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匿名使用者
那也是違法的,屬於侵權行為,即使有這個協議仍然可能承擔責任。
2樓:俟可楚煙
簽訂免責借車協議,對其他人來說是無效的,對借車人來說是有效的。
也就是說,如果出借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正常情況下,車主沒有責任。所有的責任都由駕駛人承擔。
但是,如果借車人沒有駕駛證,或者車主明知借車人飲酒,仍然出借車輛由其駕駛,就是有過錯,對其他人造成損失,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責任。即使簽訂免責協議也不行,也必須承擔連帶責任。
《侵權責任法》第四十九條 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這樣的免責協議怎麼籤
3樓:
1、合同是否是合法有效,其核心衡量原則是該合同是否依法成立。 2、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52條及54條規定的,符合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等符合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情形。如果合同不存在上述情形,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則合同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具備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應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3、對於合同之中的免責條款或免責協議是否合法有效,在訂立該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符合無效、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的情形下。合同之中的免責條款或免責協議還需要符合合同法53條的規定,如果給對方當事人造**身損害、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害的免責條款,即便該免責協議依法成立。亦不受法律保護,相對人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4、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應符合合同法55條規定的情形。
符合合同法56條規定的,合同內容部分無效,無效部分不影響其它部分的,合同部分無效。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52條、53條、54條、55條、56條補充部分的回答: 1、你們不必與對方簽訂免責協議,只要對方是成年人,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對方遇到人身傷害並非你們的過錯所導致,你們就不必對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如果對方是未成年人、不能辨識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或間歇性精神病人,你們未經其法定監護人授權許可,將其帶走,出現任何問題,你們才需要承擔責任
這樣的情況籤免責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4樓:草民學法
1、合同是
否是合法有效,其核心衡量原則是該合同是否依法成立。
2、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52條及54條規定的,符合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等符合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情形。
如果合同不存在上述情形,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則合同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具備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應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3、對於合同之中的免責條款或免責協議是否合法有效,在訂立該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符合無效、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的情形下。
合同之中的免責條款或免責協議還需要符合合同法53條的規定,
如果給對方當事人造**身損害、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害的免責條款,即便該免責協議依法成立。亦不受法律保護,相對人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4、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應符合合同法55條規定的情形。符合合同法56條規定的,合同內容部分無效,無效部分不影響其它部分的,合同部分無效。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52條、53條、54條、55條、56條
補充部分的回答:
1、你們不必與對方簽訂免責協議,只要對方是成年人,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對方遇到人身傷害並非你們的過錯所導致,你們就不必對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如果對方是未成年人、不能辨識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或間歇性精神病人,你們未經其法定監護人授權許可,將其帶走,出現任何問題,你們才需要承擔責任
5樓:
要看你這個鄰居是不是未成年人。如果是未成年人,你的爸爸應該就相當於監護人的地位,要對其負一定的責任,和他的爸媽簽訂解除監護的協議就可以。如果是成年人,就不用什麼協議了,他走或者留,出走後有什麼事情都和你的爸爸沒有什麼關係。
這樣可以簽訂免責合同嗎?是否有效?
6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承包給對方,那就可以免責。如果是你僱傭,那麼你無法免責,怎麼籤都沒用。
買保險只是發生損害以後,保險公司承擔他應該承擔的賠付。
這樣的免責條款有效嗎?
7樓:手機使用者
免責條款常被合同一方當事人寫入合同或格式合同之中,作為明確或隱含的意思要約,以獲得另一方當事人的承諾,使其發生法律效力。就其本意講是指合同中雙方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或格式合同提供者提供格式合同時,為免除或限制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責任而設立的條款。因此說,免責條款以意思表示為要約,以限制或免除當事人未來責任為目的,屬於民事法律行為。
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免責條款無效:1、顯失公平的無效;2、以各種方式、手段訂立的免責條款,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無效。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惡意串通或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訂立合同中設立的免責條款,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的,均屬無效;3、格式合同免責條款未向對方當事人提醒注意和詳細說明的無效;4、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條款無效;5、因故意、重大過失致他人財產損失的免責條款無效。
這種情況籤 免責協議有用嗎??
8樓:匿名使用者
1、合同是否是合法有效,其核心衡量原則是該合同是否依法成立。
2、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52條及54條規定的,符合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等符合無效或可撤銷、可變更的合同情形。
如果合同不存在上述情形,系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則合同依法成立,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具備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的,應依法辦理有關手續。
3、對於合同之中的免責條款或免責協議是否合法有效,在訂立該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詐、脅迫等符合無效、可撤銷、可變更合同的情形下。
合同之中的免責條款或免責協議還需要符合合同法53條的規定,
如果給對方當事人造**身損害、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對方當事人造成財產損害的免責條款,即便該免責協議依法成立。亦不受法律保護,相對人應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4、撤銷權的行使期限應符合合同法55條規定的情形。符合合同法56條規定的,合同內容部分無效,無效部分不影響其它部分的,合同部分無效。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52條、53條、54條、55條、56條
補充部分的回答:
1、你們不必與對方簽訂免責協議,只要對方是成年人,且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如果對方遇到人身傷害並非你們的過錯所導致,你們就不必對此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2、如果對方是未成年人、不能辨識自己行為的精神病人或間歇性精神病人,你們未經其法定監護人授權許可,將其帶走,出現任何問題,你們才需要承擔責任
人私下籤署的免責協議是否有效並受法律
9樓:匿名使用者
只要符合法律規定的協議都有效。
10樓:你好好學學吧
根據《合同法》規定,合同中造**身傷害的免責條款無效。
對於單方規定的免責條款的效力,法律視不同情況採取了不同的態度。司法實踐中對那些明顯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免責條款,法律也是禁止的。
對於免責條款的效力,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一是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二是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合同法規定這兩種免責條款無效,是因為這種條款嚴重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如果允許這類條款的存在,有的當事人可能利用這種條款欺騙對方當事人,同時至少也是縱容了一方當事人故意不履行合同,任意損害對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這是與合同法的立法目的完全相違背的。
一般來說,當事人經過充分協商確定的免責條款,只能是完全建立在當事人自願的基礎上的,免責條款不違***公共利益,法律也承認免責條款的效力,否則就沒有合同自由可言了。
這樣可以簽訂免責合同嗎?是否有效
你要承包給對方,那就可以免責。如果是你僱傭,那麼你無法免責,怎麼籤都沒用。買保險只是發生損害以後,保險公司承擔他應該承擔的賠付。這樣的情況籤免責協議有法律效力嗎?1 合同是 否是合法有效,其核心衡量原則是該合同是否依法成立。2 合同是否存在合同法52條及54條規定的,符合重大誤解 顯失公平 欺詐脅迫...
未公證的協議是否有效
協議的內容只要真實合法,是當事人自願的情況下簽字或蓋章 摁手印就生效,不是必須經過公證才產生法律效力。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第五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應當簽字或者蓋章。當事人在合同書上摁手印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其具有與簽字或者蓋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個人免責宣告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請問網上的免責宣告有法律效力嗎?
有效的1 免責條款具有約定性。無論是普通合同還是格式合同,都是雙方當事人依據意思自治的原則協商同意的,合同中約定的免責內容和範圍,得到了雙方當事人的認可 包括被動或盲目認可 因此具有明顯的約定性。2 免責條款具有規定性,即免責條款必須是以明示的方示作出,任何以默示方式作出的免責都是無效的。3 免責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