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基本原則是什麼,合同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2021-03-13 17:41:20 字數 6432 閱讀 1240

1樓:華律網

合同的基本原則主要是:

一、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二、自願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三、公平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四、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五、權利濫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2樓:蘑菇走丟了

合同的基本原則是平等自願原則、公平誠實信用原則、遵守法律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

《合同法》第三條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合同法》第四條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合同法》第五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合同法》第六條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七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法》第八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擴充套件資料

1、合同(contract),又稱為契約、協議,是平等的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國家法律約束力。

2、合同注意事項(1):合同的基本條款要具備,尤其是交易的內容、履行方式和期限、違約責任要約定清楚;查閱國家對該交易有無特別規定,目的在於確定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合法有效;向律師事務所、公司法律顧問諮詢相關業務的實際開展情況,瞭解業務發生糾紛的概率和糾紛的起因、種類,以便在訂立合同時儘可能避免同樣缺憾的發生。

3樓:匿名使用者

1、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2、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3、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

5、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循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干擾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制定和執行合同法的總的指導思想,是合同法的靈魂。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合同法區別其他法律的標誌,集中體現了合同法的基本特徵。

合同作為一種民事法律行為,是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是兩個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協議。只有當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約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從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約束力。

4樓:反面時光

四、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當事人應當誠實守信,善意地行使權利、履行義務,不得有欺詐等惡意行為。

在法律、合同未作規定或規定不清的情況下,要依據誠實信用原則解釋法律和合同,平衡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係。

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

《合同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樓:有人了

1、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6、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該條規定主要適用於合同履行。

擴充套件資料: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公平原則,不損害公益。

法律的限制主要有二方面:

一是實體法的規定,有的法律規定某些物品不得買賣,比如毒品;合同法明確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對此當事人不能「自願」認為有效。

國家根據需要下達指令性任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的,有關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不能「自願」不訂立。這裡講的實體法,都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涉及社會公共秩序。

法律限制的另一方面是程式法的規定。有的法律規定當事人訂立某類合同,需經批准;轉移某類財產,主要是不動產,應當辦理登記手續。那麼,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不能「自願」地不去辦理。

第一,在訂立合同時,要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濫用權利,不得欺詐,不得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第二,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風險的合理分配;

第三,根據公平原則確定違約責任。

《合同法》第42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4)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合同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該條規定,集中表明二層含義,一是遵守法律(包括行政法規),二是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6樓:蘇木槿華

合同基本原則如下:

1、平等原則: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2、自願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3、公平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4、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5、權利濫用禁止和公序良俗原則: 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7樓:八卦小姐e娛樂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包括:合同自由原則、誠實信用原則、合法原則、鼓勵交易原則。

一、合同自由原則包括2個方面:

1、確實當事人的合法的合意具有優先於法定的任意性規範適用的效力;

2、尊重當事人在訂立合同、確定合同內容和形式、確定違約責任等方面的選擇自由。 應當指出的是我國合同法確定的合同自由是一種相對的自由,而非絕對的自由。首先我國《合同法》第四條強調自願原則必須依法,其次當事人所享有的合同自由也必須受到法律的必要的限制。

二、誠實信用原則:

是指當事人在從事民事活動時,應誠實信用,以善意的方式履行其義務,不得濫用權利及規避法律或合同的規定的義務。 在大陸法系國家,它通常被稱為債法中的最高指導原則或「帝王規則」

三、合法原則包括:

1、要求當事人在訂約和履行中必須遵守全國性的法律和行政法規;

3、合法原則還包括當事人必須遵守社會公德,不得違背社會公共利益。

四、鼓勵交易原則:

合同法在如下幾個方面充分體現了鼓勵交易原則:

1、縮小了無效合同的範圍;

2、嚴格區分了合同的無效和可撤銷;

3、嚴格區分了無效和效力待定的合同;

4、嚴格區分了合同的成立和合同的生效;

5、合同訂立制度充分體現鼓勵交易原則;

6、合同法將合同的形式作為證明合同存在的標準;

7、合同法明確規定了合同的解釋制度;

8、合同法嚴格限制了違約解除的條件。

8樓:舞璇瀅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平等自願,誠實信用,公平原則,不損害公益。

1、平等原則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合同中的權利義務對等。合同當事人必須就合同條款充分協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2、自願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當然,自願也不是絕對的,不是想怎樣就怎樣,當事人訂立合同、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3、公平原則

公平原則要求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要公平合理,要大體上平衡,強調一方給付與對方給付之間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負擔和風險的合理分配。

4、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終止後的全過程中,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

5、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

《合同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擴充套件資料

《合同法》第42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

第43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無論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洩露或者不正當地使用商業祕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該二條規定的是締約過失責任,承擔締約過失責任的基本依據是違背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92條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等義務。該條講的是後契約義務,履行後契約義務的基本依據也是誠實信用原則。

9樓:追日逐年

一、平等自願

平等、自願原則 合同法的平等原則指的是當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包括訂立和履行合同兩個方面,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平等原則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則,是區別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的重要特徵,也是合同法其他原則賴以存在的基礎。合同法的自願原則,既表現在當事人之間,因一方欺詐、脅迫訂立的合同無效或者可以撤銷,也表現在合同當事人與其他人之間,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

自願原則是法律賦予的,同時也受到其他法律規定的限制,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的「自願」。

法律的限制主要有二方面。一是實體法的規定,有的法律規定某些物品不得買賣,比如毒品;合同法明確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無效,對此當事人不能「自願」認為有效;國家根據需要下達指令性任務或者國家訂貨任務的,有關法人、其他組織之間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訂立合同,不能「自願」不訂立。

這裡講的實體法,都是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涉及社會公共秩序。法律限制的另一方面是程式法的規定。有的法律規定當事人訂立某類合同,需經批准;轉移某類財產,主要是不動產,應當辦理登記手續。

那麼,當事人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應當辦理批准、登記等手續,不能「自願」地不去辦理。

二、誠實信用

公平、誠實信用原則

《合同法》第5條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這裡講的公平,既表現在訂立合同時的公平,顯失公平的合同可以撤銷;也表現在發生合同糾紛時公平處理,既要切實保護守約方的合法利益,也不能使違約方因較小的過失承擔過重的責任;還表現在極個別的情況下,因客觀情勢發生異常變化,履行合同使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重大失衡,公平地調整當事人之間的利益。誠實信用,主要包括三層含義:

一是誠實,要表裡如一,因欺詐訂立的合同無效或者可以撤銷。二是守信,要言行一致,不能反覆無常,也不能口惠而實不至。三是從當事人協商合同條款時起,就處於特殊的合作關係中,當事人應當恪守商業道德,履行相互協助、通知、保密等義務。

三、公共利益

遵守法律、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原則

《合同法》第7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該條規定,集中表明二層含義,一是遵守法律(包括行政法規),二是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遵守法律,主要指的是遵守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基本上涉及的是社會公共利益,一般都納入行政法律關係或者刑事法律關係。法律的強制性規定,是國家通過強制手段來保障實施的那些規定,譬如納稅、工商登記,不得破壞競爭秩序等規定。

法律的任意性規定,是當事人可以選擇適用或者排除適用的規定,基本上涉及的是當事人的個人利益或者團體利益。

四、法律約束力

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

《合同法》第8條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合同。該條規定主要適用於合同履行,為什麼要寫到合同法第一章一般規定之中,給予高度重視呢?

中國在轉軌時期,由於缺乏搞市場經濟的經驗,管理水平不高,法律意識不強,經濟秩序上有些混亂,合同履行率較低。針對這種情況,強調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現實意義很大。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首先是對當事人說的。

當事人訂立合同後,應當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違反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也是對行政機關說的。

行政機關不得干涉當事人依法訂立的合同,不得違法變更甚至撕毀當事人訂立的合同。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也是對審判機關說的。審判機關應當像遵守法律一樣保護當事人依法訂立的合同。

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原則,如果在實際生活中得到普遍貫徹,那麼,合同這一法律手段,必將大大推進中國的現代化建設。

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什麼,合同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合同的基本原則主要是 一 平等原則 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二 自願原則 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干預。三 公平原則 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四 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行使權利 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五 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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