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戶口不遷怎麼辦,離婚一方不遷戶口如何處理

2022-01-09 14:59:38 字數 5253 閱讀 3214

1樓:篤楚焦煙

沒有任何規定,在雙方離婚後一方的戶口必須遷出,這屬於當事人自由選擇的權力範圍,任何人,任何單位都無權強制要求和辦理。

同時,雙方在離婚後,戶口在一個戶口本上會有很多不便,當事人有權利選擇分戶或者將戶口遷出。但是,這種權利並不是以個人意志為轉移的,必須符合遷入地的戶籍政策。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另外,公安機關作為戶籍的管理機關,當事人有權直接到公安機關了解戶籍政策,公安機關有告知的義務。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三條

規定,戶口登記工作,由各級公安機關主管。城市和設有公安派出所的鎮,以公安派出所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和不設公安派出所的鎮,以鄉、鎮管轄區為戶口管轄區。鄉、鎮人民委員會和公安派出所為戶口登記機關。

2樓:棟玉蓉弓琴

公民辦理離婚以後,若配偶不辦理戶口遷移的情況下,戶籍所在地戶主是可以帶上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簿原件以及夫妻的離婚證原件到戶籍所在地申請辦理把其辦理遷出手續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3樓:

沒有任何規定,雙方在離婚後,取得撫養權的一方有權利將孩子的戶口遷出。因為,雙方雖然離婚,但是雙方作為孩子合法監護人的身份是無法改變的。所以,作為孩子的監護人都有撫養和教育孩子的權利和義務。

根據《婚姻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也就是說,雙方在離婚後,關於孩子的戶口遷移問題,應該本著協商解決的原則進行。如果不能協商解決,那麼可以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但是起訴方必須能夠證明,孩子的戶口隨其遷移,對孩子有利。

離婚後,女方戶口不遷走我該怎麼辦?

4樓:華律網

自限購政策施行之後,部分有購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購房資格,即使能籤買賣合同,也無法在房地產中心進行交易過戶。在此情況下,個別購房者採用了「借名買房」的方式,即購房合同由出名人簽署,購房款由借名人支付,房子由借名人居住使用。導致了使用人和產權人分離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發生了糾紛該如何處理呢?

購房者可以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係,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證據,其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屬或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屬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援;其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的,應當根據出資的性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屬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援。否則出資人只能向對方當事人主張雙方形成借款的債權債務關係,出資人只能要回借款及其利息,而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權。

法律依據:《北京市高階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試行)》第十五條當事人約定一方以他人名義購買房屋,並將房屋登記在他人名下,借名人實際享有房屋權益,借名人依據合同約定要求登記人(出名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可予支援。但是,該房屋因登記人的債權人查封或其他原因依法不能辦理轉移登記,或者涉及善意交易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當事人一方提供證據證明其對房屋的購買確實存在出資關係,但不足以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名登記的約定,其主張確認房屋歸其所有或要求登記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不予支援;其向登記人另行主張出資債權的,應當根據出資的性質按照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5樓:正氣長春

你所說的問題,現在可以解決了。

前幾天,公安部為解決此類情況專門下發了一個檔案,規定如果離婚後不遷走戶口,當事人可以持身份證和離婚證,寫一份申請將戶口另立戶。詳情可以到你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詢問、辦理。

6樓:明立果

女方離婚不遷戶口怎麼辦

7樓:

廣東胡律師:

這個你只能去法院申請訴訟,不過對方不轉法院也強制執行不了。協商吧

8樓:匿名使用者

一個普通人回答得都比所謂的律師好

9樓:

我認為只要有判決書,身份證就可以遷移戶口了,管他男方同不同意,離婚了他算啥與男方有什麼關係呢?你們說對嗎?

如果離婚後對方不讓遷戶口怎麼辦?

10樓:華律網

離婚後男方不給戶口本怎麼遷戶口,可以起訴主張侵權,也可以重新掛失補辦。

11樓:硬幣小耗

可到居住地派出所請求民警調解,經民警動員說服無效後,可由派出所按法院判決書或調解書直接辦理分戶,為遷出人單獨列印居民戶口簿。再按遷移戶口的程式來辦理即可。

遷戶口步驟:

1、帶上戶口簿,去當地派出所戶籍處,工作人員會給填一張戶口遷移證,然後把戶口從這個地方的戶籍檔案裡登出。

2、帶著戶口遷移證去要落戶的地方派出所戶籍處落戶,比如,提供工作單位的證明,可以將戶口遷回工作單位。

《戶口登記條例》第13條第1款規定: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3日以內,農村在10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12樓:

這個可以先到當地的婦聯去請工作人員協調,也可以到法院起訴。

離婚後前妻戶口總是不遷走,該怎麼辦?

13樓:樑師益友一一特級專答

回答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在法律方面,離婚後女方戶口不遷走對男方結婚是沒有影響的。如果男方打算再婚,只要憑離婚證就可以辦理了,因為他以前的婚姻關係已經不存在了。

離婚後,女方不願意遷移戶口,有很多因素,有時也很無奈。例如女方沒有房產。如果工作單位能同意遷移到集體戶上,她可以把戶口遷到單位。

但如果工作單位沒有立戶或者不同意,女方遷移戶口時的住所登記就成為問題。

離婚已成為法律事實,戶口在一起也不會給雙方生活造成影響。在目前這種戶籍制度下,只要帶著離婚檔案和戶口本,到戶籍登記部門進行夫妻關係的更改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希望對您有幫助,祝您幸福快樂每一天!欄欄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

在法律方面,離婚後女方戶口不遷走對男方結婚是沒有影響的。如果男方打算再婚,只要憑離婚證就可以辦理了,因為他以前的婚姻關係已經不存在了。

離婚後,女方不願意遷移戶口,有很多因素,有時也很無奈。例如女方沒有房產。如果工作單位能同意遷移到集體戶上,她可以把戶口遷到單位。

但如果工作單位沒有立戶或者不同意,女方遷移戶口時的住所登記就成為問題。

離婚已成為法律事實,戶口在一起也不會給雙方生活造成影響。在目前這種戶籍制度下,只要帶著離婚檔案和戶口本,到戶籍登記部門進行夫妻關係的更改就可以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公民因結婚、離婚、收養、認領、分戶、並戶、失蹤、尋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戶口變動的時候,由戶主或者本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變更登記。

希望對您有幫助,祝您幸福快樂每一天!欄欄

提問我再婚了,我現任老公的前妻的戶口沒有遷走

我再婚了,我現任老公的前妻的戶口沒有遷走

我怎麼保護我自己

我怎麼保護我自己

回答建議協商解決,要求她把戶口遷走。

提問我現在生了一個孩子我們戶口都沒有辦法落戶

我現在生了一個孩子我們戶口都沒有辦法落戶

這個人十幾年了都沒有聯絡也不來看望孩子

這個人十幾年了都沒有聯絡也不來看望孩子

回答這個可以通過法院起訴解決,強制移走其戶口。

更多20條

14樓:風子

前妻不遷戶口,對你或許會有一種不便,一種不利:

1、已經解體的家庭,除極個別的情況外,大都會各奔東西,即使不是老死不相往來,也幾乎是能躲就躲,能避就避,主要標誌就是徹底割斷聯絡。

而前妻不遷戶口,究竟意味著還有期冀?還是藕斷絲連,這恐怕是你自己也難以說清的。更何況你可能再婚,再婚後她的戶口遷入並不因你前妻戶口的存在受到影響。

再娶後的她將融入你的家庭,孩子的存在只是你曾經婚姻的結晶,但難保她會接受你已經離異前妻的影子,揮之不去。即使她再聖潔,還不至於脫俗到不食人間煙火,你總得考慮她的感受吧。

2、前妻不遷戶口,雖然不再是家庭的一員,但並不等於其不再佔有住所地的空間。如果將來該房屋遇到拆遷,而且是按照戶籍人數來補償的話,那麼不管你們同意與否,她都將分得一杯羹,而補償款也不得不在該房屋內的所有戶籍人員之間平分。

因此,讓前妻把戶口遷走勢在必行,辦法只能自己去想了,誰也替代不了你。

15樓:北京中天華康

離婚後戶口可以不遷

公民解除婚姻關係,其實和戶口是沒有直接關係的。

離婚之後,戶口完全可以留在原處,不必遷走。

除非本人願意遷走戶口望採納

離婚後女方不肯遷戶口怎麼辦

16樓:王導旅遊

回答離婚後,女方戶口不遷走,可在原址分戶,或戶口遷移空掛在親屬家,或遷移到派出所的公用地址。對離婚當事人,無固定住所,不具備落戶條件的,原戶主同意,可在原址分戶,或戶口遷移空掛在親屬家,或遷移到派出所的公用地址。如果離婚後女方不將戶口遷走,男方跟當事人溝通,讓其本人將戶口遷出,公安機關不能未經本人同意將該人戶口遷出。

公民離婚後,離婚當事人可持原《居民戶口簿》和法院的判決書或調解書或雙方協議書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如一方當事人不願交出原《居民戶口簿》,經公安出所說服無效的,可按判決或調解書及相關規定辦理分戶或遷轉手續,並在常住人口登記表上註明分戶或遷轉日期及原因。

1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戶口分離,去重新申請戶口本,帶著離婚證、戶口本等材料。

18樓:正氣長春

離婚後,女方不肯遷移戶口,男方可以通過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讓其遷走,如果女方不聽,派出所可以單獨將其立戶,並在戶籍底簿中註明即可。

女方單獨立戶後,男方就可以辦理新的結婚登記及配偶的遷入了。‍

離婚後戶口可以不遷嗎,離婚後再婚戶口必須遷走嗎?不遷可以嗎

2020年,法律規定 離婚後,女方該戶口怎樣處理,必須遷回原籍?公民解除婚姻關係,其實和戶口是沒有直接關係的。離婚之後,戶口完全可以留在原處,不必遷走。除非本人願意遷走戶口,其他組織和個人都無權強迫遷走戶口的。最好還是遷了吧!不然你以後再婚要遷戶口的話,就還要去找會前夫拿戶口本遷戶口,多麻煩!可以不...

南充離婚後戶口怎麼辦,離婚後女方戶口,離婚後戶口怎麼辦

當事人離婚之後,可以申請辦理戶籍遷移到孃家,或就地申請辦理分戶手續。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規定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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