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有幾個疑問,需要問明白才能給你解答。
1、公安局內所謂的正式職工只有一種,就是警察,警察屬於公務員序列。所以不明白什麼叫正式職工還不是合同的,也不是公務員?
2、公安局內合同工指的是文職、輔警,基本為人事**,部分地區是專項編制,類似於合同制的事業編,這類人員是沒有執法權的。
3、警察雖然是公務員,但也不都有執法權,一般來說需要通過執法資格考試,才有執法權,不過現在公安局工作非常忙,基本上上崗就得工作,工作就得執法,所以界限十分模糊。
2樓:樂木個樂
你的編制屬於事業編制,嚴格意義上不屬於警察只屬於警務輔助人員,所以不具備執法權不授警銜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在於合同制還是公務員,在於該職工行使行為時有沒有授權,例如:協警
4樓:警官學院招生辦
只要沒有警察證的,都沒有執法權。
5樓:
有的,不過什麼編制都要考執法證的,從程式上講。
還有一點現在社會情況,有時沒有執法證也在執法,和什麼編制無關的
6樓:森林
沒有執法權!拿好你的工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做好自己事!
7樓:
有執法證或者有授權書就有執法權
8樓:揭亞傑
警察的行政執法權源於法律或者行政主管單位的授權。只要在公安機關在自己許可權範圍內授權他人行使,他人就有權在授權的範圍內執法。但是國家法律明文規定的需要相應資質或者相應條件的人員的授權除外。
比如:審訊工作。最起碼你得由警官證吧,你得從事警察行業一定年限吧(記錄人員除外)。
刑警的抓捕工作,警官證,持槍證等等。不需要特別要求就能授權的比如:1、協警。
2、被徵用的車輛在執行緊急公務時闖紅燈不受約束等。
安監局執法輔助人員有執法權嗎?是輔助人員不是公務員! 10
9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你說的是專職安全員吧?只有檢查,沒有執法權,不過現在亂象很多,也沒人管。。。。各種臨時人員紛紛「獲得執法權」,法治中國任重道遠。
10樓:聽見幸福花開
沒有,執法權必須是機關工作人員才行
11樓:公職夢飛翔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公務員都有執法權的,但是一般事業單位的都是沒有執法權的,所以要看下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知道提問。
12樓:第九條
不是輔助人員,是被委託的執法者。雖然他們不是公務員,但受縣級以上安監部門的內委託,享受同容等的執法權。好比交警的協警,別再傻乎乎的向人家要執法證,人家也是受委託執法,在法律上都認可的。
一些憤青,一聽不是公務員,就瞎起鬨!
參公事業單位不是行政機關,其員工卻擁有行政執法權,依據是什麼?
13樓:匿名使用者
嚴格的說,員工是沒有執法權的,單位才有執法權,員工是代表單位行使執法權。
14樓:匿名使用者
**執法大隊是事業單位,但在編人員是公務員,有執法權的。廣州成立了**執法局,本來的**事業單位都變成行政機構了。
15樓:匿名使用者
只有具備執法類職能的事業單位才能參公。
1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正常吧,很多事業單位都有執法權的。
17樓:翟荃捷康德
行政機關可以依法委託其他事業單元或集體進行功令。請擺渡行政功令法
公安局如何辨別手機號使用者是不是本人
公安局裡面的公安網可以通過號碼查詢到使用人姓名。不用理會 電信詐騙套路 上次我還接到說我快遞包裹發現夾帶違禁品的 可是我那段時間根本沒有購物 就沒有包裹 只能說現在身份資訊很容易洩露 在公安局調查手機號,會查到身份證上的資訊嗎?在公安局調查手機號,一般情況下是不能查到身份證上的資訊。公安可以查到登記...
公安局為了追捕逃犯發出的懸賞廣告是不是行政行為
公安局為了追捕逃犯發出的懸賞廣告是一種諾允行為 具有單方諾允合同的特徵 關於懸賞廣告的法律性質,傳統民法學說有兩種觀點 契約說 要約說 和單獨行為說 單方法律行為說 契約說認為,懸賞廣告屬於對不特定人的要約,必須經行為人完成一定行為,予以承諾,契約成立,廣告人才負有支付報酬的義務,行為人享有請求報酬...
怎樣辨別是不是公安局打的電話,怎麼辨別他的電話號碼是公安局單位的電話號碼?
說是中獎等,那都是 說你不兌獎,承擔違約金之類的,他們冒充司法部門騙人,打 的那就是 的伎倆,不領獎起訴你,這不是逼著你中獎 領獎麼,不覺的可笑麼?有這等好事?中獎不領他們巴不得,就成他們的啦,還用起訴你?記住,不回覆 不聯絡 不轉帳。啥事也沒有,本地的可聯絡核實。怎麼辨別他的 號碼是公安局單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