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告訴她如果在不讓你見孩子,到法庭見。當初你們離婚法官是不是判你可以見孩子的?如果法官判你有權見孩子,你可以控告她。
2樓:幸運的溫馨
你可以問清楚不讓探視孩子的原因,你是讓法院判離婚的嗎如果不是你可以起訴的你給撫養費嗎
3樓:綿綿雪鈴
要離婚因離婚前就應該想到孩子後果就要承擔得起,或找她談一談
4樓:愛情魔咒
你們當初離婚有說到孩子探視權?如果沒提過這個,你可以向法院起訴!
5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好好跟她談 有什麼矛盾可以解決 實在不行 走法律程式吧
再婚家庭 他前妻頻繁來探視孩子讓我很心煩
6樓:相助不平之事
她看孩子可以,但不準來家裡。
每次來看孩子可以給你打**,由你送孩子到一個地方讓他們見面。
完了再由你帶回家就是了。
只是有的女人會教唆孩子做些不當的事情,這就要靠你多一些跟孩子溝通。正確引導孩子。
7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bai
害怕什麼?怕孩子
更親du近他親身母親zhi??或是怕孩子的親dao身母親以孩子為回條件**你重組的新家答庭???
我的建議是:你先和你的現任丈夫商量一下,最好徵求孩子的意見,看看當事人是怎麼想的,那才是最重要的。因為你的新家,不是孩子親身母親的茶館,也不是酒店,想來就來,想走就走。
讓你的丈夫給你支援,也讓孩子多一份愛,你也得一分輕鬆。
8樓:匿名使用者
我恰恰抄和你相反,是老襲公有外遇,堅決要離婚,拋棄我和孩子,然後我帶著2歲的孩子再婚,現在老公和孩子很親,前任的媽媽一直像我家親戚打聽老公和孩子的事情,前任的家庭經常探望孩子。我和老公一開始也為此煩惱,不過後來我們想開,只要他們真心來看孩子,就歡迎。但是我不出面,由我媽媽負責把孩子帶出去給他們看。
9樓:希望之旅途
你選擇了一個特別的倫理模式:孩子有一個爸爸,兩個媽媽,你是那個非血親關係的媽媽,但卻是合法的妻子。選擇了這樣的模式就等於要認同這裡面的關係,它不是法律可以規定的了的關係。
10樓:匿名使用者
你必須理解她
無論是法律還是人情,人家都有這個權利!
母愛是世間最偉大的!
沒有別的辦法,否則孩子長大會恨你的
我跟前妻離婚之後孩子跟了他,現在我再婚了有孩子,他就不讓我見孩子了
11樓:無聊答答題
可以的,法律規定離婚父母對子女有探視權。
12樓:匿名使用者
父母離異後,對於孩子的探視權,受法律保護。
你可以起訴。
13樓:愛穿拖鞋
探視權是法律支援的範圍,可以經法院訴訟,主張探視的權利。
【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第二十四條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二十五條 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在徵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後,認為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權的行使。
第三十二條 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於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為進行強制執行。
我和前妻有孩子,離婚後孩子跟我,現在我又結婚啦,打算要孩子可以嗎
可以要孩子的,因為你現在的妻子是一婚無孩按規定可以要孩子的,算是2胎但是不罰款的 可以要孩子的,畢竟那個小孩是你和前妻的 生了孩子,你現在的妻子心裡應該會好過,但是希望你能對兩個孩子一視同仁 按理說就是第一胎。雖然說你現在妻子沒有生育過,但是孩次是以你們夫妻孩子最高數計算的,所以是二胎,符合政策,可...
離婚後,前妻為何還要和孩子聯絡,離婚後,前妻為何還要和三個孩子聯絡,
母子連心,這是骨肉至親,聯絡很正常,不聯絡才是冷血。你也不要介懷,多個人愛你的孩子不好嗎?母親是最偉大的。都說祖國母親。不管孩子在哪。都是母親的牽掛。兒走千里母但優。所以。孩子是母親的朋友也是小情人。哈哈 怎麼說對不對。我是這麼想的。不怎母走萬里兒怎麼想?再說。母子聯心不管你走到那裡,母親都在你身邊...
離婚後孩子判給了前妻,前妻再婚又有了孩子,我可以要回孩子的撫養權嗎?孩子一直寄養在外婆家
到法院起訴變更撫養權。你這樣做很對,對孩子好。孩子還是應該養在父母身邊。一個人撫養兩個孩子很難。我相信你能做個好父親。好好愛自己的兒子和女兒。看著他們健康成長,你一定會很心慰。建議先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訴,要求變更孩子的撫養權。當然可以了,這個你最好諮詢律師,我覺得應該要回來 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