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孫付友御水
下定義與作詮釋的區別是:定義要求完整,即定義的物件與所下定義的外延要相等,並且要從一個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內涵;而詮釋並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內涵就可以了,並且解釋的物件與做出的解釋外延也可以不相等。作詮釋的語言雖不像下定義那樣要求嚴格,但也須簡明、準確、通俗易懂。
作詮釋和下定義常被混淆。下定義用語更為科學嚴密,更側重於揭示本質特徵,作詮釋則趨於通俗平實地釋解概念,分析性狀。
2樓:哀煙宮培
下定義和作詮釋是兩種常見的、極易混淆的說明方法。所謂下定義,就是用簡潔而明確的語言,指出被說明物件的本質特點,把容易與之混淆的物件區別開來的一種說明方法。如:
「統籌方法,是一種安排工作程序的教學方法。」而作詮釋,則是對事物或事理的某些性質和特點進行適當解說的一種說明方法。如《看雲識天氣》中提到的「虹」,課文註釋為:
「夏天雨過天晴,太陽對面的雲幕上,常會掛條彩色圓弧,這就是『虹』」。
儘管這兩種說明都以通俗簡潔的語言去說明事物的特點,但是二者在許多方面仍有較大差異,顯示出許多各自不同的特點。
從形式上看,下定義在說明事物本質特徵時,常用判斷句式表述概念,而作詮釋可用多種句式來表述。此外,下定義還可用公式來表示:被定義概念=種差+屬概念。
「屬概念」就是被定義概念所屬的大類,也就是歸類;「種差」就是在大類之中,被定義概念與同類相鄰概念間的主要差別。如:「水是沒有顏色,沒有氣味,沒有味道的透明液體。
」「透明液體」就是「屬概念」,其餘的說明部分是「種差」,也就是「水」與其他透明液體的差別。
從特點上看,下定義要準確簡明,概括性較強;作詮釋則具體而通俗,有時帶有一定的描述性。因此,從科學性的角度看,作詮釋的語言比不上下定義。
從內容上看,下定義著眼於事物的本質屬性,作詮釋注重於外觀的表象、性質和特點。
從嚴密程度來看,下定義要揭示事物的本質特徵,說明的內涵和外延與事物相等,說明的物件與說明的內容可交換位置,意義不變;而作詮釋對說明的物件解說往往側重於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徵,或者解說它的構造、成因、功用等非本質的因素,因而說明的內容不能與被說明的物件變換位置。二者的區別可用圖示表示。下定義:
甲是乙=乙是甲√,作詮釋:甲是乙=乙是甲×。下面舉例比較說明。
a、食物是一種能構成軀體和**能量的物質。(下定義)
b、鐳射是一種顏色單純的光。(作詮釋)
c、在太陽和月亮的周圍,有時出現一種美麗的七彩光圈,裡層是紅色的,外層是紫色的,這種光圈叫做暈。(作詮釋)
a、b兩句都是判斷句,a句使用了下定義的方法來說明食物的概念,它還可變為:「一種能夠構成軀體和**能量的物質就是食物。b句用作詮釋的方法從顏色上解說鐳射,如果變為「一種顏色單純的光就是鐳射」,那就荒謬了,因為不是所有有顏色「單純的光」都是鐳射。
c句不是判斷句,說明的內容沒有解說「暈」的本質特徵,只是描摹了它的具體表象,因而是作詮釋。
說明方法下定義和作詮釋有什麼區別?請快點給我答案
3樓:香檳同學
下定義和作詮釋是兩種常見的、極易混淆的說明方法。所謂下定義,就是用簡潔而明確的語言,指出被說明物件的本質特點,把容易與之混淆的物件區別開來的一種說明方法。如:
「統籌方法,是一種安排工作程序的教學方法。」而作詮釋,則是對事物或事理的某些性質和特點進行適當解說的一種說明方法。如《看雲識天氣》中提到的「虹」,課文註釋為:
「夏天雨過天晴,太陽對面的雲幕上,常會掛條彩色圓弧,這就是『虹』」。 儘管這兩種說明都以通俗簡潔的語言去說明事物的特點,但是二者在許多方面仍有較大差異,顯示出許多各自不同的特點。 從形式上看,下定義在說明事物本質特徵時,常用判斷句式表述概念,而作詮釋可用多種句式來表述。
此外,下定義還可用公式來表示:被定義概念=種差+屬概念。「屬概念」就是被定義概念所屬的大類,也就是歸類;「種差」就是在大類之中,被定義概念與同類相鄰概念間的主要差別。
如:「水是沒有顏色,沒有氣味,沒有味道的透明液體。」「透明液體」就是「屬概念」,其餘的說明部分是「種差」,也就是「水」與其他透明液體的差別。
從特點上看,下定義要準確簡明,概括性較強;作詮釋則具體而通俗,有時帶有一定的描述性。因此,從科學性的角度看,作詮釋的語言比不上下定義。 從內容上看,下定義著眼於事物的本質屬性,作詮釋注重於外觀的表象、性質和特點。
從嚴密程度來看,下定義要揭示事物的本質特徵,說明的內涵和外延與事物相等,說明的物件與說明的內容可交換位置,意義不變;而作詮釋對說明的物件解說往往側重於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徵,或者解說它的構造、成因、功用等非本質的因素,因而說明的內容不能與被說明的物件變換位置。二者的區別可用圖示表示。下定義:
甲是乙=乙是甲√,作詮釋:甲是乙=乙是甲×。下面舉例比較說明。
a、食物是一種能構成軀體和**能量的物質。(下定義) b、鐳射是一種顏色單純的光。(作詮釋) c、在太陽和月亮的周圍,有時出現一種美麗的七彩光圈,裡層是紅色的,外層是紫色的,這種光圈叫做暈。
(作詮釋) a、b兩句都是判斷句,a句使用了下定義的方法來說明食物的概念,它還可變為:「一種能夠構成軀體和**能量的物質就是食物。b句用作詮釋的方法從顏色上解說鐳射,如果變為「一種顏色單純的光就是鐳射」,那就荒謬了,因為不是所有有顏色「單純的光」都是鐳射。
c句不是判斷句,說明的內容沒有解說「暈」的本質特徵,只是描摹了它的具體表象,因而是作詮釋。
說明方法中「下定義」和「作詮釋」有什麼區別呢?舉例
4樓:匿名使用者
下定義(定義說明法)
用簡明的語言對某一概念的本質特徵作規定性的說明叫下定義。下定義能準確揭示事物的本質,是科技說明文常用的方法。
有時為了突出事物的主要內容和主要問題,往往用簡明扼要的話給事物下定義,使讀者對被說明物件有個明確的概念。例如《統籌方法》一文中,作者運用了下定義的說明方法,給統籌方法下定義:「統籌方法,是一種安排工作程序的數學方法。
」語言簡明、扼要、準確。
下定義的時候,可以根據說明的目的需要,從不同的角度考慮。有的著重說明特性,如關於「人」的定義;有的著重說明作用,如關於「肥料」的定義;有的既說明特性又說明作用,如關於「統籌方法」和「應用科學」的定義。
好處:使人們在閱讀時對抽象的字詞能夠更加明白、理解
作詮釋從一個側面,就事物的某一個特點做些解釋,這種方法叫詮釋法。
定義法和詮釋法常採用「某某是什麼」的語言形式。形式相同,如何區分呢?一般來說,「是」字兩邊的話能夠互換,就是定義;如果不能互換,就是詮釋。
例如,「人是能製造工具並使用工具進行勞動的高階動物」這句話,改成「能製造工具並使用工具進行勞動的高階動物是人」,意思不變。「雪是在雲中形成的一種固態降水物」這句話,如果改為「雲中形成的固態降水物是雪」就不成。由此可以辨別,前一句是定義說明,後一句是詮釋說明
5樓:追劇狂魔宅姐
下定義的意思,如何區分下定義和作詮釋
說明文中「下定義」與「作詮釋」兩種說明方法有何區別
6樓:匿名使用者
下定義和作詮釋是兩種常見的、極易混淆的說明方法。所謂下定義,就是用簡潔而明確的語言,指出被說明物件的本質特點,把容易與之混淆的物件區別開來的一種說明方法。如:
「統籌方法,是一種安排工作程序的教學方法。」而作詮釋,則是對事物或事理的某些性質和特點進行適當解說的一種說明方法。如《看雲識天氣》中提到的「虹」,課文註釋為:
「夏天雨過天晴,太陽對面的雲幕上,常會掛條彩色圓弧,這就是『虹』」。
儘管這兩種說明都以通俗簡潔的語言去說明事物的特點,但是二者在許多方面仍有較大差異,顯示出許多各自不同的特點。
從形式上看,下定義在說明事物本質特徵時,常用判斷句式表述概念,而作詮釋可用多種句式來表述。此外,下定義還可用公式來表示:被定義概念=種差+屬概念。
「屬概念」就是被定義概念所屬的大類,也就是歸類;「種差」就是在大類之中,被定義概念與同類相鄰概念間的主要差別。如:「水是沒有顏色,沒有氣味,沒有味道的透明液體。
」「透明液體」就是「屬概念」,其餘的說明部分是「種差」,也就是「水」與其他透明液體的差別。
從特點上看,下定義要準確簡明,概括性較強;作詮釋則具體而通俗,有時帶有一定的描述性。因此,從科學性的角度看,作詮釋的語言比不上下定義。
從內容上看,下定義著眼於事物的本質屬性,作詮釋注重於外觀的表象、性質和特點。
從嚴密程度來看,下定義要揭示事物的本質特徵,說明的內涵和外延與事物相等,說明的物件與說明的內容可交換位置,意義不變;而作詮釋對說明的物件解說往往側重於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徵,或者解說它的構造、成因、功用等非本質的因素,因而說明的內容不能與被說明的物件變換位置。二者的區別可用圖示表示。下定義:
甲是乙=乙是甲√,作詮釋:甲是乙=乙是甲×。下面舉例比較說明。
a、食物是一種能構成軀體和**能量的物質。(下定義)
b、鐳射是一種顏色單純的光。(作詮釋)
c、在太陽和月亮的周圍,有時出現一種美麗的七彩光圈,裡層是紅色的,外層是紫色的,這種光圈叫做暈。(作詮釋)
a、b兩句都是判斷句,a句使用了下定義的方法來說明食物的概念,它還可變為:「一種能夠構成軀體和**能量的物質就是食物。b句用作詮釋的方法從顏色上解說鐳射,如果變為「一種顏色單純的光就是鐳射」,那就荒謬了,因為不是所有有顏色「單純的光」都是鐳射。
c句不是判斷句,說明的內容沒有解說「暈」的本質特徵,只是描摹了它的具體表象,因而是作詮釋。
7樓:劉垣兌
下定義是用簡潔而明確的語言,指出被說明物件的本質特點,把容易與它混淆的物件區別開來的一種說明方法。如:「食物就是能夠構成軀體和**能量的物質。」
作詮釋也叫註釋說明,它是對概念進行解說的一種說明方法。如《看雲識天氣》中提到「虹」,課文解釋為:「夏天雨過天晴,太陽對面的雲幕上,常會掛上一條彩色的圓弧,這就是『虹』」。
這兩種方法都要以通俗簡潔的語言去說明事物的特點,但它們的表現形式、說明概念的嚴密程度有著區別。
從形式上看,下定義在說明事物本質特徵時,常用判斷句式來表述概念;而詮釋可用多種句式表述。
從嚴密程度來看,下定義要求揭示事物的本質特徵,說明的內涵和外延與事物相等,說明的物件與說明的內容可交換位置,意義不變;而作詮釋對說明物件的解說則往往側重事物某一方面的特徵,或者解說它的構造、成因、功用等非本質的因素,因而說明的內容不能與被說明的物件變換位置。二者的區別可用圖示表示。下定義:
甲是乙乙是甲√;作詮釋:甲是乙乙是甲×。
下定義和作詮釋有什麼區別,下定義和作詮釋的區別
下定義要求完整,即定義的物件與所下定義的外延要相等,並且要從一個方面完整地揭示概念的全部內涵 而作詮釋並不要求完整,只要揭示概念的一部分內涵就可以了,並且解釋的物件與做出的解釋外延也可以不相等。詞是能獨立運用的最小語言單位 這個定義,主語與賓語的內涵與外延完全一致,可以顛倒。即說 能獨立運用的最小的...
設有以下定義的語句 int a 210,20,30,40,50,60p p a則p 2 1 值為
p 2 1 相當於陣列a 2 1 的值是多少。所以答案就顯而易見了啊 60 以上回答你滿意麼?若有以下定義和語句 int a 10 1,2,3,4,5,6,7,8,9,10 p a 則不能表示a陣列元素的表示式是 a p b 不能表示a陣列元素的表示式是 b a 10 因為陣列a的最大下標只能是9,...
python無參構建函式下定義的屬性被呼叫被報不存在
host readconfig.host這樣寫是類變數,但你上面定義的self是例項變數 所以最好用cfg readconfig 宣告一下 再cfg.host python自定義類呼叫時提示無引數 class tryr def init self,name self.name name def 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