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女子電動車加遮陽傘發生交通事故,誰應該為這場事故負責

2021-07-14 09:03:57 字數 4989 閱讀 2576

1樓:唯歷為大

溫州女子電動車加遮陽傘發生交通事故,誰應該為這場事故負責?

我覺得這個問題還是非常複雜的。至少這名女子在電動車加遮陽傘,其實是非常危險的事情。如果處理不好的話,就會造成交通事故,其實這是很正常的。

因為現在的交通情況十分複雜,道路上車輛非常多,人來人往,如果加上這種遮陽傘的話,就有可能會阻擋住視線。

因為這種方式遮擋住的不僅僅是陽光,有可能還會是你的視野。而且現在是一個降水的天氣,每個地方都有持續性的降水,如果是遇到降水天氣再加上路況不好,車流量比較大的話,啊,這種天氣發生事故的可能性就會比較大,而且還會造成不必要的人員**。所以我覺得為了自己的安全著想,也為了他人的安全著想,應該不能做這樣危險的事情。

而且現在是一個比較特殊的事情,因為疫情的情況,所以**量可能稍微少一些,但是等到疫情結束,每個人都能外出的時候,可能車流量就會非常大。這個時候如果再使用遮陽傘的話,造成的損失就有可能會更大。所以我覺得在行駛的過程中,每個人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只有在充分遵守交通規則基礎上,我們才能夠創造一個非常和諧的社會。

2樓:時事社會你我

現今社會,很多城市由於交通的不便,人們為了方便自己的交通,很多人群都會選擇購買電動車,方便自己的出行。這樣雖然方便了人們的出行,但是對於交通安全方面也埋下了隱患。有的人沒有通過系統的培訓就直接上馬路,對交通知識會有一定的欠缺。

近期在溫州就有一女子由於天氣逐漸炎熱,在電動車上加上了遮陽傘,可能是遮擋了一部分的行車路線,導致發生了交通事故,這應該是誰負責呢?我認為雙方都有責任,不是隻一方的責任。

在我看來,電動車出行是不應該加上遮陽傘的,這樣不僅會對自己的行車路線造成一定的干擾,同時也會對行人造成一定的影響。而且,在沒有經過一定的培訓的情況下,加上遮陽傘會對自身安全造成一定的潛在危害。如果實在炎熱,怕晒的情況下,可以選擇遮陽帽等。

對於遮蔽視線的不建議採用。並且,駕駛者應該保持一定的注意力集中,不能分散,否則不管是對自己還是對他人都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另外,發生交通事故從來都是雙方的責任,只要雙方的駕駛技術過硬,在行駛過程中注意行車安全,隨時關注交通變化,並且保持一定的注意力集中。開車是一件要求注意力高度集中的事情,但凡有片刻的注意力分散,可能就會造成無法彌補的過錯。因此,行車過程要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此外,對於駕駛者也有一定的要求,要有一定的駕駛技術,並且需要有一定的應急能力,在面對突發情況下,能及時做出應急措施。

我認為,交通事故的發生不是一方可以決定的,是雙方都有責任的,即使自己是被事故者,也是因為沒有做出及時的應急措施造成的。

3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交通事故發生雙方都是有責任的。電動車加遮陽傘本身就是不對的選擇。這樣會很影響視線。

4樓:e時光再燃

這名女子應該負責任。因為電動車加遮陽傘就是違規的,如果這名女子不加裝遮陽傘,或許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

5樓:焉非魚說

我覺得應該按照交通規則來定,誰的事故責任大。遮陽傘確實有礙視線,不建議安裝。

6樓:

遮陽傘廠家。發生事故說明遮陽傘在生產前的測試不過關,具有質量問題。

7樓:難掩的喜

我覺得應該是這位女子負責,因為她沒有合理的規避,也就是沒有遵守一定的交通制度。

8樓:小王子在星球上

我覺得開電動車的女子應該負責,因為電動車是不允許私自加裝遮陽傘的。

電動車裝了遮雨棚,是不是違法了,會有什麼處罰?

9樓:梵天甘雨

不同的地方,政策不一樣,以江西省豐城市為例。摩托車、電動車非法加裝遮陽傘現象比較突出,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為進一步規範全市道路通行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

對未主動拆除遮陽傘的摩托車和電動車,依法予以強制拆除,並依規對摩托車駕駛人處以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電動車駕駛人則處以50元罰款。

10樓:

電動車裝雨棚,不是違法而是違規,因為裝了雨棚影響視線,容易引發交通事故,對自已或他人造**身傷害,所以抓到後會處以金錢上輕微罰款,並強行拆掉雨棚

11樓:神與物

是的,違法了!電動自行車不允許加裝這類影響安全駕駛的裝置!通常是責令拆除,也可能被處以五十元以下罰款!

12樓:今天便宜你

算是違法吧,不過那樣很不安全,行車中會出現很多未知因素無法發現躲避

13樓:咪咕閱讀撒了吧

一般就是叫你自己拆了,沒多問題,你裝個可拆雨棚,拆裝都方便

14樓:紫竹小築

違不違法?我也說不好!說下個人看法!

首先開電瓶車的都是底層百姓的出行工具!條件好點誰不買車!交通部高管是體會不到下雨天開電瓶車感受的!

下雨天有雨棚決對要比沒雨棚安全多!(如果風大的晴天拆掉比較好)下雨天如果沒有雨棚就會開很快!著急;容易安全隱患!裝了後!不著急了!雨傘雨衣!真是有安全隱患!

其次!如果真定位違法!為什麼不從廠家抓呢!那邊大量生產!明目的賣!這邊又抓!抓了影響當地gdp吧!

我也被抓過!懶得說!也說清!老百姓嘮叨嘮叨就好了!抓下抓點收入嘛……!仁者見仁!

15樓:庾以

應該不違法吧,沒聽說呀

給電動車安裝遮陽傘,交警管嗎?

16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一般不管 但是 處於安全考慮最好不要裝

電動車兩個輪子本來就不穩定 裝棚子後颳風車會跑偏引起交通事故!

電動車摩托車裝遮陽傘遮雨傘的看看,有多危險

17樓:蕭瑟中的寒風

炎炎來夏日,一些車主在摩托自

車或電動自行車上加bai裝一把遮陽傘,雖能遮陽擋雨du,但卻對行車安全帶來zhi不少隱患。不僅dao是對行者自己,甚至對於從其身邊經過的路人都會造成巨大傷害。電動車加裝遮陽傘後,遇上大風天氣,行駛阻力會增大,遮陽傘極易發生搖擺,導致車輛失去重心,發生側翻;同時如果遮陽傘安裝過低會遮擋視線,在觀察紅綠燈或急轉彎時,易發生交通事故;此外也容易給路上行人帶來安全隱患,因此建議不要在電動車上安裝傘!

2019上海電動車能用擋風被嗎?到底具體是什麼規定,

18樓:伊蓮夏荼

2019上海電動車不能用擋風被,因為在電動車加裝擋風被違反了《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九條、第二十九條第二款等規定。

《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第二十三條 本市對符合國家和本市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實行產品目錄管理制度。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和本市要求的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

在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的銷售場所,銷售者應當在顯著位置張貼本市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電動)輪椅車的產品目錄。

禁止拼裝、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非機動車號牌、行車執照,禁止使用其他非機動車的號牌、行車執照。

《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

第九條 禁止單位和個人從事下列行為:

(一)拼裝非機動車;

(二)在非機動車上加裝動力裝置、座位、高分貝音響或者擅自加裝車篷;

(三)改變非機動車排氣裝置的尺寸或者擅自更換動力裝置;

(四)拆除或者改動非機動車的消音、限速、尾氣處理裝置;

(五)其他更改非機動車定型技術引數、影響非機動車通行安全的拼裝、加裝、改裝行為。

禁止銷售拼裝、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

第二十九條第二款 禁止駕駛拼裝、加裝、改裝的非機動車上道路行駛。

擴充套件資料

2023年11月25日,上海市公安局組織開展非機動車、行人交通違法攻堅整治全市集中統一行動,重點對非機動車“闖紅燈”、逆向行駛、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闖禁令、停車越線等行為,以及行人“闖紅燈”、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等亂穿馬路行為進行重點整治。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隨著天氣轉冷,不少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在車上加裝了“擋風衣”。然而,這個增加“溫度”的舉動卻因極易引發重大交通事故,屬於交通違法行為。

19樓:

不管什麼電動車都不能用擋風被,因為新規定電動車不能加裝遮陽傘和擋風被,不管在哪個大小城市都實行了,所以建議趕快拆掉不要被交警抓住,有的直接幫你拆走,還有的直接扣車。

20樓:沉靜已久的聲音

不能裝。被交警看到了會處於50元罰款。

具體規定是《上海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四款的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罰款,如拒絕接受罰款的,扣留非機動車。

這個規定是2023年2月份出的,有份告知書。

所以,在電瓶車上安裝擋風被屬於違法行為。今年冬天手套,護膝買起來。

21樓:匿名使用者

昨天2023年10月4日,晚上7點散步,座標浦東新區周浦年家浜路康沈路口,交警在執法電動自行車逆向行駛,隨即詢問交警,電動自行巳允許按擋風被了。以前2月份的通告已於5月份取消了。

22樓:冫匚尢彡

隨大流吧,先看看路上別人騎的電動車有沒有裝上擋風被,有沒有被查扣車。

一般來說是不可以裝擋風被

23樓:印夏侯之

今天2023年1月十九電瓶車有擋風被被罰款

24樓:哈二哥

上海這個地方交警太扯肚子,今天一不小心,就被家裡拉過去教育了,說我闖紅燈小走道沒有注意有紅綠燈!

25樓:匿名使用者

狗jc ,就是出來撈外快,什麼屁規定。缺錢了就來賺錢唄。

26樓:邊環

不能,今天還看到部分人按裝了擋風被被交警攔了下來

27樓:仉幻桃

電瓶車擋風被,能與把手和腿上被分開可以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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