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肥仙女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相關法律未規定用人單位以勞動者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這一項規定的要點是:用人單位首先要證明單位是否有“錄用條件”。
如果有錄用條件,辭退員工時還得證明該員工不符合錄用條件。
2樓:華律網
《勞動合同法》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只規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樓:心為寧碎
可以的最新的規定是提前三天
不過想著吧工資要回來
4樓:彤曼雲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在解除合同時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但問題是用人單位是否有證據證明你“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沒有考評記錄?有沒有錄用標準?如果用人單位無法拿出相應證明,僅憑一句話,你可以主張用人單位錯誤解除勞動合同,要求恢復勞動關係。
等拖過試用期,用人單位就更難解僱你,就算解僱也必須支付你經濟補償金和代通金了。
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需要提前通知嗎
5樓:靜水一語
勞動法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
只規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擴充套件資料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樓:談笑有鴻儒
勞動合同法規定,如果試用期內員工不符合之前明確公佈的錄用條件的,可以當即解除勞動合同。如果人品方面有嚴重問題,不符合公司招錄條件的,可以立即解除。
但是,如果之前沒有公佈明確的錄用條件,或者他沒有明顯違反的,那麼還是要提前通知的,否則可能構成解僱程式的違法,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其賠償金的。
因公司架構調整將試用期內的員工辭退,是不需要提前通知勞動者的,但是需要向勞動者支付其賠償金。
拓展資料
用人單位在決定與員工解除勞動關係時要慎之又慎,《勞動合同法》的實施,對用人單位的規範管理提出了更加嚴格的要求,這需要公司在日常生產經營過程中要規範自身的用工行為,健全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只有這樣才能將用工風險降到最低。建議用人單位與專業律師合作,聘請專業律師為公司常年法律顧問,幫助企業制定和健全各項規章制度,為企業規範用工提供法律指導,這樣對企業的穩定發展會大有幫助。
7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21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不合格、嚴重違章等)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患病、非因工負傷、不能勝任工作等)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試用期解聘一般是不存在賠償的,但如果你們訂有書面合同,對試用期有特別約定的另當別論。
另外,根據該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用人單位給你規定的試用期超過了該限制,對你實際工作的超過法定最高試用期的工作時間,應當按正常工資給你薪酬。
此外,根據該法第20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如果用人單位給你的試用期工資低於這一標準,你有權要求單位給你補發。
如果你要維權,需要注意的是,勞動爭議實行仲裁前置,就是不能直接到法院起訴,必須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才可向法院起訴。申請仲裁的時效是1年,超過一年仲裁機構就不再受理了,當然法院更不會受理。因此你如果要依***,必須在一年之內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必須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法院起訴,錯過這個期限,法院也不會受理了。
8樓:皇上皇上皇上皇上皇上
試用期內辭退員工應該是不用提前通知的!
9樓:韓飛律師
一般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結清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0樓:匿名使用者
試用期內員工與企業雙方可以隨時終止勞動關係,不必提前通知(當然企業一般會規定員工在試用期內離職也要提前三天申請以便於工作交接),不需要做任何經濟補償,你可以去看看勞動法合同.我是hr.希望採納,謝謝.
11樓:慕容曉涵
你說的都沒有問題,確實是你比較委屈。
但是,你現在是試用期期間,公司辭退你,不用提前幾天通知你。因此,即使是公司很不人道,但也沒有違反勞動法。
像這樣的事兒,這種情況也是很多的。所以,只能祝福你下家單位比這家單位好。
希望可以幫到你。
12樓:小研老師
不合理,你可以去告他
試用期辭退員工要提前多久通知,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需要提前通知嗎
一般勞動者在試用期期間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辭職到期以後,要求用人單位結清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 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
試用期要辭退員工要提前通知嗎,公司試用期內辭退員工是否應該提前通知員工 提前多久
勞動合同法 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只規定員工辭職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法是沒有規定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幾天通知員工本人...
辭退試用期內的員工可以嗎,試用期內可以隨意辭退職工嗎?
試用期內用人單位是否可以隨意解聘?回答如果試用期內的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也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