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職時口頭說試用期為兩個月,現在是月月底辭職,沒簽轉正合同,辭職工資發多少

2022-01-06 01:56:19 字數 1207 閱讀 4571

1樓:韓飛律師

勞動者辭職到期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實際出勤天數的多少以及加班時間的多少來計算其工資,其月實際工資=月工資÷21.75×實際出勤天數。

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一、《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 工 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2樓:邱戈龍商業祕密律師

首先口頭約定試用期是無效的,因為約定試用期的前提是簽訂了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需要書面約定。因此您和公司只是口頭約定的話,是視為沒有試用期的。

其次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工時間從你進入公司工作之日起開始計算。

另外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就應該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主張一個月之後的雙倍工資。

因此,你可以主張前一個月的工資+後兩個月的雙倍工資。

3樓:鹿泉文化藝術服務中心

你好,試用期合同一般不低於百分之八十。

4樓:

你這個情況,屬於實習期間,工資一般正式工資的80%,口頭承諾是不具有法律效應,所以下次記得吸取教訓,一般公司都是彈性試用2-3個月,什麼時候轉正看你表現,如果你業務完成的好可以在第二個月末的時候主動向上級提出轉正,這個時候就要考慮你的轉正問題了。所以,你對比自己的情況,自己定奪。

5樓:匿名使用者

沒簽合同,按照試用期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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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籤合同,bai即雙方存在事du 實勞動合同關係zhi,員工可隨時提出辭職,dao用人單位不同意的內,員工可向勞動容仲裁部門提出申訴。就你所述情況 首先,你有權隨時解除合同 其次,如未簽署勞動合同,則不存在試用期問題,你在提出解除合同同時,可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雙倍工資 最後,如果未能與用人單位協商解...

入職的時候說試用期是月,現在已經上兩個多月班了,現在給我說公司給規定試用期是月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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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兩個月後,上班總共兩個月29天,沒簽合同,老闆直接開除我怎麼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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