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勞動仲裁什麼證據才能是合法有效的?急求

2022-01-02 00:49:30 字數 6661 閱讀 4308

1樓:四川阿甘

公司與你沒有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這是你主張權利的前提條件。不過,公司只是調整了報酬給付模式,並非解僱你,你申請全部雙倍工資的要求是不會獲得支援的,但是在節假日上班是應該雙倍工資的,它賴不掉。至於證據材料,只要能證明你迄今為止是該公司的員工就可以了,其它的不必多慮。

其實,你只要抓住沒有勞動合同這一條,就有了與老闆打官司的籌碼,他不會不與你協商解決的。只是有些老闆是不見棺材不落淚,非得法律去找他才肯低頭。只要你有充分的證據,再依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條款起訴,一般不需要律師的,勞動仲裁機關自會先建議你們協商,協商不成才會仲裁;如果你對仲裁不滿意,才請律師上法院起訴。

勞動仲裁一般不收打工者費用的。

2樓:黃爭榮律師

1、沒有簽訂勞動合同,單位違法,職工可以申請仲裁,可以要求支付11個月以內的雙倍工資,入職登記表也是證據。2、qq記錄也是證據,另外你還可以給公司負責人做錄音。3、你可以不經協商直接申請仲裁。

4、公司法人是不是實際領導跟申請仲裁和執行沒有直接關係。5、可以申請仲裁,單位沒有跟你簽訂勞動合同屬於違法,你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不需要提前通知。6、申請仲裁交費10塊錢,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律師費只能由你自己承擔;7、仲裁申請表需要明確仲裁請求,你當然需要明確要求賠多少錢。

3樓:匿名使用者

1、可以申請仲裁,相關主張也是可以的

2、你現在手頭的證據效力很微弱,對方很可能會不認可。

3、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4、執行時直接執行公司財產,跟法人無關

5、可以申請仲裁,你辭職同時就可提起仲裁

6、仲裁不收費。律師費要自己承擔的

7、具體金額要計算清楚

4樓:王元頁

1,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出示的證據要針對仲裁請求,並且儘量提交證據原件。

2,實踐中可以做為證據認定的有:

(1)工資卡、出勤卡;

(2)社保繳費明細、銀行工資明細、個人所得稅明細;

(3)有勞動者名字並且有公司公章或公司領導簽字的的書面材料;

(4)同事的證言。

3,《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

第六條 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5樓:靜靜回憶史事

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證據

勞動仲裁如何收集有效證據?哪些證據才是強有力的?

6樓:如之人兮

證據是指證明

主體提供的用來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證據經查證屬實的,才能作為仲裁庭認定事實的根據。所謂查證屬實是指證據在仲裁庭的主持下,經當事人出示、對方質證和仲裁庭認證,認為證據具有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

真實性要求,客觀存在的材料,證據必須是真實可靠的,而不是任何人主觀臆造的產物,否則以它為根據認定的案件事實就不可能是客觀真實的。

關聯性要求,證據必須與案件事實有內在的聯絡。這種內在的聯絡表現在,證據應當能夠證明本案的部分或全部事實。缺乏關聯性的證據,不是本案的證據,對本案沒有證明力。

合法性要求.證據的取得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程式,不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以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方法取得的證據,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具有真實性、關聯性和合法性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爭議仲裁涉及的證據種類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陳述、鑑定結論、勘驗筆錄等。

(一)書證。書證是用文字、符號、圖案等所表達的思想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如書信、檔案、合同書、遺囑、票據等。相對於其他證據種類,書證具有較強的證明力。

在勞動爭議仲裁中具有重要價值。在勞動爭議仲裁中,勞動合同文字是證明勞動關係存在的最有力的證據。

(二)物證。物證是以物品的外形、結構、質量、數量等物理屬性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物證和書證在形式上都表現為一定的物質實體,但二者有質的區別。物

證與書證的區別在於,物證是以物品的物理屬性來證明案件事實的,而書證是以物品的思想內容來證明案件事實的。在某些情況下,某些證據可能既是書證,又是物證。

例如。手寫的勞動合同書,如果用來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則是書證;如果用來證明書寫者的書寫習慣,則是物證。

(三)視聽資料。視聽資料是指用錄音、錄影、計算機儲存等方法記錄下來的有關案件事實的音像、資料資料。例如錄音帶、錄影帶等。

視聽資料與書證都是以記錄的內容證明案件事實,但書證是以文字、符號等來再現案件事實,而視聽資料則以直觀的聲音、影象等來再現案件事實。

(四)證人證言。證人證言是指證人就其瞭解的案件事實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向仲裁庭所作的陳述。證人只能就其直接感知的客觀事實如實陳述,證人主觀的推測、評價,以及道聽途說的事實,不具有證據效力。

例如申請人同廠職工所作的申請人曾在該工廠工作的證言。

(五)當事人陳述。當事人陳述是指當事人就案件事實向仲裁庭所作的敘述和說明。由於當事人最瞭解案件事實。

因此當事人陳述是查清案件事實的重要線索。同時,也由於當事人與案件事實之間具有直接利害關係。

因此當事人陳述難免帶有很強的傾向性、片面性甚至虛假性。因此當事人陳述只有與其他證據結合起來,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六)鑑定結論。鑑定結論是指鑑定主體根據仲裁庭或者當事人的申請,在對鑑定材料進行觀察、比較、檢驗、鑑別等的基礎上,對案件涉及的專門性問題進行分析、判斷後作出的結論。

勞動爭議仲裁案件經常涉及的鑑定結論包括勞動能力鑑定結論、職業病鑑定結論等。

(七)勘驗筆錄。勘驗筆錄是指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勘驗人對案件發生的現場或者不便移動的物證採取勘察、檢驗、繪圖、拍照等措施時所形成的實況記錄。

勘驗是在仲裁庭的主持下和雙方當事人的見證下進行的,能夠比較真實地反映現場或者物證的客觀情況,具有較強的證明力。製作勘驗筆錄是保全原始證據的重要手段。

擴充套件資料

按照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下列證據不能單獨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1)未成年人所作的與其年齡和智力狀況不相當的證言;

(2)與一方當事人或者其**人有利害關係的證人出具的證言;

(3)存有疑點的視聽資料;

(4)無法與原件、原物核對的影印件、複製品;

(5)無正當理由未出庭作證的證人證言。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只有本人陳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關證據的,其主張不予支援。但對方當事人認可的除外。

7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勞動爭議,有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是關鍵,例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當然,沒有證據也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的,只是有敗訴的風險。

部分證據由用人單位保管的,由用人單位負有舉證義務,這叫舉證責任倒置。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屬於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單位應當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8樓:毛巾小律師

1、可以未繳納社會保險,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等理由。

2、可以獲得雙倍工資,還有經濟補償金,補交社保也可以,不過你們是在**啊?社保基數那麼低。

3、錄音可以,但需要有其他證據相互印證。工資是打卡還是發現金?公司的員工守則等都可以作為證據。 北京王律師

9樓:夢海隨緣

離職以不交保險,不簽訂合同為由

可以要求近一年內的雙倍工資,補交保險,付加班等

應該要證明加班記錄,考勤等。

10樓:加侖v炎龍

已從進來到現在還沒簽勞動合同,我提過兩次籤勞動合同的事,但他說我們這行業人員流動性太大,不適合籤勞動合同,兩次都這麼說把我打發了為由.

想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什麼證據? 20

11樓:庠序教孝悌義

首先你不用著急提交勞動仲裁相關的證據

在這裡幹著就行儘量多學一點東西到了發工資的時間有一個月了直接去問財務財務不可能裝啞巴

和有些人聊天的時候記得開啟錄音功能是比較好的也可以用錄音自己製造一些材料

12樓:

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證據?

如何申請勞動仲裁,都需要哪些證據材料?謝謝!!!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1、勞動者自權益受損之日起一年內,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委提交勞動仲裁申請;2、仲裁委五日內審理並答覆申請人的仲裁申請;3、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做出仲裁裁決。

14樓:匿名使用者

申訴人申訴—立案—調解—**審理—裁決 1.申訴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一年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

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一年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並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2)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3)證據和證據**、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2.立案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後,應當在五日內將仲裁申請書副本送達被申請人。 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後,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答辯書後,應當在五日內將答辯書副本送達申請人。

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式的進行。 3.調解 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調解可以書面申請,也可以口頭申請。

口頭申請的,調解組織應當當場記錄申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解的爭議事項、理由和時間。 調解勞動爭議,應當充分聽取雙方當事人對事實和理由的陳述,耐心疏導,幫助其達成協議。經調解達成協議的,應當製作調解協議書。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經調解員簽名並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後生效,對雙方當事人具有約束力,當事人應當履行。 自勞動爭議調解組織收到調解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未達成調解協議的,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達成調解協議後,一方當事人在協議約定期限內不履行調解協議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申請仲裁。

4.**審理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勞動爭議案件實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設首席仲裁員。

簡單勞動爭議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員獨任仲裁。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應當在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將仲裁庭的組成情況書面通知當事人。 仲裁庭應當在**五日前,將**日期、地點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當事人有正當理由的,可以在**三日前請求延期**。是否延期,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決定。 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視為撤回仲裁申請。

被申請人收到書面通知,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裁決。 仲裁庭對專門性問題認為需要鑑定的,可以交由當事人約定的鑑定機構鑑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無法達成約定的,由仲裁庭指定的鑑定機構鑑定。根據當事人的請求或者仲裁庭的要求,鑑定機構應當派鑑定人參加**。

當事人經仲裁庭許可,可以向鑑定人提問。 當事人在仲裁過程中有權進行質證和辯論。質證和辯論終結時,首席仲裁員或者獨任仲裁員應當徵詢當事人的最後意見。

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經查證屬實的,仲裁庭應當將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勞動者無法提供由用人單位掌握管理的與仲裁請求有關的證據,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在指定期限內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後果。

仲裁庭應當將**情況記入筆錄。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加人認為對自己陳述的記錄有遺漏或者差錯的,有權申請補正。如果不予補正,應當記錄該申請。

筆錄由仲裁員、記錄人員、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 5.裁決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

案情複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准,可以延期並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裁決應當按照多數仲裁員的意見做出,少數仲裁員的不同意見應當記入筆錄。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數意見時,裁決應當按照首席仲裁員的意見做出裁決。 裁決書應當載明仲裁請求、爭議事實、裁決理由、裁決結果和裁決日期。

裁決書由仲裁員簽名,加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印章。對裁決持不同意見的仲裁員,可以簽名,也可以不簽名。 勞動者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要證據才是合法有效的

沒有證據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對證據材料的要求根據申請人的身份不同有一定區別。如果不能提供充足的證據,會影響裁判的最終結果,但法律並沒有因證據不足而剝奪申請勞動仲裁的權利。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的如下材料 1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 申訴書 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

沒有證據能申請勞動仲裁嗎,沒有足夠證據能申請勞動仲裁嗎?

沒有證據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對證據材料的要求根據申請人的身份不同有一定區別。如果不能提供充足的證據,會影響裁判的最終結果,但法律並沒有因證據不足而剝奪申請勞動仲裁的權利。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交的如下材料 1 勞動爭議仲裁申訴登記表 2 申訴書 詳細陳述申訴理由和要求,一式兩份或按被訴人...

申請勞動仲裁需要什麼條件,怎樣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具備些什麼條件?

在我國,處理勞動爭議,需要先經過仲裁委員會的處理,也就是先經過勞動仲裁,對仲裁結果不服的才能提起訴訟。現實中,並不是所有的勞動爭議都能夠申請勞動仲裁的。那麼申請法律勞動仲裁需要滿足哪幾個條件,有哪些條件申請勞動仲裁?按照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規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1年內向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