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傷害輕傷,公訴案能不起訴嗎,故意傷害 輕傷,公訴案 能不起訴嗎。

2021-06-12 11:09:30 字數 1522 閱讀 6360

1樓:華律網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此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

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那麼什麼案件可以刑事和解呢?

根據刑訴法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但也有個限制條件,一個是必須是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規定的犯罪案件,且是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第二,必須是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因此,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如果不符合上述條件,即使雙方達成和解,也會被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兩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2樓:匿名使用者

你做的很對,結合你的情況實踐中不會提起公訴,不會受到刑罰處罰。

派出所已經把此案當成治安管理案件對待了,經過行政調解達成和解協議是對的,否則你還要受到行政處罰。所以達成協議後你也不會受到行政處罰。連案底都沒有。

放心去上大學吧。只是對方還有向法院提起自訴的權利,所以你們要防止這個情況發生,不過即使對方提起自訴法院一般情況下也不會判你。

但是要以此為鑑,衝動是魔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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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都移送審查起訴了啊?不過你還是不用太擔心。

一般情況下檢察院也不會起訴的。

刑訴142

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法條包含的意思有自首一項。所以你是處於可以不起訴的範圍內的。

另外「輕傷害得到受害人諒解,並已經達成和解或接受行政處罰。 」也是可以不起訴的。

在檢察院工作實踐中你的情況不起訴的可能性是非常非常大的。

這時還要提醒你,如果檢察院作出不起訴決定,受害人還是可以拿著決定書去法院對你提起刑事自訴的(你最後一種被判刑的可能性),所以得到被害人的真正諒解是十分必要的。

3樓:東東瞭解

打架鬥毆的 一般公安就調解了!

4樓:中顧法律網顧問

一般不會 只要傷者不起訴 沒事

故意傷害立案後能否和解,輕傷刑事公訴案件可以和解撤銷案件嗎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此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 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應注意的是,侵害的是他人的身體權,因此,故意傷害自己的身體,一般不認為是犯罪。只有當自傷行為是為了損害社會利益而觸犯有關刑法規範時,才構成犯罪。客觀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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