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判剝奪政治權利的,緩刑會有政治權利嗎

2021-12-29 03:50:33 字數 1222 閱讀 7630

1樓:匿名使用者

緩刑稱暫緩量刑,也稱為緩量刑,是指對觸犯刑律,經法定程式確認已構成犯罪、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人,先行宣告定罪,暫不執行所判處的刑罰。由特定的考察機構在一定的考驗期限內對罪犯進行考察,並根據罪犯在考驗期間內的表現,依法決定是否適用具體刑罰的一種制度。

《刑法》第五十八條 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施用於主刑執行期間。而緩刑意味著沒有執行法院所判處的徒刑,而是給予一個考驗期,如果考驗期滿沒有再觸犯刑律,經法院判決,可以解除徒刑。所以被判刑但沒有並處剝奪政治權利的附加刑,就意味著他可以繼續享受公民的權利。

相反,被判刑後執行刑罰或並處剝奪政治權利,就不再享受公民的權利。

2樓:戚廣利

未判剝奪政治權利的人,緩刑還有政治權利。

3樓:匿名使用者

未判剝奪政治權利的,緩刑誰會剝奪他的政治權利呢?

政治權利是公民的基本權利,判決只要沒具體說明,就是沒有剝奪

4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 這個是有的。。。。

緩刑情況下,剝奪政治權利何時起算

5樓:匿名使用者

關於剝奪政治權利的起算與執行:

1.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刑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並執行。

2.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與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時起算,同時執行。管制期滿解除管制,政治權利也同時恢復。

3.判處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有期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但是,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施用於主刑執行期間。也就是說,主刑的執行期間雖然不計入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但犯罪分子不享有政治權利。

如果被判有期徒刑、拘役未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犯罪分子在服主刑期間享有政治權利。准予其行使選舉權,但其它政治權利的行使受到限制。

4.判處死刑(包括死緩)、無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刑期從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計算。

6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根據《刑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從徒刑、拘役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從假釋之日起計算;剝奪政治權利的效力當然施用於主刑執行期間。

7樓:舒展飛

從緩刑考驗期開始的哪天算起。

什麼叫「剝奪政治權利」啊,請問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具體都是剝奪什麼權利啊?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中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政治權利就是國家賦予公民的參與政治生活的權利,包括四個方面 選舉與被選舉權 公民言論 出版 集會 ...

刑法分則法條怎麼背啊?有的是剝奪政治權利有的是處罰金,有規律嗎

規律需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總結,別人的經驗不一定適合你 在刑法裡被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什麼意思啊 剝奪政治權利 deprivation of political rights 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1 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2 擔任國有公司 企業 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

法庭上所說的 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什麼意思

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容。我國刑法中的剝奪政治權利,是以剝奪政治權利這種資格為內容的,具有明顯的政治性。從刑法規定看,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政治權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參與國家政治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