仲裁裁決生效】當事人對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以外的其他勞動爭議案件的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8樓:匿名使用者
不服仲裁結果,向法院起訴後,以法院判決為準。法院的判決有可能維持或部分維持原仲裁結果,則原仲裁仍然有效或部分有效,只有全部否定原仲裁,原仲裁就無效。
仲裁勝訴後,人力資源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訴,那我怎麼知道法院什麼時
法院會給你 通知以及簡訊通知 我申請了勞動仲裁勝訴了,公司不服起訴到法院,現在 已經過去一個月了,我想知道判決書什麼時候下來?一審人民法院適bai用普通程式審理勞動爭du議案件的zhi時限是,自立案之日dao起六個月內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容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二審人民法院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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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上級人民法院上訴,在十五天內。如果是二審判決的話只能申請再審。可以的呢,假如你不服判決,你可以連同低階法院一同起訴!我國訴訟體制實行兩審終審制度,即每一個案件,經過兩級法院審理的,即告終結。1 不服第一審法院判決的,可以向第一審法院的上一級法院提出上訴。例如 一審法院是縣區法院的,可以向地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