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請問婚後公公出錢買的房產,而房產證上寫的只是老公人的名字,那是不是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2021-04-16 22:55:00 字數 1462 閱讀 6814

1樓:律商財智

首先,第一層次的法律問題:該房產是婚後取得,應認定為夫妻專共同財產;

其次,屬若有證據表明(包括書面贈與合同、公證手續等等)該房產是你公公贈與你老公一個人,則該房產應為你老公個人財產。

對此,婚姻法有解釋:

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個人財產,否則是夫妻共同財產;」最高法院關於適用《婚姻法若干問題解釋二》第二十二條規定「結婚後,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該出資應認定為對夫妻雙方贈與」。

2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規定du:婚後所得財產,均屬於夫zhi妻共同財產。

房產dao證的名字並不能版表示就是他個人財產權,財產性質是婚後所得。這個時候名字並不太重要。重要的應該有一個證明能夠其財產性質的:是屬於個人的,還是屬於夫妻共同的。

這份檔案包括:公證證明,贈與協議。也就是說,你公公在購買房產時,簽訂了協議明確歸你老公個人。這個時候,你老公所得財產就屬於個人的了。否則,不視為個人所得。

3樓:張勇律師

你好,如果是你公公明確表示贈與你老公的,就不屬於共同財產

4樓:_幻夜流風

贈與合同、或者公證,就是「指明」的方法。如果沒有贈與合同,或者公證,那麼就難以證明是「明確的贈與給夫妻一方」。

如果僅僅是房產證寫了一人名字,那麼還是可以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屬於夫bai妻共同財產呢,但第du

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

一zhi的,為夫妻一方的dao財產:

(一專)一方的婚前財產;

屬(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6樓:李運剛律師

頂cfyx2007 回答

婚前買房我公公拿錢付的首付,房產證上寫的是我老公一個人的名字。婚後我跟我老公一起還的房貸!在法律角

7樓:匿名使用者

婚前買的房是你老公且只在他名下,是你老公的個人財產

如果離婚,你可以就婚後共同還貸及其增值 的部分要求補償

8樓:匿名使用者

法律上如果能證明確屬你公公出錢買房給老公,那麼這房屬於你老公的,同時這還是你老公的婚前財產,很明確是你老公的財產,至於共同還貸,如果離婚的話,老公可以協商補嘗,當然還要證明你確實參與了還貸,所以保留工資收入證明和參與還貸的證明,才有可能得到這份補償,唉

9樓:晴天

你們的房產證已經辦好了現在銀行抵押,如果需要使用可以向銀行申請借用,可以申**上你的名字,但是必須等你們將貸款還清方可,總體來說該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要認真算起來至少大部分是共同財產(該房總值減去首付)

婚後男方父母出錢買的房子,房產證上寫的是他父母的名字,裝修,買家

房子你當然沒份,他父母出的錢又登記在他們名下,房子是屬於他父母的。家電萬一離婚可以分割,裝修可以現金補貼給你。建議你把發票和打款憑證儲存好。裝修和買家電需要通過舉證,證明是你們兩個共同出資的,可以算婚後共同財產依法分割。房子是對方父母的名字,錢也是對方父母出資購買,你無權主張。你可以主張的是婚後共同...

房子是婚後買的,房產證是老公公的名,錢有我們掏,現感情不和離婚,我能分房子嗎

你是分不到房子的!首先你不是房主 即房產證上不是你的名字 然後你自己也說了是我們,也就是你和你老公兩個人,按照現有法律來說,你首先得想辦法證明這個房子你確實出過錢,並且出錢不是無償義務,並在買房時就有過口頭或書面協議 這樣你才有可能分不到三分之一的房子 可以分到的,新婚姻法裡面有的,誰掏錢,誰收益 ...

父母出錢買的房,但是房產證是兒子的名字,如果兒子離婚,兒媳婦有權分房產嗎

您好,關於您的問題需要具體看離婚時夫妻間是否有約定。如果夫妻間在婚內簽訂財產分割協議,或者離婚時對該房屋歸屬有明確的約定,那麼從其約定。如果沒有約定,那麼需要分情況進行討論。如果是婚後父母出資,登記在己方子女名下,如果父母與子女之間無特殊約定,離婚時這個房屋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但對於女方父母的出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